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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靈帝紀(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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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三年〔公元180年〕 春正月癸醜,大赦天下。 夏,虎見平樂觀下,又見憲陵。上詔問司徒楊賜,賜對曰:「虎者,金行參代之精,狼戾之獸也。今在位率多奢暴貪殘酷虐乎?」 中郎將張均上言曰:「虎見憲陵,又見平樂觀下,皆隸訛言也。洪範之論,『言之不從,則有毛蟲之孽』。虎者,西方之獸,為禽剛猛,強梁之物也。居而穴處,不可睹見。今於先帝園陵為害,又言見於城下,皆在位者仁恩不著,有苛克殺戮之意乎?此乃大兵劇賊之征,不可不防也。」 秋七月,大長秋曹節為車騎將軍。 九月辛酉,日有蝕之。詔群臣上封事,靡有所諱。 郎中審忠上書曰:「臣聞治國之要,得賢則安,失賢則危。故舜有五臣天下治,湯舉伊尹,不仁者遠。故太傅蕃、尚書令尹勳知中官奸亂,考其黨與。華容侯朱瑀知事覺露,禍及其身,乃興造逆謀,迫脅陛下,聚會群臣。因共割裂城社以相賞,父子兄弟被蒙尊榮。素所親厚,布在州郡,皮剝小民,甚於狼虎。多言財貨,繕治殿舍,車馬服飾,擬於大家。群公卿士,杜口吞聲,州郡承風順指。故蟲蝗為之生,夷狄為之起,天意憤盈,積十餘年矣。故頻年日有蝕之於上,地震於下,所以譴戒人主,欲令覺悟。今瑀等並在左右,陛下春秋富盛,懼惑佞諂,以作不軌。願陛下留漏刻之聽,以省臣表,埽滅丑類,以答天怒。」章寢。 有星孛於狼、弧。 初作靈昆、畢圭苑。 司徒楊賜上書曰:「臣聞使者並出,規度城南民田,欲以為苑者。昔先王制囿,裁足取牲,以備三驅,薪采芻牧者往焉。故詩曰:『王在靈囿,麀鹿攸伏。』傳曰:『吾王不遊,吾何以休。』皆被其德政,而樂所為如此。至六國之際,取獸者有罪,傷槐者將誅,孟軻為梁惠王極陳其事。先帝之制,左開鴻池,右作上林,不儉不泰,以合禮中。今猥規都城之側,以畜禽獸之物,非所以保養民庶赤子之義。築郎不時,《春秋》有譏;盤于游田,周公作戒。其城外之苑,以有五六,足用逞情,意順四時,何必變革舊制,以罷民力。楚興章華,郢人乖叛;秦作阿房,黎甿憤怨。宜思夏後卑室之意,太宗露臺之費,慰此下民勞止之歌。」上欲止,侍中任芝、樂松等曰:「昔宣王囿五十裡,民以為大。文王百里,民以為小。今造二苑,與百姓共之,不妨於政,民蒙其澤。」上遂從之。 閏月,司徒楊賜久病罷。 冬十月,太常陳耽為司徒。 十一月,立皇后何氏。後,南陽宛人。以良家子選入掖庭,有寵,自貴人為皇后。父真早卒,異母兄進為河南尹,進弟苗越騎校尉。 十二月,車騎將軍曹節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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