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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元帝紀(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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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光三年春。西羌平。軍罷。奉世還。以有功。賜爵關內侯。食邑五百戶。 三月。立皇太子康為濟陰王。 夏四月癸未。大司馬王接薨。 七月壬戌。左將軍許嘉為大司馬車騎將軍。嘉。上之元舅。即廣漢弟延壽之子。廣漢無子。嘉奉其祀。 冬十有一月己醜。地震。雨水。大霧。複鹽鐵官。博士弟子員以用不足。民多複除故也。 *** 四年。春二月。赦天下。所賑貸貧民。勿收責。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六月甲戌。孝宣帝園東闕災。 戊寅晦。日有蝕之。詔曰。蓋聞明王在上。忠臣布職。則群生和樂。方外蒙澤。今朕闇于王道。夙夜憂懼。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教令多違。民心未得。邪說虛進。事無成功。此天下所著聞也。公卿大夫。好惡未同。或緣奸作邪。侵削細民。元元安所歸命哉。詩不雲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自今以後。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輔朕之不逮。直言盡意。無有所諱。 秋七月。罷衛思後園及戾園。 冬十月乙丑。罷祖廟在郡國者。 先是。貢禹奏言。古者天子七廟。今孝景皆親盡。宜毀。及郡國廟不依古禮。宜止。未及施行而禹卒。於是追思禹言。乃下詔議。丞相玄成御史大夫弘等十七人皆曰。臣聞祭者皆由中出。生於心者也。惟聖人為能饗帝。孝子為能饗親。立廟于京師之居。躬親承事。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尊尊之大義也。五帝三王不易之道也。詩雲。有來雍雍。至止肅肅。《春秋》之義。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祭於臣僕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諸侯。臣等愚。以為宗廟在郡國。一切勿修。奏可。因罷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衛思後戾太子戾後園。皆不奉祀。置吏守而已。諸侯分屬三輔。以渭城亭部北原上以為初陵。詔曰。往者緣臣子之義。奏徙郡國民以奉園陵。今百姓遠棄先祖墳墓。破業失產。親戚分離。人懷思慕之心。家有不自安之意。是以東垂被虛耗之災。關中有無聊之民。非久長之策。詩不雲乎。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初陵無置縣邑。使天下安土樂業。無有搖動之心。又罷先後父母奉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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