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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宣武帝元恪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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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昌元年春正月乙巳,以頻年水旱,百姓饑弊,分遣使者,開倉振恤。丙辰,以尚書令高肇為司徒,清河王懌為司空。 三月甲午,州郡十一大水,詔開倉振恤。以京師穀貴,出倉粟八十萬石以振恤貧者。己未,安樂王詮薨。 夏四月,詔以旱故,斷食粟之畜。丁卯,詔曰:「遷京嵩縣,年將二紀,博士端然虛祿。靖言念之,有兼愧慨。可嚴敕有司,國子學,孟冬使成。太學、四門,明年暮春令就。」戊辰,以旱故,詔尚書與群司鞫理獄訟。辛未,詔饑人就穀六鎮。丁醜,帝以旱故,減膳徹懸。癸未,詔曰:「肆州地震陷裂,死傷甚多。亡者不可複追,生病宜加療救。可遣太醫、折傷醫並給所須藥就療。」乙酉,大赦,改元。詔立理訴殿、申訟車,以盡冤窮之理。五月丙午,詔天下有粟之家,供年之外,悉貸饑人。自二月不雨至於是月。己未晦,日有蝕之。 六月壬申,澍雨大洽。戊寅,通河南牝馬之禁。庚辰,詔出太倉粟五十萬石,以振京師及州郡饑人。 冬十月乙亥,立皇子詡為皇太子。 十一月丙申,詔以東宮建,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廉夫節婦旌表門閭,量給粟帛。 十二月己巳,詔守宰為禦史彈赦免者,及考在中第,皆代之。是歲,西域、東夷十國並遣使朝貢。 ※ 二年春正月戊戌,帝禦申訟車,親理冤訟。二月丙辰朔,振恤京師貧人。甲戌,以六鎮大饑,開倉拯贍。己卯,進太尉、高陽王雍位太保。閏月辛醜,以苑牧地賜代遷人無田者。是春,人饑,死者數萬口。夏四月庚子,以絹十五萬疋振河南郡人。五月甲寅朔,日有蝕之。是月,壽春大水。遣平東將軍奚康生等步騎數千赴之。 六月乙酉,青州人饑,詔使者開倉振恤。甲午,曲赦揚州。辛亥,帝禦申訟車,親理冤訟。是夏,十三郡大水。 秋八月辛卯,詔以水旱饑儉,百姓多陷罪辜,降死以下刑。九月丙辰,以貴族豪門,崇習奢侈,詔尚書嚴立限級,節其流宕。 冬十月,詔以恒、肆地震,人多死傷,重丐一年租賦。 十二月丙戌,丐洛陽、河陰二縣租賦。乙巳,詔以恒、肆地震,人多離災,其有課丁沒盡,老幼單立,家無受複者,各賜廩粟,以接來稔。是歲,東夷、西域十余國並遣使朝貢。 ※ 三年春二月乙未,詔曰:「肆州秀容郡敷城縣、雁門郡原平縣並自去年四月以來,山鳴地震,於今不已。告譴彰咎,朕甚懼焉。可恤瘼寬刑,以答災譴。」夏四月,青州人饑。辛巳,開倉振恤。乙巳,上禦申訟車,親理冤訟。秋八月甲申,帝臨朝堂,考百司而加黜陟。 冬十一月辛亥,詔司徒高肇為大將軍、平蜀大都督,步騎十五萬,西伐益州。丁巳,幽州沙門劉僧紹聚眾反,自號淨居國明法王。州郡捕斬之。 十二月庚寅,詔立明堂。是歲,東夷、西域八國並遣使朝貢。 ※ 四年春正月甲寅,帝不豫。丁巳,崩於式乾殿,時年三十三。二月甲戌朔,上尊諡曰宣武皇帝,廟號世宗。甲午,葬景陵。 ※ 帝幼有大度,喜怒不形於色,雅性儉素。初,孝文欲觀諸子志尚,大陳寶物,任其所取。京兆王愉等皆競取珍玩,帝唯取骨如意而已。孝文大奇之。及庶人恂失德,孝文謂彭城王勰曰:「吾國疑此兒有非常志相,今果然矣!」乃見立為儲貳。雅愛經史,尤長釋氏之義,每至講論,連夜忘疲。善風儀,美容貌,臨朝深默,端嚴若神,有人君之量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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