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紙婚2求子記 | 上頁 下頁 |
七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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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靜,他就這麼靜靜地坐在書桌前,難得地不看書,不看資料,只是發呆。 他想起了多年前,當他第一次踏上省城的土地時,他為這個城市的龐大感到驚奇。他那時候不知道什麼是「肯德基」,什麼是「過山車」。他甚至念到研究生階段都不知道談戀愛除了去自習室、小樹林,還可以去電影院——那年那月每張十元錢的電影票,對他來說昂貴得好像是天文數字。後來好不容易畢業了,月薪還不到一千五百元,住在機關統一安排的單身宿舍裡,也曾遵照熱心大姐們的指示去相親N次,有時遇見合適的女孩子就繼續接觸一下,但場所不是公園就是馬路——他不是不想爛漫,但他沒錢浪漫。開始時那是種極度矛盾的感覺,讓他自卑或者懊惱,也會在被姑娘們或姑娘的爸媽們否決時感到悲憤、失落、沮喪、不甘……但他知道這就是最現實的生活。 所以,他根本沒想到自己會過上今天這樣的生活——吃穿住都不愁,有了媳婦,馬上會有孩子,父母就在身邊,一家子雖然不乏摩擦但仍然熱熱鬧鬧地一起生活……相比曾經的一切,今天的生活就好像是在做夢。 管桐覺得,他的確已經生活得很好。 就拿接父母到城市裡一起生活來說吧,聽上去好像不難,但對很多城市裡的新移民,尤其是大城市裡的新移民而言都是一種奢望——在今天這種高房價,高生活成本的背景下,有一套能容納一家三代人的房子已經很難,更別提還有那麼多的兒媳婦不願意和公婆一起生活,所以勢必要準備兩套房子,兩套房子啊……就算是二手房,它們所代表的可能是幾十萬、可能是上百萬,這種重壓足以令小倆口窒息。所以,要真想讓農村的父母到城裡來,與跳出農門的兒子一起「共用改革發展的成果」,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至少需要一個踏實的職業,一份優渥的薪水,一個通情達理的老婆、一對寬容忠厚的爸媽……而且,還要處於一個不要太大的城市裡,置身於一個不算太離譜的消費環境中。 現在,他曾經的夙願都達成了,他很欣慰。有些話他不說,是因為性格使然,而不是因為感受不到——比如知足,或是感激。 因為知足,所以他再內心深處是感激顧小影的:這年頭,願意和公婆一起生活得兒媳婦已經越來越少了。雖然她從來沒停止過抱怨,但向來講究精緻的她也漸漸學會了見怪不怪,她在努力為一個家庭的簡單生活而克制自己,他看在眼裡,就會記在心上。因為他知道,愛一個人,為他付出關懷、呵護、惦念,這些都不難,但為他委屈自己,這才是最難的。肯這樣做的人,有的是因為認命了,所以從此消極生活,直到把日子過成一截乾巴巴的木乃伊,有的則是因為不甘心,因為希望有轉機,所以每天都在努力磨去自己身上的棱角,以換得以後漫長歲月中的溫存時光……顧小影是後者,他管桐又何嘗不是? 故而,他才願意站在她的角度上去解釋問題,讓她心裡舒服一點,讓他自己好過一點——畢竟,將心比心,他也承認別人的爸媽永遠不會等同于自己的爸媽,所以不管小倆口陪著哪一邊的老人一起過日子,都不可能一點摩擦也沒有。那麼在這種時候,只有兩人都肯設身處地、積極溝通、相互體諒,才能真的冰消雪融。 哪怕,是以自己必須承擔某些委屈或改變為代價的。 就像顧小影以前說過的那樣:婚姻是一塊磨腳石,只要肯搓,死皮、繭子、污垢,統統都能搓掉。開始的時候會有一點疼,但不經歷這些就不會有一雙秀氣,細嫩的腳,就不會有資格在夏天炎熱的風裡穿一雙精緻的細帶子涼鞋走來走去。 這是她的態度,也是他的希冀——管桐按亮手機,看著顧小影征他臨行前存進去作為待機畫面的她自己的照片,微笑著這樣想。 (2) 國慶日,段斐終於決定帶江岳陽剛家面見父母。 唯一的一點岔子是出發前,段斐帶著果果從樓上下來,走到江岳陽的車旁邊,剛拉開車門就看見不遠處的樹陰下站著一個熟悉的人影:孟旭。 看見段斐發現了他,孟旭才緩過神來,走近一點問:「你們這是……去哪兒?」 「回我家,看我爸媽,」段斐笑一笑,順平拍拍果果的頭,「果果,跟爸蒼打個招呼。」 「爸爸!」果果脆生生喊一聲,旋即又轉過身,自己往車裡鑽。 段婓伸手抱起女兒,把她放到座椅上,這才回頭應付孟旭:「我不知道你這周會來,所以沒跟你打招呼。」 「我也是路過。」孟旭點點頭,余光看見江岳陽從樓梯上下來,頓一下說:「那我先走了。」 「嗯,慢走。」段婓眼皮都不抬,一邊給果果系安全帶一邊敷衍,直到孟旭真的走遠了,連背影都看不見了,她才反應過來:路過?孟旭在這個學校裡會有熟人? 可是不管到底有沒有熟人,都和她沒有關係了。孟旭對她而言,全部的意義不過在於女兒身上留有他的基因、他的血脈,但已經不再是需要惦記的家人。 她這樣想著,坐上車,招呼剛上車的江岳陽:「走吧。」 江岳陽點點頭,也沒有多問孟旭究竟為什麼出現,反倒是轉回身去仔細看了看果果身上的安全帶,這才發動了車子,往未來的岳父岳母家開去。 孟旭站在不遠處,回頭的時候剛好看見江岳陽的車一溜煙消失掉,心裡的滋味很奇怪——好像一下子就空了,儘管他並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覺得空。 丁沐前打電話來的是很孟旭還在持續發呆中,他只聽見老丁一如既往的深沉調調兒,只是交代的內如也太沒深沉了點兒:「老孟啊,晚上七點半,桃花穀俱樂部,別遲到了。」 丁沐前搞當代藝術,雖然不到四十歲,但已經在國內外小有名氣。前不久還策劃了一次當代藝術展,在省內引起了一些反響。原本說好了最近要慶祝一下,結束中午的時候孟旭如鬼使神差般來了理工大學,就把這樁聚會拋在了腦後。 應下了丁沐前的這樁約,孟旭轉身往校門外走。路過操場的時候看見有男女生在打羽毛球,他停下腳步看了會兒,突然想起了伍筱冰。 那天,應該是學校裡的羽毛球比賽,伍筱冰代表美術系上場,拿了女單第一名,領完獎從操場上下來,剛好看見路過的孟旭,她便揚聲叫住他: 「孟老師!」 孟旭一回頭,春天的楊柳下,像柳葉一樣舒展的姑娘,拿著羽毛球拍,臉上還有運動後未褪的紅暈,眼睛好像一潭水,笑容朝氣四溢,她看著他,只是那麼看著,孟旭就知道似乎有什麼將要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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