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中國,少了一味藥 | 上頁 下頁


  二零零九年底,我照常到三亞過冬。居處離海很近,終日游泳、閒逛、吃海鮮,偶爾在電腦上敲幾個字,不成篇章,只求有趣。慵懶閒散的午後,我常躺在椰子樹下讀書,讀《國王的人馬》,讀金聖歎歪解唐詩,偶爾也會翻兩頁弗蘭西斯的傳記。海邊陽光明媚,我曬得像個精壯剽悍的非洲惡棍。出版社的朋友催我抓緊時間寫作,我口頭答應,卻遲遲不肯動筆,感覺一輩子遊手好閒也挺好。

  有一天剛從海裡爬上來,我的朋友小龐給我電話,問我了不瞭解什麼是「連鎖銷售」。我說這有什麼可瞭解的,麥當勞、肯德基都是連鎖銷售。他說不是這些,而是一種新事物,只要交三千八百元,再發放三次機會我打斷他:「你到底銷售什麼東西?」他支支吾吾地回答:「也沒銷售什麼,就是就是推廣一種模式。」我有數了,說這肯定是傳銷,你千萬別上當,趕緊回來。

  幾天後,他回到三亞,對我大談自己的經歷。小龐口才不好,可還是把我唬住了,他講的每一件事都難以置信,就像走進了《天方夜譚》的世界,所見都是寶瓶裡的魔鬼、洞窟裡的妖怪。更不可思議的是他們的生活,據說每人每天只有三毛五的菜錢。我大為起疑,說這也太離譜了吧,三毛五能買到什麼?連根針都買不到,怎麼夠吃?他一口咬定:「真的,不騙你,有時還不到三毛五呢。」

  這個傳銷團夥在江西上饒,小龐也是被人騙去的。他三十歲了,幾次戀愛都不成功,現在很想找個姑娘結婚。有天他的前同事李新英給他電話,說要給他介紹女朋友,小龐大喜,李新英說那女孩現在上饒,見不到真人,只能先看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叫小琳,小龐給我看過,很年輕,笑得很燦爛,眉眼有點像著名的美女曹穎。小龐很是著迷,用手機跟她聊了幾天QQ,漸漸不能自拔。

  小琳說自己在上饒開了一家女人飾品店,生意很紅火,一個人忙不過來,想他過去幫忙,好像還有一些肉麻的話,「同甘共苦」、「共創美好明天」之類。小龐也是昏了頭,沒搞清楚狀況就辭了工作,買了張火車票直奔江西。到了之後才發現不對勁:根本沒有店,小琳連份正式的工作都沒有,和一群河南人住在一起,什麼事都不幹,天天在街上閒逛。他越想越起疑,有天忽然想起我來,於是就打電話向我諮詢。

  一個月後,我向警方報案端掉了這個傳銷團夥,很多人都說我勇敢,還有許多過獎之辭:為民除害、冒死潛伏什麼的,我聽了很不好意思。其實我的動機沒那麼高尚,只是好奇心發作,就想看看一天三毛五能吃些什麼。

  聽著小龐的描述,我漸漸下定了決心,說我要混進去看看。小龐很猶豫,說恐怕會有危險,那夥人不簡單,肯定有什麼背景,讓我慎重考慮。我一向膽大,而且很羡慕海明威那樣的人生,自己也幹過幾件危險的事:在海拔五千米的山口迎風奔跑,在大風大浪中一個人遊進深海,而且自恃練過幾天散手,反應也算敏捷,沒把這事想得多麼危險。

  小龐還是猶豫,怎麼說都不想回上饒,我乾脆跟他攤牌,問他一個月工資多少錢,他說一千多。我說:「那就這樣,你幫我混進去,一切費用由我承擔,我再付你兩個月工資。」他考慮再三,終於點頭答應。

  小龐有苦衷:他跟小琳鬧翻了。小琳以談戀愛的名義把他騙去,卻只擔女朋友之名,絕不行女朋友之實不讓碰,不讓親,聯手都不讓牽。最讓小龐生氣的是她的舉動,據說有一天小琳裝扮一新,跟某個帥哥出去了一整夜,也不知道在幹些什麼。小龐盤問她,她還不肯老實交代,態度十分刁蠻,小龐醋勁大發,盤問良久,嘲諷良久,最後怒目相向,跟小琳潑天大吵一架,這個團夥不限制人身自由,小龐怒不可遏,提起行李回了三亞。

  我要混進去,第一件事就得讓他們倆合好。小龐對女孩子沒什麼辦法,還是我出的主意,讓他給小琳發短信:昨天在海邊走了一夜,一直在想你。等了半天沒見回復,我想這事不能著急,太過急切說不定會引起對方的懷疑,先涼一下再說。沒想剛回住處,小龐的電話就來了:「他們同意讓你過去!」

  那時耶誕節剛過,海邊遊人如織,我訂了機票,回家收拾了行李,心情一直很平靜。晚上翻了翻書,看到兩個和尚討論生死,一個說:「生則一哭,死則一笑。」另一個更加豁達:「世間無我,不值一哭;世間有我,不值一笑。」

  我合上書胡思亂想,慢慢地害怕起來,想自己不算什麼名人,可畢竟在電視上露過幾次面,萬一傳銷團夥中有我的讀者,被人認出來怎麼辦?我活了三十五年,沒什麼貢獻也沒什麼罪惡,死了也不值一笑,可畢竟還有留戀的東西,萬一回不來了

  一時心思紛紜,爬起來寫了一條微博,算是給讀者的交代:

  消失一個月,拿老命開個玩笑,若回得來,還你一個好故事;若回不來,舍我一副臭皮囊。人間寂靜,無非慈悲喜舍,無需唱經落淚、春秋祭掃,既造種種業,須嘗種種果。留偈在此:風華如夢,倏忽百年,鳥歸夕陽,月滿青山。

  我父母雙亡,只有一個至親的弟弟,那時他也在三亞,我把衣物、手機和銀行卡都給了他,還偷偷地寫了一封信,交在一個朋友手裡,跟他說好,如果兩個月後沒有我的消息,就把這封信交給我弟弟。那封信原文如下:

  志安:

  如果你收到這封信,我大概已經死了。如果遺體找不到,不必費心去找。如果找得到,一火燒化、挖坑埋掉即可,身後事務必從簡,不起墓、不造墳、不立碑,不搞任何形式的悼念活動。如果有人聯繫你要寫我的生平,不要答應他,也不要接受記者採訪,我的死不是大事,不必驚動世人。

  我目前有七種著作,版權期都已屆滿,我死後,《成都》、《深圳》、《貪婪》、《紅塵》四本可以再版,《葫蘆提》、《遺忘在光陰之外》和《唐僧情史》不要再版。國內出版可以跟路金波聯繫,我還欠他一點錢,請他從版稅中扣除。國外出版可以跟Harvey和Benython聯繫,他們的電話都附在後面。

  如果五年之內版稅能達到一百萬,我希望你能將這筆錢捐出來,成立一個文學藝術基金,不必冠以我的名字。如果不到一百萬,你自己留著用。

  我活了三十五年,雖死不為夭,你不必過於傷心。你為人忠厚,但不適宜經商,以後多多保重。這些年我一直對你很嚴厲,沒怎麼關心過你,甚至沒跟你好好談過幾次話,現在想說也來不及了,你不要怪我。

  母親的骨灰還寄放在成都,你找時間把她葬了吧,春祭秋掃,你多替我盡盡孝心。

  替我謝謝×××和×××,祝她們幸福,其他不必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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