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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獻帝紀(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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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 春正月癸未,司徒趙溫請置丞相。 秋七月,曹操征劉表。 八月丁未,光祿大夫郤慮為御史大夫。 初,操以穀少禁酒。太中大夫孔融以為不可,與操相覆疏,因以不合意。時中州略平,惟有吳、蜀。融曰:「文德以來之。」操聞之怒,以為怨誹浮華,乃令軍諮祭酒路粹傅致其罪。壬子,太中大夫孔融下獄誅,妻子皆棄市。 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幼有異才,年十餘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有重名,敕門通簡賓客,非當世英賢及通家子孫不見也。融欲觀其為人,遂造膺門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孫。」門者白膺,請見曰:「高明父祖嘗與僕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與君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則僕累世通家也。」眾坐莫不歎息,僉曰:「異童子也!」太中大夫陳禕後至,同坐以告,禕曰:「小時了了者,至大亦未能奇也。」融曰:「如足下幼時豈常惠乎?」膺大笑,謂融曰:「高明長大,必為偉器。」年十三喪父,哀慕毀瘠,杖而後起,州裡稱其至孝。 初,山陽張儉與融兄裒友善,亡命來詣,裒適出。時融年十六,儉不告。融知儉長者,有窘迫色,謂曰:「吾獨不能為君主也!」因留舍藏之。後以人客發洩,國相以下,密就掩捕,儉得脫走,收融及裒送獄。融曰:「保內藏舍者,融也,當坐之。」裒曰:「彼來求我,求我之由,非弟之過,我當坐之。」兄弟爭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讞。詔書令裒坐之,融由是顯名。 年二十八,為北海太守。先是黃巾破青州,融收合吏民,起兵自守。賊張餘等過青州,融逆擊,為其所敗,收余兵保朱虛。稱詔誘吏民,複置城邑,崇學校庠序,舉賢貢士,表顯耆儒,以彭璆為方正,邴原為有道,王修為孝廉,告高密縣為鄭玄特立鄉名曰鄭公鄉。又國人無後及四方遊士有死亡,皆為棺木而殯葬之。使甄子然臨配食縣社,其禮賢如此。 劉備表融領青州刺史。年餘,為群賊所攻,不能自守,建安初,征為將作大匠,遷少府。每朝會訪對,輒為議主,諸卿大夫寄名而已。 初,穎川陳紀論複肉刑:「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易著劓、刖、滅趾之法,所以輔政助教,懲惡息殺也。且殺人償死,合于古制;至於傷人,或殘毀其體,而纔翦毛髮,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永無淫放穿窬之奸矣。」融難之曰:「古者吏端刑清,治無過差,百姓有罪,皆不之濫。末世淩遲,風化壞亂,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之矣。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非所謂與時消息也。紂斬一朝涉之脛,天下謂之無道;九牧之地,千八百居,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紂也。求世休和,不可得已。且被刑之人,慮不全生,志在思死,類多趨惡。夙沙亂齊,伊戾禍宋,趙高、英布,為世大患。雖忠如鬻權,信如卞和,智如孫臏,冤如巷伯,才如史遷,違如子政,一離刀鋸,沒世不齒。是太甲之思庸,穆公之霸秦,陳湯之都賴,魏尚之邊功,無所複施也。」曹公將複肉刑,以眾議不同乃止。 袁宏曰:夫民心樂全而不能常全,蓋利用之物懸於外,而嗜欲之情動於內也,於是有進取陵競之行。希求放肆不已,不能充其嗜欲也,則苟且僥倖之所生也。希求無厭,無以愜其欲也,則奸偽忿怒之所興也。先王知其如此,而欲救弊,故先以德禮陶其心,其心不化,然後加以刑辟。書雲:「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蠻夷猾夏,寇賊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然德刑之設,參而用之者也。三代相因,其義詳焉。周禮:「使墨者守門,劓者守關,宮者守內,刖者守囿。」此肉刑之制可得而論也。荀卿亦雲:「殺人者死,傷人者刑,百王之所同,末有知其所由來者也。」夫殺人者死,而大辟可以懲未殺,不能使天下無殺。傷人者刑,而害物者不息,有黥劓可以懼未刑,不能使天下無刑也。故將欲止之,莫若先以德禮。夫罪過彰著,然後入于刑辟,是將殺人者不必死,欲傷人者不必刑也。縱而不化,則陷於刑辟矣。故刑之所制,在於不可移之地。禮教則不然。明其善惡,所以潛勸其情,消於未殺也;示以恥辱,所以內化其心,治之未傷也。故過微而不至於著,罪薄而不及于刑也。終入辜辟者,非教化之所得也。故雖殘一物之生,刑一人之體,是除天下之害,夫何傷哉!率斯道也,風化可以漸淳,刑罰可以漸少,其理然也。苟不化其心,而專任刑罰,民失義方,動陷刑網,求世休和,焉可得哉! 周之成、康,豈案三千之文,而致刑措之美乎?蓋德化刑清所致,斯有由也。漢初懲酷刑之弊,務寬厚之論,公卿大夫,相與恥言人過。文帝登庸,加以玄默。張武受賂,賜金以愧其心;吳王不朝,崇禮以讓其失。是以吏民樂業,風化篤厚,斷獄四百,幾于刑措,豈非德刑兼用之效哉?世之論者,欲言刑罰之用,不先德教之益,失之遠矣。今大辟之罪,與古同制,免死以下,不過五歲,既釋鉗鏁,複齒於人。是以民不恥惡,數為盜奸,故刑徒多而亂不治也。苟教之所去,一離刀鋸,沒身不齒,鄰里且猶恥之,而況鄉黨乎?而況朝廷乎?如此,則夙沙、趙高之儔,無所施其惡,則陳紀所謂「無淫放穿窬之奸」,於是全矣。 古者察言觀行,而善惡彰焉。然則君子之去刑辟,固已遠矣。設有不幸,則議之所宥也。若夫卞和史遷之冤,淫刑之所及也。苟失其道,或不免於大辟,而況肉刑哉!又相刑之與枉殺人,其理不同,則死生之論善已疏矣。《漢書》:「斬右趾及殺人先自告;吏坐受賕,守官物而即盜之,皆棄市。」此班固所以謂當生而令死者也。今不忍截刻之慘,而安剿絕之悲,此皆治體之所先,而有國所宜改者也。 劉表病死。少子琮領荊州。 九月,劉琮降曹操。 劉備率眾南行,曹操以精騎追之,及于當陽。備與諸葛亮等數十騎邪趣漢津。 徐庶母見獲,庶辭備而指其心曰:「本與將軍共圖王霸之業,以此方寸之地也。今失老母,方寸亂矣,無益於事,請從此辭。」遂詣曹操。 操既有荊州水軍十萬,將順流東伐,吳人振恐,議者咸勸孫權迎操。周瑜曰:「不然。操雖託名漢相,其實漢賊。將軍以神武雄才,兼仗父兄之烈,割據江東,地方數千里,精兵足用,英豪樂業,尚當橫行天下,為漢除殘去害。況操自送死,何迎之有?瑜得精兵三萬,保為將軍破之。」權曰:「老賊欲廢漢天子自立久矣,徒忌二袁、劉表與孤耳。今數雄巳滅,唯孤存。孤與老賊勢不兩立,君言當擊,甚與孤合,此天以君授孤也。」 劉備至夏口,諸葛亮謂備曰:「事急矣,請求救于孫將軍。」時權軍于柴桑,備使亮說權曰:「海內喪亂,將軍起兵江東,豫州亦收眾漢南,與曹操並爭天下。今操芟夷大難,略平矣,遂破荊州,威振四海。英雄無所用武,故豫州遁逃至此。將軍量力而處之: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不如早與之絕;若不能,何不案戈束甲,北面而事之乎?今將軍外托服從之名,內懷猶豫之計,事急而不斷,禍至無日矣!」權曰:「苟如君言,劉豫州何不事之乎?」亮曰:「田橫,齊之壯士耳,猶守義不辱,況豫州王室之冑,英才蓋世,人之仰慕,若水之歸海,事之不濟,此乃天也,安能複為之下!」權勃然曰:「吾不能以全吳之地,十萬之眾,受制於人。吾計決矣!非劉豫州莫可當曹操者,然豫州新敗之後,複能抗此難乎?」亮曰:「豫州雖敗,戰士還者精甲萬人。曹操之眾,遠來疲弊,聞追豫州,騎一日一夜行三百里,此所謂『強弩之末,不能穿魯縞』者也。故兵法忌之,曰『必蹶上將軍』。且北方之人,不皆水戰;又荊州之民附操者,逼以兵勢耳,非心腹也。將軍誠能命猛將統兵數萬,與豫州協規同契,破操必矣。操敗必北還,如此則荊、吳之勢強,鼎足之形成。成敗之機,在於今日。」權大悅,即遣周瑜將水軍三萬,隨亮詣備,並力拒操。 冬十月癸未日有蝕之。 十二月壬午,征前將軍馬騰為衛尉。 是月,曹操與周瑜戰於赤壁,操師大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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