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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廢帝高殷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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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帝殷,字正道,小名道人,文宣帝之長子也。母曰李皇后。 天保元年,立為皇太子,時年六歲。性敏慧,初學反語,於跡字下注雲「自反」。時侍者未達其故,太子曰:「跡字足傍亦為跡,豈非自反邪。」嘗宴北宮,獨令河間王勿入,左右問其故,太子曰:「世宗遇賊處,河間王複何宜在此。」文宣每言:「太子得漢家性質,不似我」,欲廢之,立太原王。初詔國子博士李寶鼎傅之。寶鼎卒,複詔國子博士邢峙侍講。太子雖富於春秋,而溫裕開朗,有人君之度。貫綜經業,省覽時政,甚有美名。 ※ 七年冬,文宣召朝臣文學者及禮學官于宮宴會,令以經義相質,親自臨聽。太子手筆措問,在坐莫不歎美。九年,文宣在晉陽,太子監國,集諸儒講《孝經》。令楊愔傳旨謂國子助教許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資?」對曰:「散愁自少以來,不登孌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簡策,不知老之將至。平生素懷,若斯而已。」太子曰:「顏子縮屋稱貞,柳下嫗而不亂,未若此翁白首不娶者也。」乃齎絹百疋。後文宣登金鳳台,召太子使手刃囚。太子惻然有難色,再三不斷其首。文宣怒,親以馬鞭撞太子三下。由是氣悸語吃,精神時複昏擾。 ※ 十年十月,文宣崩,癸卯,太子即帝位于晉陽宣德殿,大赦。內外百官普加泛級,亡官失爵,聽複資品。庚戌,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詔九州軍人七十已上,授以板職。武官年六十已上,及癃病不堪驅使者,並皆放免。土木營造金銅鐵諸雜作工,一切停罷。 十一月乙卯,以右丞相、咸陽王斛律金為左丞相。以錄尚書事、常山王演為太傅。以司徒、長廣王湛為太尉。以司空段韶為司徒,以平陽王淹為司空。高陽王湜為尚書左僕射,河間王孝琬為司州牧,侍中燕子獻為右僕射。戊午,分命使者,巡省四方,求政得失,省察風俗,問人疾苦。 十二月戊戌,改封上党王紹仁為漁陽王,廣陽王紹義為范陽王,長樂王紹廣為隴西王。是歲,周武成元年。 ※ 乾明元年春正月癸醜朔,改元。己未,詔寬徭賦。癸亥,高陽王湜薨。是月,車駕至自晉陽。己亥,以太傅、常山王演為太師、錄尚書事,以太尉、長廣王湛為大司馬、並省錄尚書事。以尚書左僕射、平秦王歸彥為司空,趙郡王睿為尚書左僕射。詔諸元良口配沒宮內及賜人者,並放免。甲辰,帝幸芳林園,親錄囚徒,死罪已下,降免各有差。乙巳,太師、常山王演矯詔誅尚書令楊愔、尚書右僕射燕子獻、領軍大將軍可朱渾天和、侍中宋欽道、散騎常侍鄭子默。戊申,以常山王演為大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以大司馬、長廣王湛為太傅、京畿大都督。以司徒段韶為大將軍。以前司空、平陽王淹為太尉。以司空、平秦王歸彥為司徒,彭城王浟為尚書令。又以高麗王世子湯為使持節、領東夷校尉、遼東郡公、高麗王。是月,王琳為陳所敗,蕭莊自拔至和州。 三月甲寅,詔軍國事皆申晉陽,稟大丞相常山王規算。壬申,封文襄第二子孝珩為廣甯王,第三子長恭為蘭陵王。夏四月癸亥,詔河南定、冀、趙、瀛、滄、南膠、光、南青九州,往因螽水,頗傷時稼,遣使分塗贍恤。是月,周明帝崩。 五月壬子,以開府儀同三司劉洪徽為尚書右僕射。秋八月壬午,太皇太后令廢帝為濟南王,全食一郡。以大丞相、常山王演入纂大統。是日,王居別宮。皇建二年九月,殂于晉陽,時年十七。 *** 帝聰慧夙成,寬厚仁智,天保間,雅有令名。及承大位,楊愔、燕子獻、宋欽道等同輔。以常山王地親望重,內外畏服。加以文宣初崩之日,太后本欲立之,故愔等並懷猜忌。常山王憂悵,乃白太后,誅其黨。時平秦王歸彥亦預謀焉。皇建二年秋,天文告變,歸彥慮有後害,仍白孝昭,以王當咎,乃遣歸彥馳駟至晉陽害之。王薨後,孝昭不豫,見文宣為祟。孝昭深惡之,厭勝術備設而無益也。薨三旬而孝昭崩。大寧二年,葬于武寧之西北,諡閔悼王。初,文宣命邢邵制帝名殷字正道,從而尤之,「殷家弟及,『正』字一止,吾身後兒不得也。」邵懼,請改焉。文宣不許,曰:「天也。」因謂昭帝曰:「奪時但奪,慎勿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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