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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安帝紀(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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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初五年〔公元118年〕 秋七月丙子,詔有司申舊令,崇節儉,嫁娶送終,不得奢侈。 八月,鮮卑寇代郡。 是歲郡國十四地震。 *** 六年〔公元119年〕 春正月乙巳,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水泉湧出,壞城郭宇舍,壓殺人。 三月庚戌,初祀六宗于國北,儀比太社。 夏五月,京師旱。 七月,鮮卑入塞。 冬十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郡國八地震。 是歲,北單于與車師後部王攻敦煌長史索班,殺之。遂略有北道,逐太守曹宗。宗請兵擊匈奴,報索班之恥,因複取西域。司馬班勇議曰:「愚以為邊境者,中國之唇齒,唇亡則齒寒,其理然也。先帝命將征伐,曠引年歲,然後西域內屬,邊境獲安。宗不度當時之宜,自見有喪敗之負,欲舉兵荒外,以要功名,是為始禍倡兵,其患難量也。今府藏未充而當遠出師,師無後繼,是示弱於遠夷,暴短於海內。臣愚以為不可許。敦煌郡舊有營兵三百人,今宜複置之。西域長史屯樓蘭,樓蘭西當焉耆、龜茲,是則周遊一處,而所制者多也。」公卿皆從勇議。 勇習邊事,有籌策,於是以勇為西域長史。頃之,勇發鄯善、車師前部王兵擊後部王,大破之,捕得後部王、匈奴使者,將至索班所沒處斬之,傳首洛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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