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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章帝紀(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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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初八年〔公元83年〕 春正月壬辰,東平王蒼薨。 初,蒼疾病,上憂念蒼,使道上置驛馬,以知疾之增損。薨問至,上悲不自勝,詔東平傅錄王建武以來所上章奏及作詞賦,悉封上,不得妄有闕。司空第五倫見上悼愴不已,求依東海王故事,自請護喪事。上以東海王行天子禮,舊制無三公出者,乃遣大鴻臚持節護喪事,詔諸王及公主、京師諸侯悉詣東平王葬,哀策曰:「諮王丕顯,勤勞王室,親命受策,昭於前世,出作蕃輔,克慎明德。昊天不吊,不報上仁,使屏餘一人,煢煢靡有所終。今詔有司加賜鸞輅車、乘馬、龍旗九旒、虎賁百人,諡曰獻王。」 秋,即擇班超為將兵長史,以徐幹為司馬。遣衛侯李邑使烏孫,到于闐,上言西域功不可成,盛毀超雲:「擁愛妻,抱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超聞邑言,歎曰:「身非曾參,而有三至之讒,恐見疑於當世。」遂出其妻。上知超無二心,乃詔責邑,超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徐幹謂超曰:「邑前親毀君,欲敗西域,今可緣詔留之,遣他吏送侍子。」超曰:「是言之狹也。以邑毀超,故遣之,內省不疚,何恤邑言。今留之,一時快意,然非忠臣也。」 於是疏勒王忠反,保烏即城。超乃立其府丞成大為疏勒王。其後忠設詐偽降,願棄前罪,為殺新王。超內知其謀,而偽許之。忠大喜,將輕騎三百詣超。超密勒兵,待酒數行,超叱吏執忠,斬之,放擊其眾,大破之。 冬十二月,行幸陳留、梁國、淮陽、潁川。 戊申,詔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傳說,難以正義,恐先師道喪,微言遂絕,非所稽古求道也。其令諸儒學《古文尚書》、毛詩、谷梁、左氏傳,以扶明學教,網羅聖旨。」 《古文尚書》者,出孔安國。武帝世,魯恭王壞孔子宅,欲廣其宮,得《古文尚書》及禮、《論語》、《孝經》數十篇,皆古字也。恭王入其宅,聞琴瑟鐘磬之音,瞿然而止。孔安國者,孔子後也,盡得其書。尚書多於伏生所傳十篇,安國獻之。 毛詩者,出於魯人毛萇。自謂子夏所傳,河間獻王好之。 谷梁者,瑕丘江公受之魯申公。武帝時,董仲舒善說公羊,江公訥於口辯,義不如董仲舒,故谷梁學寢微,唯衛太子善谷梁。宣帝即位,聞衛太子好谷梁,乃求能為谷梁學者,得沛人蔡子秋,與公羊家並說。上善谷梁,後大儒蕭望之等廷論二家同異,多從谷梁,由是谷梁學復興。 漢初張蒼、賈誼、張敞皆修《春秋左傳》,誼為左氏訓故。禦史張禹與蕭生同官,數言左氏於望之,望之善之,及翟方進、賈護、劉歆並傳左氏學。故言左氏者,本之賈護、劉歆。 此四學雖傳於世,至建武初議立左氏學,博士范升議譏毀左氏,以為不宜立。章帝即位,左氏學廢,乃使郎中賈逵敘明左氏大義。逵又言《古文尚書》多與經傳爾雅相應,於是《古文尚書》、毛詩、周官皆置弟子,學者益廣。 逵字景伯,右扶風平陵人。身長八尺二寸,弱冠能誦五經、左傳,兼通谷梁諸家之說,沈深有用,其所學者,可為人師。明帝時為郎,使與班固校書。帝即位,雅好古學,詔逵入講白虎觀,使說左氏傳,上善其說。逵母嘗病,上以逵居貧,欲賜之,以校書比例多,乃以錢二十萬,使潁陽侯馬防與逵。逵讓曰:「逵母病甚,子貧無事於外,屢空,且從孤竹于首陽矣。」其思厚若此。遷衛士令。逵才學皆通,其所著論,為學者所宗。性佚,不修小節,當世以此譏焉,故不至大官。 袁宏曰:堯舜之傳賢,夏禹、殷湯授其子,此趣之不同者也。夏後氏賞而不罰,殷人罰而不賞,周人兼而用之,此德刑之不同者。殷人親盡則婚,周人百世不通,此婚姻之不同也。立子以長,三代之典也,文王廢伯邑考而立武王,廢立之不同者也。「君親無將,將而必誅。」周之制也;《春秋》殺君之賊,一會諸侯,遂得列於天下,此褒貶之不同者。彼數聖者,受之哲王也,然而會通異議,質文不同,其故何耶?所遇之時異。 夫奕者之思,盡於一局者也;聖人之明,周於天下者也。苟一局之勢未嘗盡同,則天下之事豈必相襲哉!故記載廢興,謂之典謨;集敘歌謠,謂之詩頌;擬議吉凶,謂之易象;撰錄製度,謂之禮儀;編述名跡,謂之《春秋》。然則經籍者,寫載先聖之軌跡者也。聖人之跡不同如彼,後之學者欲齊之如此,焉可得哉!故曰「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不可不察。聖人所以存先代之禮,兼六籍之文,將以廣物慣心,通於古今之道。 今去聖人之世,幾將千年矣,風俗民情,治化之術,將數變矣。而漢初諸儒,多案《春秋》之中,複有同異。其後殷書禮傳,往往間出,是非之倫,不可勝言。六經之道可得詳,而治體雲為遷易無度矣。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諸子之言紛然殽亂。太史公談判而定之,以為六家;班固演其說,而明九流。觀其所由,皆聖王之道也,支流區別,各成一家之說。夫物必有宗,事必有主,雖治道彌綸,所明殊方,舉其綱契,必有所歸。尋史談之言,以道家為統;班固之論,以儒家為高。二家之說,未知所辯。 嘗試論之曰:夫百司而可以總百司,非君道如何情動,動而非已也。虛無以應其變,變而非為也。夫以天下之事,而為以一人,即精神內竭,禍亂外作。故明者為之視,聰者為之聽,能者為之使,惟三者為之慮,不行而可以至,不為而可以治,精神平粹,萬物自得,斯道家之大旨,而人君自處之術也。夫愛之者,非徒美其車服,厚其滋味,必將導之訓典,輔其正性,納之義方,閑其邪物。故仁而欲其通,愛而欲其濟,仁愛之至,於是兼善也。然則百司弘宣,在於通物之方,則儒家之算,先王教化之道。居極則玄默之以司契,運通則仁愛之以教化。故道明其本,儒言其用,其可知也矣。 夫大道行,則仁愛直達而無傷;及其不足,則抑參差而並陳。患萬物之多惑,故推四時以順,此明陰陽家之所生也。懼天下擾擾,竟故辯加位以歸真,此名家之所起。畏眾寡之相犯,故立法制以止殺,此法家之所興也。慮有國之奢弊,故明節儉以示人,此墨家之所因也。斯乃隨時之跡,總而為治者也。後之言者,各演一家之理,以為天下法,儒道且猶紛然,而況四家者乎!夫為棺槨,遂有厚葬之弊;喪欲速朽,亦有棄屍之患。因聖人之言跡,而為支辯之說者,焉可數哉?故自此以往,略而不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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