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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安帝紀(4)


  永初四年〔公元110年〕

  春二月,匈奴寇常山。

  于時西北有事,民饑,國用不足。大將軍鄧騭欲棄敘州,專務北邊,曰:「譬家人衣壞,取一以相補,猶有所完,若不如此,將兩無所保。」公卿皆以為然。郎中虞詡說太尉張禹曰:「若大將軍之策不可者三。」禹曰:「奈何?」詡曰:「先帝開土辟境,而今棄之,此不可一也;棄敘州即以三輔為塞,園陵單外,此不可二也;諺曰:『關西出將,關東出相。』烈士武臣出敘州,土風壯猛,便習兵事。今羌胡所以不過三輔為腹心之害者,以敘州在其後也。敘州士民所以推鋒執銳,蒙矢石於行陣,不避危亡,父死于前,子戰於後,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漢也。今推而捐之,割而棄之,庶人安土,不肯遷徙,必引領而怨曰:『中國棄我于夷狄!』雖赴義從善之人,不能無怨恨。卒然起謀,以圖不軌,因天下之饑弊,乘海內之虛弱,豪傑相聚,量才立帥,驅氐羌以為前鋒,席捲而東,雖賁、育為卒,太公為將,猶不能當。如此,則函穀以西,園陵舊京,非複漢有,此不可三也。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詡恐疽食侵淫而無限極也。」禹曰:「意不及此,微君大計幾敗。然則計將安出?」詡曰:「所憂與明公異,恐敘州一旦有囂、述之變,宜且羅其雄傑,收其冠帶,引其牧守子弟於朝,令諸府各辟數人,外以勸其勤,內以散其謀,計之長者。」從之。

  俄而,詡遷朝歌長。時朝歌多盜賊,連年不解。親舊皆勞吊之曰:「得朝歌可哀也!」詡笑曰:「難者不避,易者必從,君之節也。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堅利,此乃吾立功之秋,怪吾子以此相勞也。」詡謁河內太守馬棱,棱曰:「君儒者,當謀謨廟堂,乃在朝歌,甚為君憂之!」詡曰:「此賊犬羊相聚,以求溫飽耳,明府無以為憂。」棱曰:「何以言之?」對曰:「賊去敖倉不過千里,不知取以為糧;青、冀流人前後連屬,不知略以為眾;出入河山守阨塞,此為斷天下之右臂。今則不然,此無大計之效也。」於是詡悉罷戎兵,而設方略,實時皆平。

  乙亥,詔曰:「自建初元年徙邊者各歸本郡,沒入為官奴婢者免為庶人。

  三月,西羌寇漢中。

  戊子,杜陵園火。

  夏四月丁醜,大赦天下。

  新野君有疾,太后與上親幸其第,宿止連日。太尉張禹、司徒夏勤、司空張敏固諫,乃還。甲戌,新野君薨。太后制齊衰,上緦麻,贈送禮一依東海恭王,司空持節護喪事,騭等皆棄官行服。服除,有司奏騭等複輔政,固請乃止,非朝廷大議不聞。

  元初中,悝、弘、閶並卒,未大斂,天子並封爵,太后輒不許。太后、上制服,新野君贈賵甚厚,使九卿護喪事。悝子廣宗襲爵為葉侯,弘子廣德為西平侯,封京子寶為安陽侯,騭子鳳為侍中。

  初,都護任尚致鳳馬,及尚坐事,檻車征,鳳懼其及己。私屬中郎馬融宜在台閣。事發覺,鳳先自首,騭乃髡妻及鳳,上疏謝罪。

  新野君薨後,太后諒闇,見白首者,未嘗不流涕,宗族耆老皆加親禮,讀書至孝子事親、喪親之禮,嘗廢書噓欷。

  太后久執朝政,從兄樂安侯康內懼盛滿,數上書諫宜崇公室,抑損私權,言甚切至。太后怒,康乃託病不朝,太后使家舊婢往問之初,外給使以宮中婢年長者為「中夫人」,因自以通,康曰:「汝非我家婢也?何自謂中夫人!」婢聞之怒,因言託病不遜,遂免康官,遣歸國,絕康屬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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