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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哦?那我倒要仔細聽聽你的推理了。"王越來興趣了,顧不上教訓他沒規矩,反而親自從飲水機裡給他倒上一杯水。

  "首先,說一下法醫的發現。他們告訴我,羅雅倪頭部有撞傷過的痕跡,身體也有多處淤青,這證明她在死前有過激烈的反抗掙扎,或許還和兇手搏鬥過。可她的死亡地點卻是電梯,這不是很矛盾嗎?"

  "嗯,你說得對。電梯裡沒有任何東西能讓她出現碰撞的傷痕……"

  "而且,我認為她只有撞上了桌子、椅子之類的東西,身體上才容易出現這些傷痕。那麼,哪裡會有這些東西呢--答案是她家裡,也就是說案發現場是她家!"

  王越"嘖"了一聲問:"可電梯裡的攝像頭顯示,她確實是走進了電梯啊,你總不能說她被兇手謀殺後詐屍吧?也許當時兇手進了她家,她和兇手搏鬥了一番,躲過了襲擊,然後趕忙逃出去求救……"

  "你這麼推理一點兒錯都沒有,但是……"方縉揚從桌子上跳下來:"電梯的速度快還是人爬樓梯的速度快?兇手怎麼可能在羅雅倪逃脫後,趕在她之前下樓攔截電梯,並且在電梯門一打開後就謀殺了她?"

  "也許兇手有兩個人,一個失手,另一個再開始重新作案。"

  "你這麼說也沒錯啦……那我就告訴你我的第二個發現。"方縉揚喝了一口水,"我在八樓,也就是羅雅倪居住的那層樓的電梯口,發現了地面上有些黑色的痕跡,經鑒定科的同事鑒定後,證明那是釋放煙霧彈時殘留下的。這說明什麼?"

  王越毫不猶豫地接下去:"說明兇手是在八樓放的煙霧彈,也是電梯在八樓停下時,進行謀殺的。"

  "可羅雅倪不是從八樓坐電梯下樓的嗎,怎麼可能兇手又在八樓謀殺了她呢?"

  "這……"

  "這是因為她根本沒在八樓坐電梯,因為攝像頭拍不出電梯的樓層,所以她完全可以在其他樓層坐。"方縉揚加快說話的速度,"我再說我的第三個發現,鑒定科還從羅雅倪的衣服上鑒定出兩種不同的血跡。一種是死者本人的,另一種,我認為就是兇手的。兇手很可能是在羅雅倪反抗時,不小心被她弄傷,血沾到了她的衣服上。而羅雅倪胸口上插著的那把匕首,雖然上邊沒有兇手的指紋,卻有她自己的指紋!後來,我們在羅雅倪的公寓裡搜查時,發現她家裡還有大小兩種型號的,類似這把匕首的刀具,它們和這把匕首正好組成一套。"

  "所以你認為案發地點是她的公寓?她用自己的匕首來反抗兇手,但最終力不從心,還是被兇手勒死了。兇手為了掩飾沾在羅雅倪身上的血跡,才畫蛇添足地在她胸口補上那一刀?"王越一邊說,方縉揚一邊點頭,"可我還是不能理解,羅雅倪怎麼會自己走進電梯裡,而且按攝像頭拍出來的情景,的確能證明謀殺就在電梯裡發生啊!好了,臭小子,你一口氣把你的推理說完行不行,別讓我在這猜來猜去的!"

  "王隊,你呀,就是被那破攝像頭裡的景象給迷惑了!走進電梯裡的那個女人不是死者,而是兇手!她在殺死羅雅倪後,穿上了她的衣服,偽裝成她的樣子走進電梯。所以你看,攝像頭從來沒拍到她的正面,她彎腰垂頭的,說明她比死者高,死者原先沒戴帽子,可她戴了,說明她的頭髮和死者不一樣,所以要遮擋起來。攝像頭裡拍出來的畫面本來就模糊,再加上我們對羅雅倪不熟悉,所以很容易相信她就是羅雅倪!不過也多虧這攝像頭拍出來的情景,才讓我肯定兇手是一個人獨立作案!"

  "怎麼說?"王越聽得很來勁,一直催促著方縉揚。

  "就是放煙霧彈那一環節啊!如果有幫兇的話,兇手就不會冒著正面被拍到的危險,自己走出電梯去放煙霧彈了。"

  "等等,你說到這把我給弄得一頭霧水。"王越對他做了個暫停的手勢,"電梯門打開後她是出去了一會兒,可我既沒看到有煙霧彈扔進來,又沒看到她身上帶著煙霧彈,那電梯裡的煙是怎麼出現的?還有最關鍵的,她有病啊,殺完人不立刻離開現場,為什麼要費那麼大的工夫又假扮死者,又放煙霧彈的?"

  "唉,看來我得把自己當成兇手,為你重複一下作案過程。"方縉揚吸氣吐氣,然後道,"首先,兇手殺完羅雅倪後,把她的外套脫下來,自己穿上,然後找了頂帽子戴好。再把羅雅倪的屍體拖到八樓的電梯口。這過程五分鐘就可以搞定,當時是晚上,八樓的住戶又少,所以不會有人發現電梯口躺著個只穿內衣褲的死人。然後她走到九樓,裝成羅雅倪的樣子進電梯,並按下了停在八樓的按鍵。當電梯在八樓停下時,門自然就打開了,她裝作感覺外邊有人的樣子走出去。然後從包裡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煙霧彈,把它放在電梯門間,拉開拉環後又走進電梯裡。這樣,過了幾秒鐘,煙霧彈開始釋放大量的濃煙,而它又正好卡在門中央使電梯無法閉合,不一會兒整個電梯裡就只剩煙霧了。兇手在這時走出去,把衣服給羅雅倪穿上,將屍體拖進電梯裡,按下一樓的鍵。一切就大功告成了!"

  王越聽到這,完全明白了,心想方縉揚這小子果然有兩下子,看來自己退休後不怕後繼無人了……

  "至於兇手為什麼要費這麼大的勁來掩飾,有兩個可能。一是她想引開警方的注意力,不讓警方知道案發地點是羅雅倪的公寓,從而進行地毯式搜查。因為裡邊可能藏著使她身份暴露,而她一時又無法找到的東西。二是為了讓警方認定羅雅倪的死亡時間是九點三十分左右,好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

  "聽你這麼說,似乎連兇手是誰都猜出來了?"

  "哈哈!"方縉揚這次是放肆地仰天大笑,"不瞞你說,我的推理加上我看完全部人的口供,確實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不過,那輛尾號"641"的白色大眾,還是要查清楚,因為我覺得這次的案件,兇手不是主謀,而是受人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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