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在疼痛中奔跑 | 上頁 下頁
五〇


  走在婚姻的紅地毯上,沈浩幸福得滿臉放光,我卻困惑而茫然。沈浩,可憐而單純的孩子,從認識他的那一天起,我便沒有自己洗過一條手絹,一雙襪子,沒有沾過廚房的任何東西。他伺候我,比任何一個最忠心耿耿的僕人更為死心塌地,一絲不苟。而且,多年來如一日。缺失親情溫暖已久的我猶如掉進了一個芬芳四溢的溫柔鄉,軟綿綿,懶洋洋,四肢百骸都好像散了架,再不願思想,不想動彈。我是那麼渴望逃離我的家,逃離母親和裴望,我怎麼可以拒絕沈浩溫情的呼喚。

  可是,沈浩,卻從來沒有走進過我的內心。他不知道我心裡在想什麼,永遠不知道我需要什麼。他的關懷甚至比不上芊芊的友愛,永遠只在表皮上跑,就像浮在卡布奇諾表面上的泡沫,與內心無關。

  在賓朋面前,我拉著沈浩的手,迷茫地笑。感覺內心裡的那一個黑洞,依然存在,越放越大,而且,似乎再也沒有機會填滿了。

  通常有些不定期的聚會,開始都是媒體中人,後來別的人加入進來,慢慢地形成了一個小圈子。

  這種男男女女一大幫的聚會,圈內人稱之為「作秀」,申請演出,然後曲終人散。那些人,或權貴,或儒商,或才子,都是本城威風八面的「名人」,也不可謂不風雅,但我總是反應最淡漠的一個。我不喜歡喧嘩,不習慣粉墨登場,事實上,人多的環境讓我厭倦,讓我窒息。混在人群中,我感受的卻仍是孤獨,要命的深入骨髓的孤獨。

  「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

  當然,他們的目標本也不在我,芊芊的才情、美麗已占滿他們的話題。電視上天天可見的名主持人,男人以結識她為榮,鳳凰城很小。美瑜又活潑開朗妙語如珠,營造了熱火朝天的談話氣氛,一切都與我無關。我衣著黯淡素面朝天,又神情蕭索、沉默,在兩大美女的夾攻下,是極不起眼的一個。

  或許,我仍是不可救藥的頹敗女子。儘管我已經正式進了電臺,成為台裡資深的節目主持人。我擁有自己的辦公室,寬大整潔的辦公桌,不再是那個瑟縮地躲在走道一隅捧著一杯熱水暖手的小可憐兒,可我仍然沒有辦法讓自己像別的主持人一樣,昂首挺胸,神采飛揚。抑鬱和落寞像馬背上的烙印,浸入肌膚,無可擺脫。我總是穿著色澤黯淡的衣服,低著頭貼著牆根慢慢地往前走,像一個灰色的影子,悄無聲息。

  只有夜晚,當暮色籠罩了大地,周遭靜寂無聲。我走進直播間,這個四面封閉的小空間,像一個密閉的小盒子,沒有任何干擾和束縛。我置身其間,獨立自由如同君王,就像小時候坐在上海的屋頂上看鴿群飛過,像在大山裡無拘無束恣意奔跑。只有這時候,才有狂想和激情噴薄而出。

  我主持的《書林漫步》節目已躋身於電臺的名牌欄目。我讀一些經典名篇,也有一些臨場的發揮。聽眾稱我有「最美麗的聲音」和「最深情的表達」。

  然而,不會有人發現電臺那個激情四溢的主持人就是這個鬱鬱寡歡的女子。我亦抱臂冷眼作壁上觀。

  直到淩逆出現。

  早在幾年前便聽說過淩逆的大名。他是本城數得著的「白馬王子」,有關他的風流韻事一直層出不窮。我以為他該是一個衣著光鮮,舉止囂張,自命風流倜儻的男人。就像文學作品裡常見的招蜂惹蝶的惡少,身穿長衫手拿摺扇,帶著一幫狗腿子四處追女孩子。

  可第一次見淩逆,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煙灰色的休閒夾克和同色布褲子,慵懶地坐在沙發一角,非但不張揚,還有些落寞,有些滄桑,有些游離於主流圈外的頹廢不羈勁兒,低調得幾乎不會引起人的注意。他仿佛對於別人的看法也並不關心。

  芊芊把他介紹給我,說:「海歸精英,風流才子。」

  他淡然一笑,伸出手來:「淩逆,淩亂的淩,逆子的逆。『海龜』無業遊民。」

  我也笑了,沒見人這麼介紹過自己。那些所謂的這書記那老總,都恨不能在額頭上貼上「商政界精英」的標籤,尤其是見到陌生的女孩子,更是擺足一副成功人士的派頭,唯恐失了面子。他卻刻意如此自輕自賤,玩世不恭。

  淩逆,一個特別的人。

  我好奇地打量他。這個聲名顯赫的男人,有著一張清瘦而輪廓分明的臉。濃密鋒利的眉毛、挺直而線條冷峻的鼻子、薄薄的若有所思的嘴唇,眼睛應該是他臉上的靈魂,並不大更不亮,卻讓人有一種莫測高深的眩惑。

  我並沒有認為他長得帥,如果帥指的是英俊或者漂亮。我害怕看到一個濃眉大眼神采奕奕的男人,完美無缺的五官既呆板又裝腔作勢;也不喜歡衣冠楚楚、一絲不苟的男人,像外企常見的高級白領,一身的世界名牌,渾身散發千篇一律的冰冷氣息。我只能說,淩逆,他有一張非常生動而感性的臉,這張臉並不完美,卻讓人的眼睛無法挪開。

  是的,我欣賞淩逆。這個世上,能讓我欣賞的男人實在太少了。

  一個二十幾歲的年輕女子,容顏清秀嗓音甜美,縱不是傾國傾城,也不是沒有人喜歡,但我無法對那些人產生任何感覺,更無法對他們的盛情做出任何回應。對於不感興趣的人,我吝嗇得不肯付出哪怕一絲一毫。因為我是一個自私的人,不肯有一點點違背自己的感覺和意願。

  我以為自己已經喪失愛的能力。

  可淩逆讓我心動,死水微瀾。

  我開始頻頻參加作秀,並且粉墨登場。

  淩逆有著並不光榮的歷史。他曾經在報社做記者,成天不務正業,遊手好閒,和一些美貌或不甚美貌的女人演繹些或真或假的恩恩怨怨。離過兩次婚,各留下一個兒子,現和第3任太太剛結婚半年。

  數年前,他在親戚的幫助下遠渡重洋,去到加拿大。有人說他在餐館洗碗,有人說他在印刷廠裡做搬運工,還有人說他幹著些骯髒可怕的營生……這都不重要。半年前,他發了一筆橫財回來,終於如願以償地做了一名只知吃喝玩樂的「城市公子哥兒」,足以在這座小城一輩子衣食無憂。所以,他有足夠的時間和條件睡懶覺、喝酒、賭錢。當然,風花雪月談情說愛更是「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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