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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和帝紀(10)


  永元八年[96年]

  春三月己醜,立皇后陰氏。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後,原〔鹿〕(庶)侯識曾孫也。祖父永,明帝時為侍中,親幸左右。(異寵)〔以先〕後近(屬),故有異寵。父綱為屯騎校尉。

  ①《範書》作「二月」。按二月丁未朔,無己醜,《袁紀》是。
  ②鹿庶形近而訛。
  ③據《范書》皇后紀刪補。

  八月辛酉,令天下死罪減一等,徙邊戍;亡命贖罪各有差。

  九月,京都蝗蟲。

  冬十月,北海王有罪自殺,國除。

  ①北海王,威也,以非敬王子,又坐誹謗,自殺。

  十二月丁巳,南宮宣室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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