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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諧傳


  元諧,河南洛陽人也,家世貴盛。諧性豪俠,有氣調。少與隋文帝同受業于國子,甚相友愛。後以軍功,累遷大將軍。及帝為相,引致左右。諧謂帝曰:「公無党,譬如水間一堵牆,大危矣。公其勉之!」及帝受禪,顧諧笑曰:「水間牆竟何如也?」進位上大將軍,封樂安郡公。奉詔參修律令。

  時吐谷渾將定城王鐘利旁率騎度河,連結黨項。諧率兵出鄯州,趣青海,邀其歸路。相遇于豐利山,諧擊走之,又破其太子可博汗。其名王十七人、公侯十三人,各率其所部來降。詔授上柱國,別封一子縣公。諧拜甯州刺史,頗有威惠。然性剛愎,好排詆,不能取媚於左右。嘗言於上曰:「臣一心事主,不曲取人意。」上曰:「宜終此言。」後以公事免。

  時上柱國王誼有功于國,與諧俱無位任,每相往來。胡僧告諧、誼謀反,帝按其事,無狀,慰諭釋之。未幾,誼誅,諧漸被疏忌。然以龍潛之舊,每預朝請,恩禮無虧。及平陳,百僚大宴,諧進曰:「陛下威德遠被,臣前請突厥可汗為候正,陳叔寶為令史,今可用臣言。帝曰:「朕平陳國,本以除逆,非欲誇誕。公之所奏,殊非朕心。突厥不知山川,何能警候?叔寶昏醉,寧堪驅使?」諧默然而退。

  後數歲,有人告諧與從父弟上開府滂、臨澤侯田鸞、上儀同祁緒等謀反。帝令按其事。有司奏:「諧謀令祁緒勒黨項兵,既繼巴蜀。時廣平王雄、左僕射高熲二人用事,諧欲譖去之,雲:『左執法星動已四年矣,狀一奏,高熲必死。』又言:『太白犯月,光芒相照,主殺大臣,雄必當之。』諧與滂嘗同謁帝,私謂滂曰:『我是主人,殿上者賊也。』因令滂望氣,滂曰:『彼雲似蹲狗走鹿,不如我輩有福德雲。』」帝大怒,諧、滂、鸞、緒並伏誅,籍沒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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