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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昶傳


  劉昶,字休道,宋文帝子也。在宋封義陽王,位徐州刺史。及廢主子業立,疑昶有異志。昶和平六年,遂委母妻,攜妾吳氏,間行降魏。朝廷嘉重之,尚武邑公主,拜侍中、征南將軍、駙馬都尉,封丹楊王。歲餘,主薨,更尚建興長公主。皇興中,宋明帝使至,獻文詔昶與書,為兄弟式。宋明帝不答,責昶,以母為其國妾,宜如《春秋》荀鳷對楚稱外臣之禮。尋敕昶更為書。辭曰:「臣若改書,事為二敬,猶修往文,彼所不納。請停今答。」朝廷從之。拜外都坐大官。公主複薨,更尚平陽長公主。

  昶好犬馬,愛武事。入魏曆紀,猶布衣皁冠,同凶素之服。然呵罵僮僕,音雜夷夏。雖在公坐,諸王每侮弄之。或戾手齧臂,至於痛傷,笑呼之聲,聞於禦聽。孝文每優假之,不以怪問。至於陳奏本國事故,語及征役,則斂容涕泗,悲動左右。而天性褊躁,喜怒不恒。每至威忿,楚撲特苦;引待南士,禮多不足。緣此,人懷畏避。

  太和初,轉內都坐大官。及齊初,詔昶與諸將南伐。路經徐州,哭拜其母舊堂,哀感從者。乃遍循故居,處處隕涕,左右亦莫不酸鼻。及至軍所,將臨陣,四面拜諸將士,自陳家國滅亡,蒙朝廷慈覆。辭理切至,聲氣激揚,涕泗橫流,三軍鹹為感歎。後昶恐水雨方降,表請還師,從之。

  又加儀同三司,領儀曹尚書。于時改革朝儀,詔昶與蔣少遊專主其事。昶條上舊式,略不遺忘。孝文臨宣文堂,引武興王楊集始入宴,詔昶曰:「集始,邊方之酋,不足以當諸侯之禮。但王者不遺小國之臣,故勞公卿於此。」又為中書監。開建五等,封昶齊郡公,加宋王之號。

  十七年,孝文臨經武殿,大議南伐。語及劉、蕭篡奪之事,昶每悲泣不已。帝亦為之流涕,禮之彌崇。

  十八年,除使持節、都督吳越楚彭城諸軍事、大將軍、開府,鎮徐州。昶頻表辭大將軍,詔不許。及發,帝親餞之,命百寮賦詩贈昶。又以其文集一部賜昶。帝因以所制文筆示之曰:「時契勝殘,事鐘文業。雖則不學,欲罷不能。脫思一見,故以相示,雖無足味,聊複為一笑耳。」其重昶如是。自昶背彭城,至是久矣,昔齋宇山池,並尚存立;昶更修繕,還處其中。不能綏邊懷物,撫接義故,而閨門喧猥,內外奸雜,舊吏莫不慨歎。預營墓于彭城西南,與三公主同塋而異穴。發石累之,墳崩,壓殺十餘人。後複移改,公私費害。

  十九年,昶朝京師。孝文臨光極堂大選,曰:「國家昔在恒代,隨時制宜,非通世之長法。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門。朕以為不然,何者?清濁同流,混齊一等,君子小人,名品無別,此殊為不可。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之外,小人之官,複有七等。若苟有其人,可起家為三公。正恐賢才難得,不可止為一人,混我典制。故令班鏡九流,使千載之後,我得仿像唐、虞,卿等依希元、凱。」及論大將軍,帝曰:「劉昶即其人也。」後給班劍二十人。薨于彭城,孝文為之舉哀,給溫明秘器,贈假黃鉞、太傅,領揚州刺史。加以殊禮,備九錫,給前後部羽葆鼓吹,依晉琅邪王伷故事,諡曰明。

  昶嫡子承緒,主所生也。少而尪疾,尚孝文妹彭城長公主,為駙馬都尉,先昶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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