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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和帝紀(15)


  永元十三年[101年]

  秋九月,詔曰:「水旱不節,蝗螟茲生。令天下田租皆半入,被災者除之。貧民受貸種食,皆勿收責。」

  冬十月,安息國獻師子,大雀

  ①《範書》和帝紀作「十一月」。

  班超上書求代,曰:「臣聞太公封齊,五世葬周,故狐死首丘,代馬依風。夫周齊同在中土千里之間,爾況於萬里絕域,小臣能無依風首丘之思哉?蠻夷畏壯侮老,自其天〔性〕(姓)。臣犬馬齒殲,常恐奄忽僵僕,孤魂棄捐。臣義不營私,竊恐後世以臣為沒西域。不敢望到酒泉郡,但願生入玉門關,以示邊境,威外夷。臣老病衰困,冒死瞽言,謹先遣子勇隨獻物入塞。以臣生在,令勇見中土。」

  ①《禮記》檀弓上曰:「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疏曰:「狐死所以正首而向丘者,丘是狐窟穴根本之處,雖狼狽而死,意猶向此丘,是亦有仁恩之心也。」
  ②李賢曰:「《韓詩外傳》曰:『代馬依北風,飛鳥揚故巢』也。」惠棟曰:「《呂氏春秋》曰:『馬郡宜馬,代君以善馬奉襄子。』高誘曰:『冀之北土,馬之所生,故謂代為馬郡也。』」
  ③據黃本改。
  ④「示」字蔣本原闕,據黃本補。

  超妹昭懼超遂死于邊,上書曰:「妾同產兄西域都護超,捐軀為國,以功自效。賴陛下神靈,得待罪沙漠,至今積三十年矣。骨肉妻子,生不復相識,時人士眾,皆已死亡。超年至七十,衰老被病,扶杖而行,雖以竭盡其力,以報大恩,迫於歲暮,犬馬齒盡。蠻夷之性,悖逆侮老,恐開奸宄之源,生逆亂之心,而公卿大夫咸懷一切,而莫肯遠慮。如有卒暴,超之氣力不能從心,即恐上損國家累世之功,下棄忠臣竭力之用,以榮為辱,誠可痛也。故超萬里歸誠,自陳苦急,延頸逾望,三年於茲。超有書與妾生訣,恐不復相見。妾誠傷超以壯年竭力忠孝於沙漠,罷老則使捐棄於曠野,誠可哀憐。如不蒙救護,超後有一旦之變,冀幸超家得蒙趙母、衛姬先請之貸。」書奏,上感其言,乃征超還,以校尉任尚代超。

  ①罷,疲之或字。
  ②李賢曰:「趙母,謂趙奢之妻,趙括之母也。懼括敗,先請得不坐。事見《史記》。衛姬者,齊桓公之姬,桓公與管仲謀伐衛,桓公入,姬請衛之罪。事見列女傳。」

  超到,拜射聲校尉。數月,薨。朝廷湣惜之,賵贈甚多。子勇複有功西域。

  ①《范書》班超傳作「十四年八月至洛陽,拜為射聲校尉」,「其年九月卒」,與《袁紀》作「數月」異。

  初,尚與超書,曰:「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而小人猥承君後,任重慮淺,宜有以誨之。」超曰:「任君數當大位,豈班超所能及哉!必不得已,願進愚言。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順孫,皆以過補屯部。蠻夷獸心,難養易動。今君性嚴急,清水無大魚,將軍宜寬小過,總大綱而已。」尚私謂所親曰:「我以班君當贈以奇策,今所雲平平耳。」尚後竟遭邊禍,如超所言。

  ①《範書》作「與超交待,尚謂超曰」云云,與《袁紀》作「與超書」異。
  ②孔子家語:「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袁宏曰:古之有天下者,非欲制禦之也,貴在安靜之。故修己無求於物,治內不務於外。自小至大,自近及遠,樹之有本,枝之有葉。故郊畿固而九服寧,中國實而四夷賓。夫唐虞之盛,德澤之濃,正朔所及,五千而已。自此以外,羈縻而弗有也。三代建國,弗勤遠略。岐、邠、江、淮之間,習其故俗;朔野、遼海之域,戎服不改。然而冕旒端委,南面稱王,君臣泰然,不以區宇為狹也。故能天下乂安,享國長久。至於秦漢,開其土宇,方於三五之宅,故以數倍矣。然顏瞻天下,未厭其心,乃複西通諸國,東略海外。故地廣而威刑不制,境遠而風化不同,禍亂薦臻,豈不斯失!

  ①周禮夏官職方氏曰:「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此乃理想化的疆界版圖,九服實指諸藩屬。
  ②書益稷曰:「弼成五服,至於五千。」「五千」,即方五千里之意。
  ③王先謙引劉奉世曰:「三五似指三世、五世而言,謂文武之時也。」

  當世之主,好為身後之名;有為之人,非能守其貧賤。故城外之事興,徼幸之人至矣。夫聖人為治,貴英才,安天下,資群才,故徼幸之人,王制之所去也。班超之功,非不謂奇也,未有以益中國,正足以伏四夷,故王道所不取也。

  戊辰,司徒呂蓋老病致仕。

  十二月丁醜,光祿勳魯恭為司徒。

  恭字仲康,右扶風平陵人也。父武陵太守,卒官時恭年十二,弟丕年七歲,晝夜號泣,哀動路人,郡吏贈送,一皆不受,處喪如禮,鄉里奇之。年十五,與弟俱居太學,詣博士受業,閉門講誦,不隨儔黨,兄弟知名,為學者所宗。扶風數以禮請,謝而不應。母強遣之,不得已而去,同業隨之者,前後盈路。恭乃始為新豐教授。以丕年小,欲就其名,常託病不仕。及丕舉方正,乃始為郡吏。

  ①不隨儔黨,即不與人交之意,即《範書》「絕人間事」也。
  ②《范書》魯恭傳作「因留新豐教授」,可知恭未赴郡任職,留新豐私授門徒。疑《袁紀》「以丕年小,欲就其名,常託病不仕」句當移至「扶風數以禮請」之上,文意始通。

  辟太尉掾,遷中牟令。民李勉為母所言,恭召就責問,因為陳父母恩德,勉慚悔返。恭為政專以德化,不任刑罰。敕令亭長還牛,亭長不還,如是者三,遂不還。恭涕泣曰:「德化不行也。」欲解印綬去。掾吏涕泣固爭,亭長即還牛,詣獄參罪,恭貰出不問,於是吏民敬信,皆不忍欺。

  ①《範書》作太傅趙熹聞而辟之。按熹任太尉時,恭及弟丕居太學習魯詩,未嘗應徵辟,疑《袁紀》「太尉」系「太傅」之誤。
  ②蔣校以為當依《範書》作「召亭長敕令還牛」,黃本作「亭長敕令還牛」,疑其上脫「召」字。

  是時天嘗蝗,獨不入中牟界。河南尹袁安恐有不實,使部掾肥親案行之,皆如所言。恭隨親行阡陌,坐桑下,雉過止其側。旁有小兒,親曰:「兒,何不擊雉?」小兒曰:「雉方將雛雊。」親默然而起曰:「今來考君之短耳,蟲不犯境,此一異也;化及鳥獸,此二異也;豎子有仁心,此三異也。府掾久留但擾賢〔者〕。」因還府以狀白安,安美其治。是年嘉禾生縣庭中,安具以狀上。詔舉賢良方正,恭薦中牟人王方,天子征方公交車,禮之與公卿舉賢者同。

  ①據《東觀記》補。

  上即位,征為博士、侍中,車駕每出郊廟,恭常陪乘。上顧問之,語及政治,有便於民者,無所隱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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