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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紀(9)


  其十二年。大順時之令。春夏斬人都市。

  二月壬申。日正黑。

  七月大風。毀玉露臺。杜陵便殿乘虎文衣載在室匣中。自出立於外堂上。良久乃委地。莽欲示萬世之基。乃營長安城南堤封百頃。以起九廟。黃帝虞舜陳胡王齊敬王濟百閔王。凡五廟不毀雲。濟南伯王元城孺王陽頃王新都顯王黃帝廟。東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餘各半之。金銀雕飾。窮極工巧。費用巨百萬。卒徒死者以萬數。钜鹿馬適求。舉燕兵以誅莽。發覺誅死。南郡張霸江夏羊收王匡等起兵于綠林下江。共皆萬餘人。武功中水鄉民舍墊為池。

  ***

  其十三年。更州牧為監。如刺史。

  莽子臨與莽侍婢通。恐漏泄。乃謀殺莽。發覺自殺。

  秋。隕霜殺菽。關東大饑。莽問群臣擒賊方略。故左將軍公孫祿征來與議。祿曰。太史令宗宣誣天文。以凶為吉。太傅唐遵飾虛偽以取名。國師劉歆顛倒五經。毀壞師法。明學男張邯。地理侯孫陽。造井田。使民棄業。羲和唐匡設六管以勞工商。說符侯崔發阿諛以取容。令下情不得上通。宜誅此數子以慰天下。莽怒。令虎賁扶祿出。時民皆饑愁。州縣不能慰安。又不得擅發兵。故盜賊寖多。唯翼平連率田況發四萬人。授以兵車。與刻石為約。赤眉聞之。不敢入界。況自劾奏。莽切責況擅發兵。赦罪。諭以擒賊。況自請出擊賊。所向皆破。莽使況領青徐二州牧。況請無出大將。選牧尹以下。明其賞罰。收合離散。小國徙其老弱置大城中。積穀。並力固守。賊攻城不得。勢必不能聚。所過乏食。以此招之則降。擊之則滅。今出大將軍。郡縣苦之。乃甚於賊。宜盡征還乘傳使者。以休息郡縣。委任臣二州。盜賊必平。莽畏惡況。陰為發代。賜況書。將代監其兵。況隨使者還。齊地遂敗。

  ***

  其十四年閏月。霸橋災。數千人沃之不滅。關東民相食。蝗蟲蔽天。自東來至長安。入未央宮。發吏民。設購賞以捕之。時下江兵盛。新市朱鮪。平林陳收。皆複聚眾。莽遣大將軍孔仁嚴尤陳茂擊之。前所遣太師王匡更始將軍廉丹擊赤眉。匡丹皆敗。莽知天下潰叛。乃分遣使除六管諸禁。詔令民不便者。皆收還之。時世祖與伯升起兵。與平林合攻棘陽。

  十有二月。有星孛于張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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