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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桓帝紀(3)


  元嘉元年〔公元151年〕

  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四月己醜,上微服幸河南尹梁不疑府。

  是日天大風,尚書楊秉諫曰:「臣聞瑞由德至,災應事興。傳曰:『禍福無門,惟人所召。』乃者暴風迅疾,殆必有異,上天不言,以災異譴告。是以孔子曰:『迅雷烈風,必有變動。』詩雲:『敬天之怒,不敢驅馳。』王者至尊,出入有常,敬蹕而行,清室而止,自非郊廟,鸞旗不駕。故詩稱『自郊徂宮』,易曰:『王假有廟,致孝享也。』。未有私從意志,日般游諸臣之家,降尊亂卑,等威無別,宿衛守空宮,璽紱委女妾,設有非常之變,任章之謀,上負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得備納言,又以薄學充在勸講,特蒙光識,見照日月,恩重命輕,敢陳其愚。」大將軍冀怨秉,出為扶風太守。初秉侍講,以經學見重。太常黃瓊以秉勸講帷幄,不宜外遷,留拜光祿大夫。當冀之時,抑而不用。

  十月,司空胡廣罷。太常黃瓊為司空。

  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詔百官上封事,靡有所諱。舉至孝獨行之士各一人。

  安平崔寔郡舉詣公交車,稱病不對。退而論世事曰:「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其患在世承平,政漸衰而不改,俗漸弊而不悟,習亂安危,忽不自覺。或耽荒嗜欲,不恤萬機;或悅眾言,莫知所從;或見信之臣,懷寵苟免;或疏遠之士,言以賤廢。是以紀綱弛而不振,智士捐而不用,悲夫!

  自漢興以來,三百餘年矣,政令刓瀆,上下懈怠,風俗雕弊,人民偽巧,百姓囂然,複思中興之功矣。救世之術,豈必體堯舜而治哉?期於狃絕拯撓,去其煩惑而已。是以受命之君,創制改物;中興之主,匡時補失。昔盤庚遷都,以易殷民之弊;周穆改刑,而正天下之失。俗人守古,不達權變,苟執所聞,忽略所見,焉可與論國家之事哉!故言事者,頗合聖聽,於今須有可采,輒見掎奪。何者?其頑士則闇于時權,其達者則寡於勝負。斯賈誼所以見悲於上世也,雖使稷、契複存,猶不能行其志,而況下斯者乎?

  《春秋》之義,量力而舉,度德而行。今已不能用三代之法,故宜以霸道而理之。重賞罰,明法術,自非上德,嚴之則治,寬之則亂,其理然也。為國之法,有似理身,平則致養,疾則致攻。故德教者,治世之粱肉;刑法者,救亂之藥石也。今以德除殘,是猶粱肉治疾也,欲望療除,其可得乎?自數世以來,政多恩貸,禦安轡馬而忘其銜,四牡橫馳,皇路險傾,必將鉗勒鞭撻,以救奔敗,豈暇鳴鑾,從容平路哉!」

  袁宏曰:觀崔寔之言,未達王霸之道也。常試言之:夫禮備者德成,禮順者情泰。德苟成,故能儀刑家室,化流天下;禮苟順,故能影響無遺,翼宣風化。古之聖人,知人倫本乎德義,萬物由乎化風,陶鑄因乎所受,訓導在乎對揚。崇軌儀於化始,必理備而居宗;明恭肅以弘治,則理盡而向化。斯乃君臣尊卑之基,而德和洽之本也。是以大道之行,上下順序,君唱臣和,其至德風教,系乎一人,政化行于四海,無犯禮而王跡彰矣。

  及哲王不存,禮樂淩遲,風俗自興,戶皆為政,君位且猶未固,而況萬物乎!于斯時也,臣子自盡之日,將守先王之故典,則元首有降替之憂,欲修封域之舊職,則根本無傾拔之慮。故忠奮之臣,推其義心,不忍其事,思屏王室。故有自下匡上之功,以卑援尊之事,雖失順序之道,然效忠之跡也。欲齊王體,則異乎承宣之美;欲同之不順,而終有翼戴之功。故聖人因事作制,以通其變,而霸名生焉。《春秋》書齊晉之功,仲尼美管仲之勳,所以括囊盛衰,彌綸名教者也。

  夫失仁而後義,必由於仁;失王而後霸,以致於霸,必出於忠。義誠仁之不足,然未失其為忠也。推此以觀,則王霸之義於是見矣。

  初,上欲封大將軍梁冀,使公卿會議其禮。特進安樂侯胡廣、太常羊儒,司隸校尉祝恬、太中大夫邊韶等稱冀之德宜比周公,錫之山川,封以附庸。司空黃瓊議曰:「昔周公輔相成王,制禮作樂,是以大啟土宇,賜以山川,郊祀天地,行天子禮,此百世未有,唯周公宜之耳。蕭何識高祖于泗上,霍光輔昭、宣于中興,皆益戶增封,以顯其功。冀合食四縣,賞賜皆如霍光。使天下知賞必當功,爵不越德。」冀恨之,因地動策免瓊。

  丁亥,司空黃瓊以災異策免。

  是月,五色大鳥見己氏,時以為鳳皇。本志以「政理衰缺,梁冀專權,皆羽孽之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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