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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翻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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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族弟翻。翻字飛烏,少有操行,世人以剛斷許之。孝莊時,除司徒左長史、河南尹。初,翻為河陰令,順陽公主家奴為劫,攝而不送。翻將兵圍主宅,執主婿馮穆,步驅向縣。時正炎暑,立之日中,流汗沾地。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彌尾青。及翻為縣,主吏請焚之。翻曰:「置南牆下,以待豪右。」未幾,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翻命取尾青以鎖之。小駒既免,入訴于宣武。宣武大怒,敕河南尹推之,翻具自陳狀。詔曰:「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翻對曰:「造者非臣,買名者亦宜非臣。所以留者,非敢施于百姓,欲待兇暴之徒如駒者耳。」於是威振京師。 及為洛陽,迄于河南尹,畏憚權勢,更相承接,故當世之名大致減捐。卒官,贈侍中、衛將軍、相州刺史。孝武初,重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雍州刺史,諡曰貞烈。 翻弟毓:字道和,敦篤有志行。卒于太中大夫。子世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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