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軍事·軍旅 > 血祭盧溝橋 | 上頁 下頁 |
五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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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很讚揚,決定克日起程回平。此時忽先後得到蔣介石、何應欽來電,要宋到保定坐陣指揮。何應欽還特別強調勿到天津,免為天津群奸所賣。宋與何一向不睦,此次一再強調其去保定,不能不令生疑。而對蔣的抗戰決心也有疑慮,是否抱著坐收漁人之利的態度?中央把其推到前面,然後掣肘?二十九軍如若和日本人硬拼,其結果必是二十九軍被打殘,撤出平津,中央出面言和,自1935年二十九軍進駐平津直至今天的二十九軍黃金時代即告結束。另外一點,如若維持現狀,以大刀精神武裝起來的二十九軍與華北駐屯軍共存於平津,二十九軍仍佔優勢和主動。得到何應欽命令以後,他又在樂陵滯留兩天,從盧溝橋前線不斷報告來打打談談的消息。日方不斷地製造「不擴大事態,就此解決」的空氣。這種假像很符合宋哲元的希望。宋哲元決心北上天津,再做和平努力。7月11日晚6時30分,宋哲元從山東樂陵抵達天津。剛下火車,就得到日本政府當日的政府聲明,即向華北派兵的聲明。同時也得到中日代表談判情況的報告。 7月10日,中日交涉又開始進行。 冀察政務委員會先派天津市長兼第三十八師師長張自忠為交涉負責人。日方對張自忠為交涉負責人非常滿意,因為日方認為,二十九軍高級將領中,張屬「知日人士」,「與冀察軍內其他要人不同,總會對日採取合作方式的。」 10月下午4時,日方代表松井太久郎特務機關長同張自忠代表張允榮進行了3個小時的談判。之後,松井、張允榮又和日武官今井一起,不顧天黑雨大,滿懷希望地來到張自忠的住宅,交涉撤兵問題。張自忠因患痢疾,臥病在床,面顏憔悴,身體消瘦,十分虛弱。張自忠聽了日方提出的談判條件,張的回答,出乎日本人的意料,他非但不肯答應懲處「肇事」負責人,對於撤退盧溝橋附近軍隊的問題,也只不過主張換換部隊而已。松井二人無功而返,便將交涉的對象轉向秦德純和其他冀察要員。 11日晨5時,秦德純親自打電話對松井說:其他條件都可以讓步,唯獨對盧溝橋撤退中國軍隊的要求,絕對不能同意。由於冀察當局態度很強硬,談判出現了僵局。 下午,今井武官與冀察政務委員齊燮光、張允榮等人再次進行交涉,日方答應可以從盧溝橋附近撤去日兵。張、齊二人基本同意了日方提出的條件。 正在這時,日本內閣決定派兵的消息已經傳達給華北駐屯軍。下午2時(7月11日)華北駐屯軍司令部情報參謀專田盛壽給今井武夫武官打來特急電話,向他傳達了東京內閣會議的決定: 「為了解決中國問題多年來的懸案,現在正是大好機會。所以,當地交涉已經沒有進行的必要,如果已達成協定,也予以撕毀。」 華北駐屯軍得到內閣決定通知後,馬上召開了參謀會議,作了如下決定: 「以此項事件為轉折,從根本上解決華北問題。 具體措施是: 一、暫時停止過去的和平談判; 二、徹底實行《何梅協定》; 三、在此期間,逐步集結兵力,伺機對河北省的中國軍隊給以徹底打擊和掃蕩。」 華北駐屯軍的方針已定,需要的是戰爭的準備時間。如若像專田參謀那樣撕毀一切協議,露出馬上發動戰爭的面孔,可能造成二十九軍提前準備。 特務機關、武官都沒有按照專田參謀的方法去做。當日(11日)晚8時,也就是專田通知今井武官,一切協定予以撕毀後6個小時,特務機關長松井太久郎仍然與中方代表秦德純簽訂了《盧溝橋事件現地協定》史稱「秦——松協定」。協定內容主要有三條: 一、道歉; 二、保安隊維持治安(指盧溝橋附近); 三、取締抗日團體。 從協定內容看,日方已經降低要求,而同時,日方不斷向華北派兵。冷靜觀察,日方簽定協定不過是爭取時間,敷衍中方。 與日軍態度相反,華北當局在協議簽訂後,以為和平已不成問題,為表示自己的友好和誠意,首先,在當天晚上,把幾天來俘虜的200多名日軍送回豐台。 7月11日宋哲元由山東樂陵趕到天津以後,日華北駐屯軍參謀長橋本群,駐屯軍特務機關長松井太久郎大佐,輔佐武官今井武夫少佐等即馬上研究分析宋哲元的心理,認為: 一、宋認為盧溝橋事變又是局部衝突,只要我們再讓一步,那就不難獲得解決。 二、他還不知道南京中央業已決心抗戰到底,不再對日方繼續忍讓。 橋木群等抓住此機會,馬上派遣他們的鷹犬爪牙,親日分子,如前江蘇督軍齊燮元,北洋政客潘毓桂等,向宋展開了包圍攻勢,要求宋哲元留在天津,與日方展開談判。 潘毓桂甚至坦直承認:「我已經跟松井機關長商量好了解決辦法,才來求見宋主任委員,向宋主任委員剖析利害,希望您能夠採納!」 此事變以後,日方最擔心的問題就是中央軍北上,如若中央軍進入平津附近,兩軍戰事就會再行升級。日本內閣所通過的派兵5個師團計劃就須重新考慮,中日兩國全面戰爭不再是步步升級,而是一步到位。也不再是海軍大臣米內預言打到保定,和兩個月使中國政府屈服的事。所以,駐屯軍馬上要穩住宋哲元,先行孤立二十九軍,挑撥起二十九軍與中央軍的矛盾。穩住宋哲元的工作必須首先由親日分子去做。然後,再集中兵力,施以致命的打擊,一舉攫奪河北、察哈爾兩省和北平、天津兩市。在未完成部署之時,日方須不斷放出「現地解決,不擴大」的煙幕。 而10日至12日秦德純、張自忠與日方松井等人所簽協定,也恰是煙幕的一個重要部分。12日秦德純趕往天津向宋哲元彙報戰事與和談情況。基於這三種因素: 一、日方努力達成協議; 二、漢奸下說詞; 三、宋本人希望地方性解決。 宋判斷可以「就地解決。」 所以,宋到天津後的第二天,即發表談話:盧溝橋事變乃系局部衝突,希望能做一個合法合理的解決。 同時,談話中又強調:「余向主和平,愛護人類,決不願以人類作無益社會之犧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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