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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太武帝拓跋燾紀(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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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元年春正月丙戌朔,大會郡臣于江上,文武受爵者二百餘人。丁亥,車駕北旋。 二月癸未,次於魯口。皇太子朝于行宮。 三月己亥,車駕至自南伐,飲至策勳,告於宗廟,以降人五萬餘家分置近畿,賜留台文武所獲軍資生口各有差。夏五月壬寅,大赦。 六月壬戌,改元。車師國王遣子入侍。詔以刑綱太密,犯者更眾,命有司其案律令,務求厥中,自餘有不便於人者,依比增損。詔太子少傅游雅、中書侍郎胡方回等改定律制。略陽王羯兒、高涼王那有罪賜死。戊辰,皇太子薨。壬申,葬景穆太子于金陵。 秋七月丁亥,行幸陰山。省諸曹吏員三分之一。 九月癸巳,車駕還宮。冬十月庚申,行幸陰山。宋人來聘。詔殿中將軍郎法祐使于宋。己巳,司空、上党王長孫道生薨。 十二月丁醜,車駕還宮。封皇孫浚為高陽王,尋以皇孫世嫡,不宜在籓,乃止。改封秦王翰為東平王,燕王譚為臨淮王,楚王建為廣陽王,吳王余為南安王。 ※ 二年春正月庚辰朔,南來降人五千余家於中山謀叛,州軍討平之。冀州刺史、張掖王沮渠萬年與降人通謀,賜死。 三月甲寅,中常侍宗愛構逆,帝崩于永安宮,時年四十五。秘不發喪。愛又矯皇后令,殺東平王翰,迎周安王餘立。大赦,改元為永平。尊諡曰太武皇帝,葬于雲中金陵,廟號世祖。 ※ 帝生不逮密太后,及有所識,言則悲慟,哀感傍人,明元聞而嘉歎。及明元不豫,衣不釋帶。性清儉率素,服禦飲膳,取給而已,不好珍麗,食不二味。所幸昭儀、貴人,衣無兼彩。群臣白帝,更峻京邑城隍以從《周易》設險之義,又陳蕭何壯麗之說。帝曰:「古人有言,在德不在險。屈丐蒸土築城,而朕滅之,豈在城也?今天下未平,方須人力,土功之事,朕所未為。蕭何之對,非雅言也。」每以財者軍國之本,無所輕費。至於賞賜,皆是勳績之家,親戚愛寵,未嘗橫有所及。 臨敵,常與士卒同在矢石間。左右死傷者相繼,而帝神色自若。是以人思效命,所向無前。命將出師,指授節度,從命者無不制勝,違爽者率多敗失。性又知人。拔士于卒伍之中,唯其才效所長。不論本末,兼甚嚴斷,明于刑賞。功者賞不遺賤,罪者刑不避親,雖寵愛之,終不虧法。常曰:「法者,朕與天下共之,何敢輕也。」故大臣犯法,無所寬假。 雅長聽察,瞬息之間,下無以措其奸隱。然果於誅戮,後多悔之。司徒崔浩死後,帝北伐,時宣城公李孝伯疾篤,傳者以為卒,帝聞而悼之,謂左右曰:「李宣城可惜。」又曰:「朕向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褒貶雅意,皆此類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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