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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光武帝紀(60)


  建武二十九年[53年]

  春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遣使者舉冤獄,問鰥寡。庚申,賜天下男子爵,各二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乙丑,詔天下系囚自殊死已下減本罪各一等,不孝不道,不在此書。

  ***

  三十年[54年]

  春二月甲子,上幸魯國、濟南。

  夏四月,徙左(馮)翊公焉為中山王。

  五月,旱。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①《範書》光武帝紀「旱」作「大水」。

  冬十月丁酉,上幸魯國

  ①《範書》光武帝紀作「秋七月丁酉」。按七月己酉朔,無丁酉日。十月丁醜朔,丁酉乃第二十一日,《袁紀》不誤。《通鑒》依《範書》作「秋七月丁酉,上行幸魯;冬十一月丁酉,還宮」,誤也。

  太尉喜、司空純上書曰:「自古帝王治道之隆,未嘗不登封太山,以告成功。書曰:『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封禪之義也。陛下受命中興,順天行誅,修復祖宗,撫甯萬國,天下曠然,咸蒙更生,夷狄慕義,符瑞並應。詩雲:『受天之福,四海來賀。」誠宜封禪告成,以順天心。」詔曰:「是何言也?當今日月薄蝕,災異並臻,吏失其職,百姓怨讟。吾誰欺,欺天乎?」於是群臣不敢言。

  ①說文曰:「痛怨也。《春秋傳》曰『民無怨讟』。」讟音獨。
  ②乃《論語》子罕孔子之語。

  膠東侯賈複薨,諡曰剛侯。複嘗戰,被創甚。上大驚曰:「我所不令複別將者,為其輕敵也,果然失吾名將。」聞複婦孕,上曰:「女邪,我〔子〕取之;男也,我與之女。勿憂妻子。」複數從征伐,未嘗破敗,數為諸將潰圍解陣,身被十二創。上以複敢深入,稀令遠征,欲自將之,故少方面之功。諸將每論功,人人自伐、複獨默不言。上曰:「賈君之勳,我自知之。」功臣中最見親禮。左將軍官罷,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為人剛毅方直,慷慨有大節,闔門守靜。朱佑等薦複宜為宰相,世祖方以吏事責三公,故遂不用功臣。是時列侯唯膠東侯賈複、高密侯鄧禹、固始侯李通與公卿參議國事。

  ①《範書》系此事于建武三十一年。
  ②據《范書》賈複傳補。
  ③左將軍官罷,鈕永建以為當補「右」字。然此僅述賈複事,複任左將軍,故不必及右將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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