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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放下電話,任歌腦袋裡就迅速轉動著,她忽然覺得,自從和戴天亮談戀愛以後,她幾乎沒有自己過過一個星期天,不僅如此,幾乎每一個星期天都是天亮或開車或騎摩托過來,然後就是兩個人在一起,幾乎跑遍了一五八和大荒田周圍的「名」山「名」水,儘管戴天亮是一個充滿冒險精神的人,但是任歌還是覺得缺了一點什麼,也許是缺了一點使冒險更冒險的東西。她忽然覺得,她和戴天亮就連星期天也過得模式化了。

  現在又要自己一個人來過一個星期天了,這感覺就好像總有父母陪伴的兒童,突然有一天父母說要出差了一樣,她竟有些激動,完全不像戴天亮想像的那樣,她會不高興,她會寂寞,沒有,她是高興的,是有信心過好一個人的星期天的。於是,在星期六的晚上,她就為自己準備好了第二天的乾糧,那是醫院糕點房才出爐的麵包,還有把開水也涼起,第二天一早能往水壺裡倒。另外油畫箱、油畫筆、刮刀、擦筆的廢紙、油畫顏料等都一一檢查過了。躺在床上,又想到了穿什麼衣服,當然不再穿軍裝,不過,便衣也就是兩三件毛衣,還好現在正是穿毛衣的時候,最後自己給自己選定了穿那件乳白色的棒針毛衣,是媽媽親手織的,托人帶來的,據說是現在省城裡最流行的式樣。

  儘管對媽媽意見一大堆,但還是要承認媽媽是一個最具鑒賞力的女人,就是在最無花的年代,她也能巧妙地把任歌裝點得像一朵花。其實,任歌一看到媽媽織的這一件毛衣時,就特別喜歡,她也莫名地對服裝有一種天然的鑒賞力。現在的人越來越敢穿了,真不知道城裡的人現在都穿了什麼。又想到了褲子,當然是穿牛仔褲,這也是任歌惟一的一條便褲,她知道自己穿牛仔褲特別好看,因為她不是那種極瘦的人,應該說她是豐滿型的,但是決不胖,牛仔褲穿在她的身上,正好繃起,使人感覺到所有的青春和彈力。

  第二天,站在窗戶前,趁著外面的天還沒有大亮,把屋裡的燈開開,窗戶的玻璃就有點像一個穿衣鏡,能隱隱約約勾勒出全身的線條。任歌很滿意,儘管看不太清楚,但是能看出毛衣是寬鬆式的,褲型是直筒式的,這樣一上一下,人會莫名地被拔高,顯得挺拔精神,本來就高的胸部,像隆起的兩座小山把毛衣撐起,既有豐滿的感覺,又不顯得胖。接下來洗臉梳頭,這些程序倒不多,頭髮是齊肩的直發短髮,發梢向耳根收攏,這樣的髮式比較適合識文斷字的女孩,用梳子胡亂梳兩下,就整整齊齊了。

  一切收拾完畢,天已經完全亮了,太陽也遮遮掩掩地往外出,任歌吃了麵包喝了開水,就挎上畫箱和水壺出發了。

  出了醫院大門,向左拐,沿著醫院的圍牆走一段,就開始爬山,一上山的時候,是一片茂密的松樹林,在松樹林的樹幹下還長滿了各種各樣的灌木叢,上山有一條被人踩出來的小道,沿著小道向上走,這時山裡異常的靜,早晨沒有風,樹葉也不搖擺,陽光幾乎透不進來,倒是自己的腳步聲最大。任歌就這樣走著,沒有害怕的感覺,她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那是一個非常適合寫生的地方,過了這一片樹林,在山坡的那一面,是一片墳地田野,在田野的一端是一些農民的房子,稀稀拉拉地像被誰無意撒在這一片坡地上一樣,房子幾乎是清一色的土基壘起的,灰色的瓦頂,家家戶戶的房檐下都垂掉著大串大串的紅辣椒和大串大串金黃色的玉米,可以說適合油畫表現的色彩都有了,可以好好過一把揮灑色彩的癮。

  想著也就到了,任歌忽然激動起來,眼睛好像不夠使一樣,看了看田野,有裸露的紅土,也有還沒有鐮回家的玉米稈,遠處的房子有赭石、大紅、金黃、青灰、暗綠、乳白、桔紅、淺黃等等,所有顏色轟轟烈烈地向她奔來,她禁不住在心裡感歎了一聲,感謝大自然。

  接著,她卸下畫箱、水壺,在樹林的邊緣慢慢地走著,她在找一個最佳的視點,她眼睛看著前方,半側著身子走著,看看這個位置,覺得太偏,房子在這個角度畫出來不好看,又往前走,可是從這裡看,紅辣椒又顯得分量大了,還往前走,忽然,隱隱約約覺得眼睛的餘光能看到有什麼在動,戀戀不捨地收回目光,把臉轉過來,這才看見就在自己的眼前有一個人。趕緊調整好眼睛的視焦,她看清楚了這個人,不是別人,是老嘎。任歌這才猛地想起,這個叫老嘎的畫家,已經在一五八的附近活動了近兩個月了。

  老嘎也看見了她,正在畫畫的老嘎,對著任歌扭轉了頭,看了看,沒有任何表情,也不說話,又全神貫注地畫了起來。

  任歌也沒有說什麼,就走到老嘎的身邊,想看一看這個畫家的能耐。

  任歌的眼睛突然被一道強光傷了一樣,她忽然緊閉了一下眼睛,再趕快睜開,她的心猛地被撕開了一樣,似乎周圍所有的樹幹、雜草、露水和泥土,全都擠進了她被撕開的心裡,她突然一下用手臂環住了自己,緊緊地,似乎要把自己勒死。睜著的眼睛好像被撐住了一樣,根本無法合攏。她似乎在經受著一場死亡,又好像是一次新生,天地忽然翻了個個,眼前的一切在她睜大的眼睛裡消失、復活,樹林也在旋轉,房子就好像在跳舞,她身上的每一個細胞都高速運轉起來,像在舉行一場起義,好像要把她顛覆……

  時間在流淌著,任歌確信自己是從另一個世界走了回來,她就那樣以半跪半蹲的姿勢待在老嘎的身邊,可是,她已經忘記自己是這樣的,她好像也忘記了還有一個老嘎,她只有她自己的那一個世界,她追求的、嚮往的、激動人心、可以使人脫胎換骨的世界……

  所有的這一切,只有太陽看得真真切切,太陽絲毫沒有好奇,它悠閒地欣賞著這一切,不時地用它那光芒萬丈的纖維輕輕摸摸任歌的臉、頭髮和乳白色的毛衣,可是任歌對這一切毫無知覺,太陽卻不生氣,反而喜氣洋洋。

  後來,在醫院招待所那一間破爛肮髒的小房子裡,任歌用手托著下巴,對著老嘎說:「你是天才。」說著已經淚流滿面。

  老嘎從他營造的另一個世界走回來時,他被眼前的女孩打動,他說:「從第一次見到你,我就知道你能懂我。」

  這時,這間破爛肮髒的小房子裡,已經擺滿了老嘎畫的畫,它們有的長在牆上,有的棄在牆角,還有靠著的,躺著的。老嘎不知道,這是任歌最嚮往的環境之一。任歌第一次走進這間房子時,什麼話也沒有說,而是感到脖子發硬,莫名地說了一句:「這麼多……」就說不下去,淚水悄悄爬過她的臉,一遍又一遍地撫摸她的臉頰,順著她的鼻孔邊緣滾落在衣襟上,可是,她還不知道,她舉著一張濕漉漉的臉在張望,後來又舉著這張濕漉漉的臉看著老嘎,老嘎那一雙濃縮著所有憂傷的眼睛,像釘子一樣釘在了她的臉上。

  時間從初冬走到了深冬,土地變得堅硬,天空也是更多的灰色。任歌似乎也走到了她人生的隆冬,在她一個人住的那間宿舍裡,她已經沒有了寧靜的心態。推開房門,她面向牆壁,一邊又一邊地在問自己:「我怎麼辦?我怎麼辦?怎麼辦嘛?」猛地用手握成拳,使勁敲自己的腦袋,牆上的畫已經被她撕扯下來了許多,還有幾張在牆上飄動,她茫然地看著房子裡的一切,一切似乎都沒有了原來的意義和價值,她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窗外的花紅樹只剩下了光禿禿的樹幹,她突然覺得自己就是那深露著的樹於,那麼無助地等待在寒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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