學達書庫 > 史書 >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 上頁 下頁 |
交趾內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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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朝附) 乾德元年,靜海節度使吳昌文卒,其參謀吳處坪、峰州刺史橋知佐、武甯州刺史楊暉、牙將杜景碩等爭立,交趾十二州大亂,寇盜群起。始,楊庭藝為靜海節度使,遣牙將丁公著攝驩州刺史。公著死,子部領繼之。於是部領與其子璉同帥兵二萬人擊破坪等,境內以安,遂自立為萬勝王,以璉為靜海節度使,遣使告南漢王,因而授之。 《十國紀年》:丁部領自稱萬勝王,以其子璉為靜海節度使告南漢,乃乾德三年事,今並書之。 開寶六年,南漢靜海節度使丁璉聞嶺南悉平,遣使朝貢,表稱其父部領之命。五月戊寅,以璉為靜海節度使。 八年五月甲午,靜海節度使丁璉遣使來貢方物。 八月,朝廷以丁璉遠修職貢,本其父部領之意,始議崇寵之。丙午,封部領為交趾郡王,遣鴻臚少卿高保緒、右監門衛率王彥符往使。九年十月,太宗即位。太平興國二年十二月癸未,靜海節度使丁璉遣使修貢,賀登極。五年四月,遣供奉官盧襲使交州。時丁璉及其父部領已死,璉弟璿尚幼,嗣稱節度行軍司馬、權領軍府事。大將黎桓擅權,因而樹党甚盛,漸不可制,劫遷璿於別第,舉族禁錮之,代總其眾。 《會要》及本傳皆雲:上聞桓劫遷其主,始有吊伐意。按:交州之師,蓋侯仁寶發其端。恐此亦緣飾之詞爾,今不取。 六月,太常博士、知邕州侯仁寶因其父益居洛陽,有大地良田,優遊自適,不欲親吏事。其妻,趙普之妹也。普為宰相,仁寶得分司西京。盧多遜與普有隙,因白上,以仁寶知邕州,凡九年不得代。仁寶恐因循死嶺外,乃上疏言:「交州主帥被害,其國亂,可以偏師取之。願乘傳詣闕,面奏其狀,庶得詳悉。」疏至,上大喜,令馳驛召。未發,多遜遽奏曰:「交趾內擾,此天亡之秋也。朝廷出其不意,用兵襲擊,所謂疾雷不及掩耳。今若先召仁寶,必泄其謀,蠻寇知之,若阻山海預為備,則未易取也。不如授仁寶以飛輓之任,因令經度其事,選將發荊湖士卒一二萬人,長驅而往,勢必萬全,易於摧枯拉朽也。」上以為然。 七月丁未,以仁寶為交州路水陸轉運使,蘭州團練使孫全興、八作使郝守璿、鞍轡庫使陳欽祚、左監門衛將軍崔亮為邕州路兵馬都部署,甯州刺史劉澄、軍器庫副使賈湜、供奉官閤門祗侯王僎為廉州路兵馬部署,水陸並進討。庚戌,全興等入辭,命引進使梁迥餞行營將士於玉津園。 十一月庚子朔,黎桓遣牙校江巨湟,王紹祚稱賚方物來貢,仍為丁璿上表,自言狥將吏軍民之請,已攝節度行軍司馬、權領軍府事,乞朝廷賜以真命。時孫全興等出師既逾時,上察其意止欲緩兵,寢而不報。 十二月辛卯,交州行營言破賊萬餘眾,斬首二千三百四十五級。 六年三月,交州行營言破賊軍萬五千眾于白藤江口,斬首千餘級,獲戰艦二百艘,甲鎧以萬計。於是侯仁寶率前軍先進,孫全興等頓兵花步七十日,以俟劉澄。仁寶屢促之,不行。及澄至,並軍由水路抵多羅村,不遇賊,複擅還。花部賊詐降以誘仁寶,仁寶信之,遂為所害。有二敗卒,先至邕州市奪民錢,轉運使周渭捕殺之,後至者悉令解甲以入,民乃安。諸軍冒炎瘴,又多死者。轉運使許仲宣馳奏仁寶戰沒,且乞班師。不待報,即分屯諸州開庫賞勞,給其醫藥。謂人曰:「若俟報,則此數萬人皆積屍於廣野矣!」乃上章自劾。詔書嘉納之,遣使就劾澄等。會王僎病死,澄與賈湜並戮於邕州市,徵全興等下獄。全興伏誅,陳欽祚、郝守濬、崔亮皆責授團練副使,欽祚慶州,守濬磁州,亮嵐州。贈仁寶工部侍郎,官其二子。 孫全興伏誅,陳欽祚等責降,《實錄》在十二月丁巳。侯仁寶贈官在明年二月庚寅。獨不知戮劉澄等是何月日,今並書於此。 七年。初,嶺南轉運使許仲宣既分遣南伐之師,乃檄諭交州,明國威信,期必再舉。黎桓亦懼朝廷終行討滅,三月甲寅,複為丁璿上表謝罪,且貢方物。 八年五月庚午,黎桓遣其牙校趙子愛以方物來貢,自稱權交州三使留後。表言:去年十月,丁璿及其母率軍民以印綬與桓,桓即領府事。上欲直除璿為統帥,命桓副之,或不可,則當送母子親屬等赴闕,俟璿至,乃畀桓節鉞。遣供奉官張宗權賚詔諭旨,令桓審處其一,亦賜璿璽書。桓專據其國已久,不聽命。九月丁卯,交州黎桓遣使來貢方物。雍熙二年正月甲申,權交州三使留後黎桓遣使來貢方物,繼上表求正領節鉞。三年九月癸巳,權交州三使留後黎桓遣使來貢方物。十月庚申,以黎桓為靜海節度使,命左補闕李若拙、國子博士李覺賚詔往使。桓制度逾僭,若拙既入境,即遣左右戒以臣禮。桓拜詔盡恭,燕饗日,以奇貨異物列於前,若拙一不留盼,又卻其私覿,惟取陷蠻使臣鄭君辨以歸。桓又謂覺等曰:「此土山川悠遠,中朝人乍曆之,不亦勞乎?」覺對曰:「國家提封萬里,列郡四百,地有平易,亦有險固,此一方何足雲也?」桓默然色沮。 端拱元年閏五月丁酉,靜海節度使黎桓遣使來貢。 淳化元年正月庚寅,命左正言宋鎬、右正言王世則使交州,以加恩制書賜黎桓也。宋鎬等抵交州境,黎桓遣牙內都指揮使丁承正等以船卒三百人至太平軍來迎,由海口入大海,冒涉風濤,頗曆危險。經半月,至白藤,徑入海汊,乘潮而行,凡宿泊之所,皆有茅舍三間,營葺尚新,目為館驛。至長州,漸近本國,桓張皇虛誕,務為誇詫,盡出舟師戰棹,謂之耀軍。自是宵征抵海岸,至交州近十五裡,有茅亭五間,題曰「柔征驛」。至城一百里,驅部民畜產,妄稱官牛,數不滿千,揚言十萬。又廣率其民混於軍旅,衣以雜色之衣,乘船鼓噪。近城之山,虛張白旗,以為陳兵之象。俄而擁從桓至,展郊迎之禮。桓斂馬側身,問皇帝起居畢,按轡偕行,時以檳榔相遺,馬上食之。此風俗,待賓之厚意也。城中無居民,止有茅竹屋數十百區,以為軍營,而府署湫隘,題其門曰「明德門」。桓質陋而目眇,自言近歲與蠻寇接戰,墜馬傷足,受詔不拜。信宿之後,乃張筵飲宴,又出臨海汊,以為娛賓之遊。桓跣足持竿,入水摽魚,得一魚,左右皆噪叫歡躍。凡有宴會,預坐之人,悉令解帶,冠以帽子。桓多衣花纈及紅色之衣,帽以真珠為飾。或自歌勸酒,莫能曉其詞。常令數十人扛大蛇長數丈,饋於使館,且曰:「若能食此,當治之為饌以獻焉。」又羈送二虎,以備縱觀,皆卻之不受。卒三千人,悉黥其額曰「天子軍」。糧以禾穗月給,令自舂為食。其兵器止有弓、木牌、梭槍、竹槍,弱不可用。桓輕脫殘忍,昵比小人,腹心閹豎五七輩錯立其側。好狎飲,以手令為樂,凡官屬善其事者,擢居親近。左右有小過即殺之,或鞭其背一百至二百。賓佐小不如意,亦箠之三十至五十,黜為閽吏,怒息,乃召複其位。有木塔,其制樸陋。桓一日請同登遊覽,乃相顧而言曰:「中朝有此塔否?」地無寒氣,十一月猶衣夾衣揮扇。鎬等明年六月歸闕,上令條列山川形勢及桓事蹟,鎬等自敘雲爾。 十月甲辰,黎桓遣使來貢方物。 十二月,占城國使來貢方物,表訴為交州所攻,國中人民財寶多被侵掠。上賜黎桓詔,令各保境。 四年二月乙丑,封靜海節度使黎桓為交趾郡王,遣國子博士王則順、殿中丞李居簡賚制書賜之。 五年三月乙亥,交趾郡王黎桓遣使來貢方物。 至道元年十一月丙寅,嶺南轉運使張觀言:交州丁璿逐節度使黎桓出境,州民四千餘口內附。 二年,交趾黎桓性兇狠,負限山海,屢為寇害,漸失藩臣之禮。上志在撫寧荒服,不欲問罪。已而廣南西路轉運使張觀、欽州如洪鎮兵馬監押衛昭美皆言:風聞黎桓為丁氏斥逐,擁餘眾山海間,失其所據,故寇抄自給。今桓已死,觀仍上表稱賀。詔太常丞陳士隆、高品武元吉奉使嶺南,因偵其事。士隆等覆命,所言與觀同。其實桓尚存而傳聞者誤,觀等不能審核。既而有大賈自交趾回,言桓為帥如故。 五月戊申,詔劾觀等,會病卒。昭美伏誅于如洪鎮,士隆、元吉抵罪有差。庚戌,欽州言交趾蠻寇如洪鎮,巡檢使董全斌擊走。先是,欽州如洪、咄步、如昔三鎮皆瀕海,交州潮陽鎮民卜文勇等殺人,並家屬亡命至如昔鎮,鎮將黃令德等匿之。黎桓令潮陽鎮將黃成雅移牒來捕,令德固不遣,因茲海賊連歲剽掠。丁巳,以太常博士、直史館陳堯叟為廣南西路轉運使,且賜桓詔書。及堯叟至,遣攝海康尉李建中賚詔勞問桓。堯叟又抵如昔鎮,詰得藏文勇之由,乃盡擒獲,凡男女老少一百三十口,令潮陽鎮吏守之,且戒勿加酷法。桓遂上章感恩,並捕海賊二十七人送堯叟,且言已約束溪峒首領不得騷動矣。 七月丁卯,遣主客郎中、直昭文館李若拙使交州,以詔書、國信、美玉帶賜黎桓。初待建中禮甚薄,若拙始至,桓出郊迎,辭氣猶悖慢。謂若拙曰:「向者劫如洪鎮,乃外境蠻賊耳。皇帝知此非交州兵否?若使交州果叛,則當首攻番禺,次擊閩越,豈止如洪鎮而已?」若拙從容謂桓曰:「上初聞寇如洪鎮,雖未知其所自,然以足下拔自交州牙校,授之旄鉞,固當盡忠以報,豈有他慮?及見執送海賊,其事果明白。然而大臣僉議以為朝廷比建節帥,以寧海表。今海賊尚為寇,乃是交州力不能獨制矣。請發勁卒數萬,會交州兵,以翦滅海賊,使無後患。上曰未可輕舉,慮交州不測朝旨,或至驚駭,不若且委黎桓討擊之,亦當漸致清謐,故不復會兵也。」桓愕然,避席曰:「海賊犯邊,守臣之罪也。聖君容貸,恩過父母,未加誅責。自今謹守職約,永清瘴海。」因北望頓首謝。 至道三年三月壬辰,真宗即位。 四月,交趾郡王黎桓進封南平王。 九月,黎桓遣其都知兵馬使阮紹恭等來貢。詔以方物薦於萬歲殿太宗神禦,仍詔紹恭等行拜奠之禮。 咸平四年正月戊申,交州黎桓遣使貢馴象。 六年四月,廣南西路轉運使馮璉言交州民四百餘戶來投欽州。至海岸,即准詔慰諭,遣還本道。 九月戊戌,廣南西路轉運言:黎桓迎受官告使黃成雅附奏:「自今朝廷加恩,願遣使至本道貴接王人,以光海裔。」上以桓旁緣賦斂,民受其禍,未許也。 景德元年六月,交州黎桓遣其子攝驩州刺史明提來貢,懇求加恩,使至本道慰撫遐裔,許之。仍以明提為驩州刺史。 二年二月乙酉,以淮南轉運使、工部員外郎邵煜為交州安撫國信使,從黎桓所乞也。 五月,交州黎桓死,其中子龍鉞嗣立。龍鉞兄龍全劫庫財而遁,其弟龍廷殺龍鉞自立。龍廷兄明護率扶闌寨兵攻戰。國信使邵煜駐嶺表,以其事聞。戊午,就命煜為廣南西路緣海安撫使,聽以便宜設方略。桓子明提先入貢還,在路,詔送伴使臣就加安撫。 國史《交趾傳》載黎桓死乃以為明年事,誤也。邵煜除緣海安撫使時,桓既死矣。國史便文,因失事實,今改之。《會要》于明年三月始書桓死,亦誤也。 三年二月,交趾兵亂,黎明提等留廣州不得歸。 三月甲辰,詔別賜錢十五萬、米五百斛,仍並給館券。先是,有詔知廣州淩策與緣海安撫使邵煜等同方略,經度交趾事宜。 六月辛卯,策等言:「黎桓諸子爭立,各聚徒眾,散施寨柵,官屬離析,人民猜懼。頭首黃慶集、黃秀蠻等千餘人以不從驅率,戮及親族,來奔廉州,乞量出軍馬平定交趾,慶集等願為先鋒,克日攻取。臣等會議,若朝廷允其所乞,止廢本道屯兵,益以荊湖勁卒三二千人,水陸齊進,立可平定。」上曰:「黎桓繼修職貢,亦嘗遣其子入覲,海隅寧謐,不失忠順。今聞其死,未能吊恤,而遽伐其喪,此豈王者所為?」乃詔策等撫安之,慶集等仍計口給衣食,賜田、署職,務從優厚。煜承詔,遂貽書交趾,諭以朝廷威德,如有自相魚肉,久無定位,偏師問罪,則黎氏無遺種矣。明護懼,即奉龍廷主軍事。於是詔煜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煜上言:「懷柔外夷,當示誠信。不若俟龍廷貢奉,則加封爵而寵錫之。」上嘉納焉。交州既定,黎龍廷自稱靜海節度使、開明王。移牒廣南,欲遣其弟詣闕進奉。邵煜等惡其稱號,不敢報,具以聞。上曰:「窮荒異俗,不曉事體,安足怪也?」即詔煜等諭意,令削去偽官,乃得入貢。 十二月,邵煜等言:「黎龍廷已遣弟入貢,乞加朝命。」 七月庚辰,黎龍廷自稱權安南靜海軍留後,遣其弟峰州刺史明昶、殿中丞黃成雅等來貢。辛巳,授龍廷靜海節度使、交趾郡王,賜名至忠,給以旌節。又遣封黎桓為南越王,明昶等皆進秩。及含光殿大宴,明昶等與焉。 大中祥符二年冬,黎至忠卒,交趾亂。或雲至忠為其下所殺。詔廣南西路轉運使於緣海州軍經度鎮撫,時具事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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