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北史 | 上頁 下頁
周靜帝宇文闡紀


  靜皇帝諱衍,後改名闡,宣帝之長子也。母曰朱皇后。建德二年六月,生於東宮。

  大象元年正月癸卯,封魯王。戊午,立為皇太子。二月辛巳,宣帝于鄴宮傳位授帝,居正陽宮。

  ※

  二年五月乙未,宣帝寢疾,詔帝入宿路門學。己酉,宣帝崩,帝入居天臺,廢正陽宮。大赦,停洛陽宮作。庚戌,上天元上皇太后尊號為太皇太后,天元聖皇太后李氏為太帝太后,天元大皇后為皇太后,天大皇后朱氏為帝太后。其天中大皇后陳氏、天右大皇后元氏、天左大皇后尉遲氏並出俗為尼。以柱國、漢王贊為上柱國、右大丞相,上柱國、揚州總管、隋公楊堅為假黃鉞左大丞相,柱國、秦王贄為上柱國。帝居諒娼,百官總己以聽于左大丞相。壬子,以上柱國、鄖公韋孝寬為相州總管。罷入市稅錢。

  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公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並為上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悄來朝。庚申,複佛、道二教。辛酉,以柱國杞公椿、燕公于實、郜公賀拔伏恩並為上柱國。甲子,相州總管尉遲迥舉兵不受代,詔發關中兵,即以韋孝寬為行軍元帥,討之。上柱國、畢王賢以謀執政,被誅。以上柱國、秦王贄為大塚宰,杞公椿為大司徒。己巳,詔南定、北光、衡、巴四州人為宇文亮抑為奴婢者,並免之。甲戌,有赤氣起西方,漸東行,遍天。庚辰,罷諸魚池及山澤公禁者,與百姓共之。以柱國、蔣公梁睿為益州總管。

  秋七月甲申,突厥送齊范陽王高紹義。庚寅,申州刺史李惠起兵。庚子,詔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趨,劍履上殿。滎州刺史、邵公宇文胄舉兵,遣大將軍楊素討之。青州總管尉遲綱舉兵。丁未,隋公楊堅都督內外諸軍事。己酉,鄖州總管司馬消難舉兵,以柱國、楊公王誼為行軍元帥討之。壬子,趙王招、越王盛以謀執政,被誅。癸醜,封皇弟潔為萊王,術為郢王。是月,豫州、襄州總管諸蠻,各帥種落反。

  八月庚申,益州總管王謙舉兵不受代,即以梁睿為行軍元帥討之。庚午,韋孝寬破尉迥於鄴,迥自殺,相州平。移相州於安陽,其鄴城及邑,毀廢之。丙子,以漢王贊為太師,以上柱國、並州總管、申公李穆為太傅,以宋王實為大前疑,以秦王贄為大右弼,以燕公於實為大左輔。己卯,以尉迥平,大赦。庚辰,司馬消難擁眾以魯山、甑山二鎮奔陳。遣大將軍元景山追擊之,鄖州平。沙州氐帥開府楊永安聚眾反,應王謙,遣大將軍達奚儒討之。楊素破宇文胄于滎陽,斬之。以上柱國、神武公竇毅為大司馬,以齊公于智為大司空。廢相、青、荊、金、晉、梁州六總管。

  九月丙戌,廢河陽總管為鎮,隸洛州。以小宗伯、竟陵公楊慧為大宗伯。壬辰,廢皇后司馬氏為庶人。戊戌,以柱國、楊公王誼為上柱國。庚戌,以柱國常山公於翼、化政公宇文忻並為上柱國。壬子,丞相去左右號,隋公楊堅為大丞相。

  冬十月甲寅,日有蝕之。壬戌,陳王純以怨執政,被誅。大丞相、隋公楊堅加大塚宰,五府總於天官。戊寅,梁睿破王謙,斬之。傳首京師,益州平十一月甲辰,達奚儒破楊永安,沙州平。丁未,上柱國、鄖公韋孝寬薨。

  十二月壬子,以柱國、蔣公梁睿為上柱國。丁巳,以柱國邗國公楊雄、普安公賀蘭謨、郕公梁士彥、上大將軍新甯公叱列長文、武鄉公崔弘度、大將軍中山公宇文恩、濮陽公宇文述、渭原公和幹子、任城公王景、漁陽公楊銳、上開府廣宗公李崇、隴西公李詢並為上柱國。庚申,以柱國、楚公豆盧績為上柱國。癸亥,詔曰:「太祖受命,龍德猶潛;三分天下,志扶魏室;多所改作,冀允上玄。文武群官,賜姓者眾,本殊國邑,實乖胙土。不歆非類,異骨肉而共蒸嘗。不愛其親,嗟行路而敘昭穆。且神征革姓,本為歷數有歸;天命在人,推讓終而弗獲。故君臨區宇,累世於茲;不可仍遵謙挹之旨,久行權宜之制。諸改姓者,悉宜復舊。」甲子,大丞相、隋公楊堅進爵為王,以郡為隋國。己巳,以柱國、沛公鄭譯為上柱國。辛未,代王達、滕王悄並以謀執政,被誅。壬申,以大將軍、長寧公楊勇為上柱國、大司馬,以小塚宰、始平公元孝矩為大司寇。

  ※

  大定元年,春正月壬午,改元。丙戌,詔戎秩上開府以上,職事下大夫以上,外官刺史以上,各舉賢良。二月甲子,帝遜位於隋,居於別宮。隋氏奉帝為介國公,邑萬戶,車服禮樂,一如周制;上書不稱表,答表不稱詔。有其文,事竟不行。

  隋開皇元年五月壬申,帝崩,時年九歲。隋志也。諡曰靜皇帝。葬恭陵。

  ***

  論曰:自東西否隔,二國爭強;戎馬生郊,干戈日用;兵連禍結,力敵勢均;疆場之事,一彼一此。武皇纘業,未親萬機;慮遠謀深,以蒙養正。及英威電發,朝政惟新;內難既除,外略方始。乃苦心焦思,克己勵精;勞役為士卒之先,居處同疋夫之儉;修富國之政,務強兵之術;乘讎人之有釁,順天道而推亡。數年之間,大勳斯集。攄祖宗之宿憤,拯東夏之阽危。盛矣哉,有成功者也。若使翌日之瘳無爽,經營之志獲申;黷武窮兵,雖見譏于良史;雄圖遠略,足方駕于前王。而識嗣子之非才,顧宗祏之至重;滯愛同于晉武,則哲異于宋宣。但欲威之榎楚,期於懲肅,義方之教,豈若是乎。卒使昏虐君臨,奸回肆毒;跡宣後之行事,身歿已為幸矣。靜帝越自幼沖,紹茲衰統;內挾有劉之詐,戚籓無齊、代之強;隋氏因之,遂遷龜鼎。雖複岷、峨投袂,翻成淩奪之威;漳、滏勤王,無救宗周之殞。嗚呼!以文皇之經啟鴻基,武皇之克隆景業,未逾二紀,不祀忽諸。斯蓋先帝之餘殃,非孺子之罪戾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