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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賁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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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賁字子征。略涉書記,頗解鐘律。在周,襲爵燕郡公,曆位魯陽太守、太子少宮尹、儀同三司、司武上士。時隋文帝為大司馬,賁知帝非常人,深自推結。宣帝嗣位,加開府。及文帝被顧托,群情未一,引賁置左右。帝將之東第,百官皆不知所去,帝潛令賁部伍仗衛,因召公卿而謂曰:「欲富貴者當相隨來!」往往偶語,欲有去就。賁嚴兵而至,眾莫敢動。出崇陽門至東宮,門者拒不內,賁諭之不去,瞋目叱之,門者遂卻。既而帝得入,賁恒典宿衛,承間進說以應天順人之事,帝從之。及受禪,命賁清宮,因典宿衛。賁乃奏改周旗幟,更為嘉名,其青龍、騶虞、朱雀、玄武、千秋、萬歲之旗,皆賁所創也。尋拜散騎常侍,兼太子左庶子、左領軍將軍。 及高熲、蘇威共掌朝政,賁甚不平。時柱國劉昉被疏忌,賁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熲、威,五人相與輔政。又以晉王上之愛子,謀行廢立。複私謂皇太子曰:「賁將數謁殿下,恐為上譴,願察區區之心。」謀泄,昉等委罪於賓、賁。公卿奏二人坐當死,帝以龍潛之舊,不忍加誅,並除名。賓未幾卒。歲餘,賁複爵位,檢校太常卿。以古樂宮縣七八,損益不同,歷代通儒,議無定準,乃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得鶉火天駟之應,其音用七。漢興,加應鐘,故十六枚而在一虡。鄭玄注《周禮》,「二八十六為虡」,此則七八之義,其來遠矣。然世有沿革,用舍不同。至周武帝複改縣七,以林鐘為宮。夫樂者,政之本也,故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是以吳劄觀而辯興亡。然則樂也者,所以動天地,感鬼神,情發於聲,安危斯應。周武以林鐘為宮,蓋將亡之征也。且林鐘之管,即黃種下生之義。黃鐘,君也,而生於臣,明於皇朝九五之應。又陰者臣也,而居君位,更顯國家登極之祥。斯實冥數相符,非關人事。臣聞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此蓋隨時改制而不失雅正者也。」帝竟從之,改七縣八,黃鐘為宮。詔賁與儀同楊慶和刊定周、齊音律。 未幾,曆郢、虢、懷三州刺史。在懷州決沁水東注,名曰利人渠,又派入溫縣,名曰溫潤渠,以溉舄咸,人賴其利。後為齊州刺史,糶官米而自糶,坐除名。 後從幸洛陽,帝從容謂曰:「我始為大司馬,及總百揆,頻繁左右,與卿足為恩舊。卿若無過,位與高熲齊。坐與凶人交構,由是廢黜。言念疇昔之恩,複處牧伯之位,何乃不思報效,以至於此!吾不忍殺卿,是屈法申私耳。」賁俯伏陳謝。詔複本官。後數日,對詔失旨,又自敘功績,有怨言。帝大怒,謂群臣曰:「吾將與賁一州,觀此,不可複用。」 後皇太子為其言曰:「此輩並有佐命功,雖性行輕險,誠不可棄。」帝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微劉昉、鄭譯及賁、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然此等皆反覆子也。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及帝大漸,顏之儀等請以趙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於我。我將為政,又欲亂之,故昉謀大逆於前,譯為巫蠱於後。如賁之例,皆不滿志,任之則不遜,致之則怨,自難信也,非我棄之。眾人見此,或有竊議,謂我薄于功臣,斯不然矣。」蘇威進曰:「漢光武欲全功臣,皆以列侯奉朝請,至尊仁育,複用此道以安之。」上曰:「然。」遂廢,卒於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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