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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順帝紀(2)


  永建二年[127年]

  春二月,鮮卑寇遼東。

  二月戊申,詔征南陽樊英、江夏黃瓊、會稽賀純、廣漢楊厚。

  英字季齊,南陽魯陽人也。隱居教授,受業者自四方至。安帝時,博士、公交車征皆不至,及於是時,又固辭疾篤,乃詔郡縣禮致之。英既至,天子為設壇席,延問得失,拜五官中郎將。遂稱疾篤,賜告歸,複追下詔以光祿大夫,居在所縣賜穀千斛,常以八月存問高年,時致羊酒如前世故事。英辭讓不受,有詔喻旨勿聽。

  ①按因英善風角、星算、河洛七緯、推步災異,帝遂于席前設壇,故稱壇席。
  ②《范書》樊英傳作「致牛一頭、酒三斛」。前世故事指禮遇江革、毛義、薛苞等,詳見章帝紀上卷。

  英居家有法度,篤於鄉里。自陳寔之徒,少時從英。英嘗臥病便坐,妻遣婢拜問疾,英下床答拜。寔問之,英曰:「妻,齊也,共奉祭祀,禮無不答。」又有鄰人子止英家,每醉呴呼,〔英〕曰:「其父臨死,以相委屬,故收養之。」寔常以此稱之。

  ①《禮記》哀公問篇孔子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親之主也,敢不敬與?」又惠棟曰:「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答拜。」
  ②據文意補。

  公卿大臣多薦江夏黃瓊之賢,於是公交車征瓊,至即稱疾不進。有司劾以不敬,詔下縣次引致,瓊不得已前就征,拜侍中。賀純、楊厚亦篤行士。

  夏六月乙酉,改殯皇妣李氏,追尊曰恭湣皇后。初,皇妣以宮人得幸于安帝,而生上。閻後妒之,賜酖死,〔葬〕於城北。上即位,左右以聞,上歔欷發哀,乃親到瘞所,號咷斷絕。

  ①據《範書》、《續漢書》補。

  秋七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①《範書》順帝紀、《續漢志》均作「甲戌朔」,《袁紀》誤。

  西域長史班勇請兵擊焉耆,漢發河西四郡兵三千人詣勇。敦煌太守張朗有罪,欲以功自贖,即便宜領諸郡兵出塞。初,勇發諸國兵,使龜茲、鄯善自南道入,勇將諸郡兵,率車師六國兵自北道入。會張朗乃要經自尉黎入,焉耆王請降於朗,既而不出,漢兵罷還,焉耆王卒不加誅。漢以兩將不和,皆征免,故勇不論

  ①《範書》本傳作「朗遂得免誅。勇以後期,征下獄,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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