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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媒體就是這樣,一有猛料立馬跟進並緊追不放,電視臺、電臺、報社爭相採訪當事民警,一時間幾個本地電視頻道都在播放那派出所所長的採訪報導,那所長看起來面色非常沉重地對著觀眾描述事件細節:

  週末,掃黃組突擊檢查一些娛樂場所,帶回一批嫖客和暗娼,其中一個女孩子引起了注意,那女孩看上去還是很單純的樣子,在派出所裡很驚慌,很害怕。問訊她時,她號啕大哭,求派出所不要把事情告訴她媽媽,不然她就自殺。所長見了這樣的場面基本知道是怎麼回事,初犯,可以教育,於是答應了,說只要她如實回答問題並能改正錯誤,他們就為她保密。

  問訊年齡和工作時,小姑娘低頭只管哭,所長去檢查她的包,看到了身份證,發現竟然是大學在校學生,當時又驚又氣,也終於明白她為什麼這麼驚慌,這事若往學校裡一公開,女孩的前途就完了。想罵她一頓,可人家已經非常羞慚了,算了,填完訊問欄後,教訓她一頓就讓她走吧。真是個經驗不足的初犯啊,做這種事時還帶上真實的身份證!所長當時還這麼想。

  女孩見所長態度還和善,於是一五一十如實回答了所有提問。她的回答讓所長發現了一個嚴重問題。

  女孩不是自己認識的男人,也不是自己談的價錢。女孩是在接到一大姐的電話後來到指定的地方與男人碰面。她是第二次做這樣的事,第一次得了800元,覺得這樣來錢比當家教快多了,這次說能得1000塊,於是沒多想就來了,結果被撞上了……

  那大姐是什麼人?認識不?所長問。

  女孩回答,大姐是老鄉介紹的,見過一次面,後來都是手機聯繫,據說那大姐有好幾個大學女生的電話,她輪著給她們介紹男人……

  所長一聽,馬上讓女孩用她的手機與大姐聯繫,說就在剛才的娛樂場所碰面,有要事。然後所長帶了女孩和便衣出門。

  很順利地找著了大姐,把她帶回派出所,連夜審問。因為人證物證俱在,大姐兜出了她所做過的事。列了一下名單,她手中有近20名的大學女生。

  這下事情變大了,想瞞也瞞不了了。等著那些年輕漂亮好虛榮的女大學生們,會是什麼呢?

  我關了電視。我討厭這所長,他答應過那女生,教育以後不公開,但現在又顛顛地跑到電視曝光,什麼心理?我知道接下來媒體會窮追不捨地挖這些大學生們的私生活,下一周將不乏一些富有視覺衝擊力的標題,還會有觀眾讀者參與的互動討論,把這些女孩們的隱私毫不留情地放在公眾視野裡。至於嫖客,若沒名人名士在裡面,他們不過是醜聞的配角而已。唉,女孩啊,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按理說,光子的文章與這起嫖娼案子毫無關係。光子暗訪時間是前幾周,蹲點的地方也不是案發的娛樂場所,事件人物也絲毫不交集,但是,這事件引發的媒體轟動已經管不了那麼多細枝末葉。週一時候,其他城市的主流媒體開始報導和轉載這個女大學生當暗娼的事件,接下來,光子的臥底特稿因為記錄詳細的女大學生夜店生活而與這個醜聞緊密聯繫。

  光子由此一夜成名。我們的雜誌在幾天之內加印5000冊,光子的文章被四處轉載。湯老師讓光子寫女大學生夜店實錄的續集,在下期雜誌上繼續發6至8個P,並且要把光子的頭像放在欄目上作為實錄欄目的形象代言,而光子,更是意氣風發,計畫趁熱打鐵,接下來繼續臥底其他的香豔熱門場所,她的目標就是要當杭州的「臥底一姐」。

  沒人能知道光子成功的喜悅究竟達到多少顆星,也許7顆吧,最頂尖級別了,因為這轟動性成功真的有點無厘頭,也真的似乎太容易了,還真的太出乎意料了。

  匆忙來的東西註定要匆忙走的,一周以後,災難性的打擊降臨光子。

  026

  這一周裡,每家媒體都有對女大學生暗娼事件的後續報導。

  學校的反映是夠迅速的,事情被曝光後,這些學校對涉案學生們無一例外進行了處罰,而且都是最嚴重級別的:開除。

  有報紙記者採訪那曾答應保密的所長,問他的感受。所長說:「他很難受,他有個女兒也在念大學,知道考大學的不容易。他很希望學校能給孩子們最後的機會。」

  但是沒有最後的機會。

  事件後續報導的定調基本都是教誨型。有家大報寫的非常深入,幾乎把每個涉案學生都採訪了一遍(不肯接受採訪的就訪問她的同學老師),很煽情,也很讓人動容,尤其寫一個女孩死活不肯離開校園,看得人想哭。當暗娼當然是沖著錢去的,一夜1000塊啊,有的拿著這錢買高級服裝高級化妝品,但也有的是為了學費,看到這裡,真的無語……

  就算是寫得最深入的這稿子,也沒有提一句關於嫖客的懲罰。當然我知道,這事件如此吸引眼球因為女大學生的社會角色被徹底顛覆,現在要教育和警醒的也是女大學生,嫖客們在這舞臺上不過是小小配角,一貫的那副德行不會有人注意,不提也罷。

  我在想,這樣的處理對於女孩子來說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她們最大的錯也就是虛榮,可真的一定得讓她們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嗎?相比起嫖客所付出的罰金價碼,她們的錯難道是罪大惡極?

  這事件的浪頭確實夠大,一周的密集型報導以及讀者互動似乎還留有很多有嚼頭的東西,估計下周還會有段時間要繼續這話題。

  週五,很讓人有期待的一天,每人都開始鬆懈下來。吃完中飯,我就在盤算明天叫上誰一道去打牙祭,城西又開出一家土雞土鴨飯店,據說味道很好,我的口水已經積攢多時了,而辦公室裡還有同事已開始打電話約人晚上搓麻將。

  這時,有位中年婦女來找光子。

  中年婦女略胖,敷衍地穿一件偏大的外套,面色憔悴,神情恍惚。手裡緊緊捏著一張寫有光子名字的會客單(報社入口都有保安值勤,若有讀者想找記者,要先填寫會客單並簽名才能被放行),見人就問誰是光子。

  光子剛好不在,就讓她在光子的座位上等她。給光子打手機說有讀者找,光子說在外面辦事情,讓我們幫助接待一下。

  我前去問有什麼事,其他記者能否幫上忙,中年婦女只是木然地嘮叨:「我找光子記者,她為什麼要登我女兒的照片?」

  想問事情的原委,那婦女只是嘮叨:「人人以為我女兒是妓女,她憑什麼要登我女兒的照片?」

  壞事了,可能會涉及到侵犯肖像權的問題,我趕緊催光子回來。光子說我在辦事呢,我說人家在等著向你討說法呢。

  半個小時後,光子趕到辦公室,包還沒來得及放下,那中年婦女就一把抓住她的衣服,瞪著眼睛問:「你是光子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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