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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救了命呵。

  這女人可了不得。是一個真正的女英雄。打起仗來比花木蘭還嘎,像個小子。

  這是爸爸給她講的一個故事。在戴天嬌的記憶裡,爸爸總是太忙,忙得沒有時間講故事,不過,爸爸好像也不會講故事,他把戴天嬌放在自己的膝蓋上。

  「講故事?不好不好。」

  可是,有一段時間,爸爸不忙了,很少去上班了,只是開會,每次一開會回來,爸爸就不高興,小小的戴天嬌能看出爸爸的臉色,一聲不吭地靠在爸爸坐著的沙發邊上,給爸爸送上報紙,爸爸把報紙放在一邊。

  「你不是要爸爸講故事嗎?」爸爸說,「那就講一個。」

  於是,爸爸講了這個故事。聽了這個故事,戴天嬌第一次感覺到,雪是很可怕的,在她過去的記憶裡,雪總是和童話連在一起的。從小生長在南方的她,幾乎沒有見過真正的雪。

  「後來呢?」戴天嬌問。

  「後來這個小男孩被救活了。」

  「後來呢?」

  「長大了,他們後來都長成了大人。成了勇敢的人,把日本鬼子打跑了,還把老蔣打跑了。」

  在這個夜晚,戴天嬌的眼前出現了爸爸曾經講過的情景。由此,她又想到了遠在省城的爸爸,她忽然特別特別想他。到了一五八以後,她幾乎每星期給家裡打一個電話,總是媽媽接的,每次媽媽都說,你爸爸說他沒有什麼說的,叫你好好工作。這時戴天嬌就想笑,她完全可以想像她的老爸爸坐在一邊,鼻樑上架著老花鏡,看著在打電話的媽媽,樣子認真極了。

  她腦袋裡忽然又跳出了皇甫忠軍,看上去那麼一個文質彬彬的人,怎麼能在大操場上邊說出那樣的話?不管怎麼說,他還算是個男子漢,還敢說敢當。不過,他會告訴我什麼呢?戴天嬌想。

  想著想著,覺得兩個眼皮打起了架,就睡著了。

  這一夜戴天嬌做了個夢:一個女人美極了,臉是白色的,像黑白照片一樣,穿著碎花花衣服,梳著燙成花的短髮。飄到了烈士墓山上,墓碑奇怪極了,都是水紅色的,像一些水晶做成的,女人就只是對著戴天嬌笑,笑的時候,戴天嬌就覺得是媽媽,她就叫媽媽,女人不答應,女人跑,跑得很快,後面有人在追,好像是那個啞巴男人,那個女人跑到山邊上,掉了下去,啞巴就哭了,戴天嬌怎麼會在山下面看到那個女人,一看是媽媽,摔死了,臉白白的。戴天嬌就哭,哭呵,哭……

  22

  自從來到一五八以後,任歌已經收到了三封媽媽的來信了。媽媽的信總是不太長,似乎總是在匆忙中完成的,可是,每一封信都浸透著母愛。任歌知道這一切,她總是在沒有人的時候看媽媽的來信,她甚至後悔在學校時對媽媽的態度,好幾次她在桌子上鋪開信紙,她寫下:

  媽媽,親愛的媽媽,我愛你,我想你……

  剛剛寫下這幾個字,任歌腦袋裡就出現了臨畢業的似乎媽媽來學校看她時的情景,現在她想起來覺得很後悔。

  任歌把信紙揉成一團,她知道儘管她在心裡深愛著媽媽,可是,她無法用這種形式來表達,她覺得從她記事起,她和母親之間就沒有找到一種最好的表達方式。作為文工團員的母親,下了很大的決心生下了她,她的出生既是母親作為母親生命的開始,也是母親作為一個舞蹈演員生命的結束,母親在她身上投入的情感是一種極其複雜的、愛和恨交織在一起的情感。她沒有幸運到有一個可以管她的外婆和奶奶,讓她能夠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裡長大。她就是在母親身邊長大的,可是,那是一個總在為事業忙碌的母親。

  任歌的父親是一個作曲家,他在很多時間裡生活在一個屬￿他個人的音樂世界裡,他時常會忘了就在他身邊玩耍的女兒,他如癡如醉地沉浸在他的音樂裡,總有一個又一個大型交響樂轟響在他的胸腔裡,可是,作了一輩子曲的他,真正能夠搬上舞臺的卻是一些他最不屑的音樂小品,小歌。他的一切總是那麼不合時宜,可是他又總是那麼對於這種不合時宜不管不顧。

  在他的生活裡沒有抱怨,沒有仇恨,也沒有音樂以外的東西。他對女兒的語言也是音樂,他希望女兒能與他用音樂交談,他把他對於女兒的愛溶在他的音樂裡,他用一雙充滿詩意的目光期待著女兒聽懂他特殊的語言,可是,總是被別人誇讚的任歌,永遠聽不懂音樂語言。在她童年的時候,她會舉著一雙閃爍著問號的眼睛看著爸爸,終於,有一天,任歌的爸爸從女兒的眼睛中讀到了失望,對於音樂女兒是遲鈍的,她除了天生了一張演員的臉外,一切的一切都與演員無緣。

  任歌深深愛著繪畫,她最大的夢想就是當一個畫家,但是,對於這一切她的父母不知道。作曲家不知道,在他沉浸在他的音樂世界裡的時候,任歌從他的眼皮底下走到了隔壁楊叔叔的家裡。楊叔叔是文工團的舞美,在任歌家的隔壁有楊叔叔的畫室,誰也沒有想到一個長得文文靜靜的女孩會喜歡到那樣的地方,那是女人們不喜歡的地方,裡面充斥著油畫顏料、松香、調和油的味道,到處胡亂堆放著一些木條、本框和廢報紙,幾乎找不到下腳的地方。

  可是,任歌愛去,她把那裡當成了自己的遊樂園。當她感到家是冷的,看到總是忙碌在外的母親疲憊不堪的身影時,她惟一想去的地方就是楊叔叔的畫室,她在那裡有一種溫馨感和歸宿感,她長時間地站在畫架的前面,看一張亞麻白布的變化,她記住了落在白布上的第一筆總是赭石色,就是她在不懂得顏料時叫的咖啡色,地平線總是從那裡開始的,房子和樹木是長在地平線上的。亞麻白布的變化在她看來是神奇的,而楊叔叔手裡的排筆是創造神奇的工具,還有那把薄薄的、精緻的刮刀,她總是在楊叔叔暫時不用的時候,用手去觸摸,小心地、敬畏地,在她看來排筆、管裝顏料、刮刀、調色板是最漂亮的東西,是她最心愛、最想擁有的東西。

  小一點的時候,楊叔叔哄她就是給她一支碳精筆,讓她在廢棄的銅版紙上亂畫。那時,她畫她腦袋裡的東西,畫長著翅膀的小姑娘,畫用花瓣吃飯的小白兔,畫小狗的眼睛是大大的、圓圓的,還流著比臉大的眼淚。她趁楊叔叔不注意的時候,悄悄把她的畫塗成彩色的,把自己的一張小手搞得奇髒,然後讓楊叔叔用指甲使勁去摳。後來,任歌長大了,不畫那些東西了,楊叔叔長得老了,就說,兵兵畫石膏吧,那是基礎,所有想學畫畫的人都要先畫石膏。於是,她就在楊叔叔的畫室裡畫起了石膏,她長時間地躲在畫室裡,眯縫著眼看她的對象,那時她的對象是一個抱著小羊羔的蒙古族小姑娘,她從她的正面畫起,畫遍了她的每一個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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