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十七史百將傳 | 上頁 下頁 |
齊斛律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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斛律光,字明月,金之子也。馬面彪身,神爽雄傑,少言笑,工騎射。初以庫直事文襄,從出野,見雁雙飛來。文襄使光馳射之,以二矢俱落焉。後從金西征,文帝長史莫孝暉在行間,光年十七,馳馬射中之,因禽於陣。神武即擢授都督。又嘗從文襄於洹橋校獵,雲表見一大鳥,射之,正中其頸。形如車輪,旋轉而下,乃雕也。丞相屬邢子高歎曰:「此射雕手也。」 當時號落雕都督。齊受禪,進爵钜鹿郡公。周大司馬尉遲迥、齊公憲、庸公王雄等,眾十萬,攻洛陽。光率騎五萬馳往,戰於邙山,迥等大敗。光親射雄殺之,迥、憲僅而獲免。初,文宣時周人常懼齊兵之西渡,常以冬月守河椎冰。及帝即位,朝政漸紊,齊人椎冰,懼周兵之逼。光憂曰:「國家常有吞關隴之志,今日至此而惟玩聲色。」 周軍圍洛陽,壅絕糧道。詔光率步騎三萬禦之。鋒刃才交,周眾大潰。詔加右丞相。光又率眾築平隴等鎮戍十三所。韋孝寬等來逼平隴,光與戰于汾水,大破之。周遣將圍宜陽,光率步騎五萬赴之,戰於城下,取周建安等四戍,捕千餘人而還。軍未至鄴,敕令便放兵散。光以有功者未得慰勞,若散恩澤不施,乃密表請使宣旨,軍仍且進。朝廷發使遲留,軍還,將至紫陌,光駐營待使。帝聞光軍營已逼,心甚惡之,急令舍人追光入見,然後宣勞散兵。拜左丞相。光嘗在朝堂垂廉而坐。祖珽不知,乘馬過其前。光怒,謂人曰:「此人乃敢爾!」 後珽在內省,言聲高慢,光過聞之,又怒。褚士達夢人倚戶,授其詩曰:「九升八合粟,角鬥定非真,堰其津中水,將留何處人。」 以告珽,珽占之曰:「角鬥,斛字。津卻水,何留人,合成律字。非真者,解斛律於我不實。」 士達又言所夢狀,乃其父形也。珽由是懼。又穆提婆求娶光庶女,不肯。帝賜提婆晉陽田,光言於朝曰:「此田,神武已來常種禾,飼馬以擬寇難。今賜,無乃闕軍務也?」 帝又以鄴清風園賜提婆租貸之,於是官無菜,賒買於人,直錢三百萬。其人訴焉。光曰:「此菜園賜提婆,是一家足。若不賜提婆,便百官足。」 由是祖、穆積怨。周將韋孝寬懼光,乃作謠言,令間諜傳之于鄴曰:「百升飛上天,明月照長安。」 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木不扶自舉。」 珽續之曰:「盲老公背上下大斧,饒舌老母不得語。」 令小兒歌之于路。提婆聞,以告其母令萱。萱以饒舌為斥己,盲老公謂祖珽也。遂協謀,以謠言啟帝。珽又令顏元告光謀為不軌。又令曹魏祖奏言:「上將星盛,不誅恐有災禍。」 又丞相府佐封士遜密啟雲:「光前西討還,敕令便放兵散,光令軍逼帝京,將為不軌,不果而止。不早圖,恐事不可測。」 帝遂殺之,血流於地,鏟之跡終不滅。光居家嚴肅,見子弟若君臣。不營財利,杜絕饋餉,門無賓客,罕與朝士交言,不肯預政事。每會議,常獨後言,言輒合理。將有表疏,令人執筆,口占之,務從省實。行兵用匈奴蔔法,吉凶無不中。軍營未定,終不入幕。或終日不坐,身不脫介胄,常為士卒先。有罪者唯大杖撾背,未嘗妄殺,眾皆爭為之死。拓地五百里,而未嘗伐功。自結髮從戎,未嘗失律,深為鄰敵懾憚。罪既不彰,一旦屠滅,朝野惜之。周武帝聞光死,赦其境內。後入鄴,追贈上柱國,指詔書曰:「此人若在,朕豈得至鄴!」 *** 孫子曰:「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光用匈奴蔔法,而吉凶無不中。 又曰:「視卒如愛子。」光軍營未定,終不入幕。 又曰:「輔隙則國必弱。」光既誅死,周武遂得至鄴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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