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後漢紀校注 | 上頁 下頁
漢光武帝紀(42)


  建武十一年[35年]

  春三月己酉,上幸南陽,過章陵祠園廟。

  ①《範書》光武帝紀作「二月」。《通鑒考異》曰:「以長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卯八日也。己酉、庚午,皆在三月。蓋帝紀『己酉』上脫『三月』字。今從《袁紀》。

  初,公孫述遣大司徒任滿、翼江王田戎將數萬人據荊門,浮橋橫江,以絕水道;營壘跨山,以塞陸路。上遣吳漢、岑彭、臧宮將六萬兵擊荊門。詔岑彭曰:「大司馬習用騎兵,不曉水戰。荊門之事,一由征南而已。」

  ①時岑彭任征南大將軍,故曰「一由征南」。

  閏月,吳漢、岑彭率師攻之。時大東風,吹船逆流,直沖浮橋,因放火燒之,風怒火盛,短兵接戰,蜀兵驚怖。大軍遂順風並進,所擊無前。〔斬〕任滿,溺死者數千人,田戎退保江州。岑彭遂長驅入江關,令兵無得鹵掠,所過不受牛酒,見耆老陳漢恩德。百姓無不欣悅,開門請降。吳漢、臧宮自後而進。

  ①黃本「大」作「天」,《范書》岑彭傳亦同。按錢大昕三史拾遺曰:「『天』當為『大』字之訛。」陳灃亦主此說。明南監本正作「大」。蔣本從南監本,是。
  ②據《范書》岑彭傳補。
  ③「溺死」上恐脫「蜀兵」二字。

  六月,來歙、蓋延入武都,攻述將王元,破之,乘勝遂進。蜀人震恐,遣刺客刺歙。刀未出,歙召蓋延。延至見歙,涕泣不能仰視。歙叱延曰:「虎牙何以敢爾!今使者中刺客,無以報國,故呼巨卿,欲相屬以軍事,而反效兒女子啼泣乎!刀雖在身,不能勒兵斬卿邪!」延拭淚,具受所敕。辭畢,抽刀而卒。

  ①延時任虎牙大將軍,故歙以虎牙稱之。巨卿,延字也。

  上聞之,悼痛無已,贈中郎將印綬,諡曰節侯。喪還洛陽,車駕臨吊送葬,哀慟歔欷,所褒顯賞賜甚厚。長子褒嗣。上嘉歙忠節,封歙弟由為宜西侯。歙為人信厚,言行不相違。雖銜命數年,出以喻囂,然往來之言,皆可複也

  ①複,告也。言來歙光明磊落,所言無隱私,皆可告人也。

  上之臨喪,趙王良與張邯相逢城門中。道迫狹,敕邯旋,車傾。良怒召門候岑遵困辱之。司隸校尉鮑永奏良「大不敬」。良尊重莫貳,上雖不從,而群臣嚴憚焉。永辟平陵人鮑恢為都官從事。恢亦抗直,不避強禦。詔曰:「貴戚且斂手,以避二鮑。」其見重如此。

  ①「敕」,《范書》鮑永傳注引《東觀記》及黃本均作「叱」,蔣本恐誤。
  ②《東觀記》「岑遵」作「岑尊」,又載鮑永之奏曰:「召侯岑尊詰責,使前走數十步。按良諸侯藩臣,蒙恩入侍,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而肄意加怒,令叩頭都道,奔走馬頭前,無藩臣之禮,大不敬也。」

  永字君長,上黨屯留人。父宣守正不虧,為王莽所誅。莽欲滅其子孫,上党都尉路平承旨,欲害永。太守苟諫嘉宣忠節,置永府中,護全之。永數為諫陳安漢室、禽奸臣之策,諫戒永曰:「機事不密則害生,禍倚人門。」會諫喪,路平復收永弟升。會新太守趙興至,歎曰:「我受漢茅土,不能致身立節,鮑宣之死,豈可害其子邪!」敕縣出升,複召永為功曹。時有稱侍中止傳舍者,興欲出謁。永以為非真,不宜。興遂駕往,永當州門,拔佩刀截鞅,興為還車。數日,詔書下捕之,果矯稱使者,由是知名。

  ①《漢書》鮑宣傳曰:「平帝即位,王莽秉政,陰有篡國之心,乃風州郡以辠法案誅諸豪傑及漢忠直不附己者,宣及何武等皆死。時名捕隴西辛興,興與宣女婿許紺俱過宣,一飯去,宣不知情,坐系獄,自殺。」

  自魯郡太守為司隸,行縣至霸陵,過更始塚,引車將下,從事諫止之。永曰:「北面事人,〔何〕忍不過其墓?雖以獲罪司隸不避也。」遂下車,盡哀。至右扶風,上苟諫塚。上曰:「奉使如此可乎?」太中大夫張湛對曰:「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禮義之主。仁不遺舊,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悅。

  ①據《東觀記》補。
  ②《范書》鮑永傳亦依《東觀記》作「太中大夫」。王先謙曰:「據湛傳,當是光祿大夫。太中二字誤。拜太中大夫,已在稱疾不朝之後也。」王說是。

  初,雲陽人宣秉,字巨卿,為禦史中丞,遷司隸校尉。務舉大體,闊滿微細,其政嚴而不苛,百僚亦敬憚之。上幸其府,見秉布被瓦器,食則魚湌,歎曰:「雖楚之二龔,不能過也。」即賜幃帳器物,拜為司徒司直。奉祿皆以分九族,家無擔石之儲。

  ①《續漢書》作「字巨公」,《范書》宣秉傳亦同。《袁紀》恐涉蓋延之字而誤。
  ②《漢書》兩龔傳曰:「兩龔皆楚人也,勝字君賓,舍字君倩。二人相友,並著名節,故世謂之楚兩龔。」

  東海王良,字仲子,亦為司徒司直,行大司徒事。居貧守約,妻子不之官。司徒掾鮑恢嘗以事至蘭陵,過良家,見一婦人負柴而入,不知是良妻也。恢謂曰:「我司徒掾也,將歸京師,夫人得無有書乎?」婦人曰:「苦掾,無書。」既而問焉,乃良之妻也。恢歎息而去,故良之清貧聞於天下。良謝病歸,天子備禮征,不得已載病至京師。道過友人,友人闔門不內,曰:「不有忠言奇謨,以取大位,是無其德也。曷為往來屑屑不憚煩邪?」謝而不見。良遂稱病篤而歸,終身不起。

  冬,岑彭以江州城固而糧多,留馮俊守之。彭引軍從涪江擊平曲。述遣汝甯王延岑、大司空公孫恢、將軍王元距廣漢,大司徒侯丹距黃石。彭令臧宮擊岑等,自泝都江擊侯丹,破之。時岑等盛兵沆水,〔宮〕(官)兵財千餘人,降附者四、五萬口,軍食不足。蜀民各堅壁,觀形勢。宮欲還,恐為虜所制。會謁者將數百兵詣岑彭,宮乃矯制取謁者兵,疏行陣而多旗鼓。蜀人聞漢兵卒至,登山望之,旌旗滿穀,呼聲動山,莫不震懼。宮因其懼,縱兵大破之,斬公孫恢,死者萬余人,王元降。即遂乘勝而前,所至皆降。岑彭既破侯丹,晨夜兼行二千餘裡,徑赴武陽。別遣精騎馳廣都,去成都數十裡,所至皆奔散。述大驚,以杖擊地曰:「是何神也!」

  ①《范書》岑彭傳「馮俊」作「馮駿」,《袁紀》下文亦同,此作「馮俊」,誤。
  ②《范書》臧宮傳亦作「涪水」,而岑彭傳作「墊江」。按水經注梓潼水曰:「亦言涪水至此入漢水,亦謂之為內水也。北徑墊江,昔岑彭與臧宮自江水從涪水上。」據此兩書所記均不誤。
  ③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曰:「按光武紀,建武十一年,臧宮與公孫述將延岑戰于沈水。注引水經注:『沈水出廣漢縣,下入涪水。』本或作沉水及沆水者,疑非。」惠棟亦曰:「續志:廣漢有沈水。帝紀亦作沈水。」則《袁紀》「沆水」當是「沈水」之誤。令存其異文。
  ④宮官形近而訛,訂正之。又「財」黃本作「則」,財與裁通,蔣本是。

  彭所營地名彭亡,彭惡之,欲徙。會日暮,其夜蜀遣刺客刺彭,彭死。彭首破荊門,長驅武陽,將兵齊整,為巴蜀所稱,百姓思之,為立廟武陽。諡曰壯侯。上思彭功,封其庶子淮為谷陽侯。

  上為書喻公孫述,示以成敗。述得書歎息,以示光祿勳張隆。隆勸述降,述曰:「廢興,命也,豈有降天子哉!」左右莫敢言。

  岑彭之死,吳漢將精兵二萬自夷陵出犍為。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