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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光武帝紀(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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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魯郡多盜賊,以永為魯郡太守。降者數千人,唯彭豐,虞休各將千人①,稱「將軍」,不肯降。永數以恩禮曉喻之,猶不移。孔子闕裡荊棘自除,從講堂至裡門外。永異之②,召府丞、魯令告曰:「方今世道艱難,而闕裡無故荊棘自除,意者,豈非夫子欲令太守行饗禮,而誅奸惡邪?」乃求民好學者,修學校之禮,召豐等觀禮。豐等持牛酒,因謀欲害永。永覺之,手刃殺豐等,擒破党與,封關內侯。 ①陳璞曰:「《范書》尚有皮常。」 ②惠棟曰:「連叢子雲:鮑府君謂孔子建曰:『為之奈何?』對曰:『庠序之儀,廢來久矣,今誠修之,民必觀焉。且憲、豐為盜,或聚或散,非有堅固部曲也。若行饗射之禮,內為禽之之備,外示以簡易,憲等無何,依眾觀化,可因而縳也。』府君從之,用格憲等。」按《範書》,彭豐等皆董憲偏裨,永所誅非憲,連叢子曰「格憲」,誤。 於是馮衍未得官。永謂之曰:「昔高祖賞季布之罪,誅丁公之功①。今遭明主,亦何愛哉!」衍曰:「人有挑其鄰之妻者,挑其長者,長者罵之,挑其少者,少者報之。俄而其夫死,而娶其長者。或謂之曰:『非罵汝邪?』曰:『在人之所即欲〔其報〕(罵)我,②在我之所即欲其罵人。』夫天地難知③,人道易守,守道之臣,何患死乎?」頃之,衍為曲陽令,誅劇賊郭勝等,降五千餘人。論功當封,以讒不行。 ①按《史記》季布傳,布「項籍使將兵,數窘漢王」。高祖即位,赦布,以為郎中,以示立國不報私怨,廣納忠賢之才也。又曰:「布母弟丁公,為項羽將,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漢王急,顧謂丁公曰:『兩賢豈相厄哉!』丁公引兵而還。及項王滅,丁公謁見高祖,以丁公徇軍中,曰:『丁公為項王臣不忠,使項王失天下者也。』遂斬之,曰:『使後為人臣,無做丁公也。』。 ②《范書》馮衍傳作「在人欲其報我」。《袁紀》文義不暢,作「欲罵我」,誤,故正之。 ③陳澧曰,「地」是「命」之誤。 甲申,以故密令卓茂為太傅,封褒德侯①。茂字子康②,南陽人。溫而寬雅,恭而有禮,其行己處物,在於可否之間,不求備於人,鄉黨老少,雖行不逮,茂皆受而容之。常有認茂馬者,茂問:「亡馬幾時?」曰:「有日月矣。」茂解馬與之,曰:「若非公馬,幸即歸我。」後馬主得馬,詣門謝之。 ①按《范書》卓茂傳與《袁紀》同。李賢曰:「《東觀記》、《續漢書》皆作『 宣德侯』。」楊樹達曰:「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引漢官儀亦均作『宣德侯』。」文選李善注作「字子容」。 茂以德行舉為侍郎①,給事黃門,遷為密令。其治視民如子,舉善而教,口無惡言。民常有言亭長受米肉者,茂問之曰:「亭長從汝求之乎?汝有事囑之受取乎②?將平居以恩意遺之乎?」民曰:「往遺之而受。」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民曰:「聞君賢明,使民不畏吏,吏不敢取,民不敢與。」茂曰:「汝為敝民矣!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其仁愛相敬也。鄰伍長老,歲時致禮,人道如此,乃能勸愛。即不如是,側目相視,怨憎忿怒所由生也。吏固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誠能禁備盜賊,制禦強暴,使不相侵,民有事爭訟,為正曲直,此大功也。歲時修禮敬,往相見之,不亦善乎?」民曰:「苟如是,律何故禁之?」茂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所怨;以律治汝,汝無所措手足。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殺也。且歸念之!」民曰:「誠如君言也。」茂教民制法,皆此類也。 ①《范書》卓茂傳作「以儒術舉為侍郎」。 ②王先謙曰:「囑,俗字。《東觀記》作屬。」 初,茂到官,吏民皆笑之,鄰縣及府官以為下治。河南太守為置守令,茂治自若①。數年,教化大行,路不拾遺。天下嘗蝗,河南二十縣皆傷蝗,獨不入密境。是時,王莽為安漢公,置大司農六部丞,勸課農桑②。茂遷京部丞,吏民老小皆啼泣道路。王莽居攝,茂以病免,常為郡門下掾,不肯為職吏。更始立,以茂為侍中③,從至長安,知更始敗亂,以老乞骸,至是年七十餘矣。 ①《東觀記》曰:「茂為密令。河南郡為置守令,與茂並居。久之,吏人不歸往守令。」 ②《東觀記》、《範書》與《袁紀》同。而《漢書》平帝紀曰:「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通鑒》從《漢書》。愚意以為元始元年平帝詔未完全施行,後實設六部丞而已,故東觀諸書皆作「六部丞」。 ③按續漢百官志曰:「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本有僕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否。」又王先謙集解引李祖楙曰:「卓茂傳:更始立,以茂為侍中祭酒。建武十七年,拜承宮侍中祭酒。是侍中祭酒,更始之官號,中興仍其舊制,而置此官也。又見儒林傳,附見蔡邕傳。」《袁紀》恐脫「祭酒」二字。 袁宏曰:夫帝王之道,莫大於舉賢。舉賢之義,各有其方。夫班爵以功,試曆而進,經常之道也。若大德奇才,可以光昭王道,弘濟生民,雖在泥塗,超之可也。傅岩磻溪之濱,頃居宰相之任①,自古之道也。卓公之德,既已洽於民聽,光武此舉,所以宜為君也。 ①按《史記》殷本紀曰:「武丁夢得聖人,名曰說。於是乃使百工營求之野,得說于傅險中。是時說為胥靡,築于傅險。武丁舉以為相,殷國大治。」又尚書大傅曰:「呂尚釣於磻溪。」《史記》周本紀曰:周西伯獵,遇太公于渭之陽,號之「太公望」,立為師。 吳漢率耿弇等十將軍圍朱鮪於洛陽①,數月不下。世祖以岑彭常隸於鮪也,使彭說之。鮪在城上,彭在城下,相勞如平生。彭因說鮪曰:「赤眉已得長安,更始為二王所反,今公為誰守乎?陛下受命,平定燕、趙,盡有幽、冀之地,百姓歸心,賢俊雲集,誅討群賊,所向破滅。今北方清靜,振大兵來攻洛陽,正使公有連城之守,猶不足當,今保一城,欲何望乎?」鮪曰:「大司徒被害時,鮪與其謀,誠自知罪深,故不敢降。」世祖曰:「夫建大事者,不思小怨。今降官爵可保,況誅罰乎?河水在此,吾不食言!」彭以告鮪。辛卯,鮪降,以為平狄將軍、扶溝侯②。 ①鈕永建曰:「光武本紀作吳漢率十一將軍。今按諸將名具見岑彭傳:彭與吳漢、王梁、朱佑、萬修、賈複、劉植、堅鐔、侯進、馮異、祭遵、王霸共十二人,除吳漢共十一人,與光武紀適合。《袁紀》作十將軍,疑『十』下脫『一』字。又按耿弇傳及光武本紀,弇是時與陳俊等正攻賊于滎陽、敖倉之間,並未與於洛陽之役,紀文作吳漢率耿弇等亦誤。」鈕說甚是。然非紀文有脫,實紀文本誤,故不改補其文,而引鈕說以正之。 ②《東觀記》作「成德侯鮪」,當是日後所徙封。 冬十月癸醜,上都洛陽宮。 十一月,蘇茂降。既而奔劉永,永以為淮陽王。 十二月,赤眉去長安,西略郡縣①。 ①《范書》劉盆子傳作建武二年正月事,其文曰:「自南山轉掠城邑,與更始將軍嚴春戰於郿,破春,殺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陽城番須中,逢大雪,坑谷皆滿,士多凍死,乃複還。」鈕永建以為「西略」當作「東略」,蓋誤以《範書》建武二年十二月史文與此混淆,甚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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