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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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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東國也生氣地說:「狗日的,她把咱們這些人看成啥啦。咱剛上島的時候,沒吃的沒住的咱都沒賣。現在好多了怎麼能賣?」 歐陽莉雪也說:「我覺得作家要是連署名權都賣,和小姐賣自己的肉體沒有什麼區別。」 王傑超思考了好半天,小聲問杜泓伯:「泓伯,你把這部小說賣了,以後還能不能再寫小說?」 杜泓伯說:「只要我不死,肯定還能寫小說!」 「張小姐沒說給你多少錢?」 「聽她的口氣,可以給八千塊。」 「那就賣呀,賣了咱們再寫。現在的一塊錢頂以後的一萬塊錢,你把這篇小說賣八千塊錢,咱們就能把飯館辦起來,十年以後可能發展成十個億的五星級酒店。為什麼不賣,傻瓜才不賣哩!」王傑超說得理直氣壯。 「你說的是屁話,杜泓伯寫小說就像女人生孩子,誰願意把自己生的孩子賣給別人?」丁東國沖著王傑超就是幾句。 王傑超嘿嘿一笑,說:「小說就是小說,孩子就是孩子。杜泓伯寫一篇小說,別的刊物才給幾百塊錢,人家張小姐一下子就給八千塊錢,多劃得來的事情。再說,咱們現在辦飯館就缺這點錢,這筆錢可真是雪中送炭呀!」 杜泓伯還在思考王傑超的話,自己活著就能繼續寫作,不在乎一兩部中篇小說。現在是創業階段,這時候的錢是未來發展的基礎,就像萬丈高樓的地基,沒有地基永遠不會有高樓。張小姐說得也有道理,在商品社會裡什麼都可以買賣,尊嚴是什麼,不乞求別人就有尊嚴,有求於人的時候就沒有尊嚴。就像今天自己去應聘,老總坐在大班桌後邊,自己畢恭畢敬地站著,怎麼不敢給人家講尊嚴。尊嚴是個屁,尊嚴只有在你有吃有喝不求人的時候,自己給自己頭上戴的虛無縹緲的光環,這光環誰都看不到,只有自己能感覺到。有朝一日,把事業幹成了,有了自己的公司,誰會在意這個公司是靠出賣小說署名權發展起來的,甚至會成為一個美妙的故事記載下來。想到這裡,他鼓足勇氣說了一個字:「賣!」隨之又對歐陽莉雪說:「你明天就找那家飯館把轉讓合同簽下來。」 第三天,杜泓伯提著從內地帶來的密碼箱,裡面裝了五部還沒有發表的中篇小說手稿。只用了兩個小時,張小姐就選中了其中一部五萬字的中篇小說。 「杜老師,咱們朋友歸朋友,生意歸生意,生意有生意上的規定。咱們還是按規矩來,先簽個協議,免得以後說不清楚。」張小姐拿出列印好的協議書。 杜泓伯接過協議,草草看了一遍,無非是雙方一旦簽署了協議,杜泓伯不再擁有本小說的著作權,日後不得反悔之類的條文。杜泓伯看過,苦笑了一下,說:「我不會反悔的,協議就不要簽啦。」 張小姐從提包裡取出八千塊錢放到杜泓伯面前,說:「簽了對雙方都有好處,這是生意場上的規矩,咱們還是按規矩來。」 杜泓伯還是不想簽。張小姐把鋼筆帽子拔開送到他手邊,直直地看著他。他只好接過鋼筆,簽上自己的名字。他覺得自己像個處女被嫖客奸了,這個嫖客就是張小姐。如果僅僅把自己奸了也就算了,事情過後還要和自己的裸體合影留念,再把留有自己處女紅的毛巾拿去做紀念。又仔細一想,覺得奸自己的不是張小姐,是張小姐手裡的八千元人民幣,自己是被人民幣強姦了。 張小姐又拿過一張紙條,說:「這是收據,也請你簽個字。」 杜泓伯在收據上草草簽了字。張小姐拿起那遝子人民幣,在手裡拍了幾下,炫耀地說:「你點一下。」 杜泓伯接過錢,說了聲:「我信得過你。」把錢裝進密碼箱,提起來就走,一分鐘都沒有停留。 五個月後,杜泓伯在海秀大道遇到張小姐。她比過去氣派多了,穿著一身名牌,臉上的氣色也比過去富態了。她看見杜泓伯,老遠就叫。杜泓伯覺得不好意思,真像小姑娘見到奸自己的嫖客一樣。但很快就平靜下來,事情已經過去了,人家給的錢把飯館都開起來了,這是共贏的事情。就像小姑娘被人家奸了,但收了人家的錢,這些錢又做了很多事情,事後還覺得很痛快很刺激,有什麼不好意思?也就迎著人家走過去,很親切地跟人家握手寒暄。 「走,喝杯咖啡!」張小姐春風得意,滿臉笑容,硬把他拽到一家咖啡廳,在座位上落座以後,張小姐問:「喝點什麼?」 「我失眠,下午不能喝咖啡。」 「來壺龍眼紅棗茶,很補人,對睡眠也有好處。」 服務小姐把龍眼紅棗茶端上來後,張小姐親自給杜泓伯的杯子裡倒上茶液。 杜泓伯問:「最近怎樣?」 「這個月生意特別好,我給報社拉了二十四個整版的廣告,光回扣就掙了四十八萬,多虧了你。」 「張小姐真會開玩笑,你拉廣告和我有什麼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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