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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有一天,我聽見我的網鏢一個勁地響,一看是衝擊波病毒,位址是與我一個社區的,我不由生起氣來。回手挨個找別人的電腦登上去,結果這個傢伙的電腦竟然是全盤共用。

  從電腦裡的內容看,他是一個室內建築設計師,裡面有他的設計圖、報價方案、他的租房協議(比我們多花了一百塊錢)、他的照片、他拷貝下來的書與電影、他下載的黃色小電影(全是A級的)。

  電影和書我都拷貝過來了,又找了一個很低級的小木馬安裝了進去,估計他的電腦早已是「馬圈」了。這個傢伙的收入與生活應該是和我們差不多的,他應該是一個單身,因為他電腦裡面沒有任何關於女友的資訊。

  在社區的甬道上或超市里,我天天留意著這個人的出現。我想不如不動聲色地與他交往,最後嚇一嚇他。

  這些事讓我覺得在這個社區上網還有點兒意思,並想在網上寫點兒什麼抒發抒發情感。

  同時也說明,我的生活已經封閉無聊到了很沒意思的程度。

  70*

  我選了一個字大看著舒服的論壇,開始大發口水帖、罵人、被罵、寫文章。這個論壇裡很快就有不少人認識了我,因為我天天跑上去說廢話。那些廢話時而有趣時而下流時而無聊,但總得有人說。我瞎說,大家就跟著瞎看。

  我期望這群人裡有風趣健美的男人,每次接電話的時候,我都把對方想像成我願意想像的樣子。我覺得自己快廢了,哪怕比定定差很遠的男人,只要是其他的男人,我都會產生很大的熱情。就像那個室內建築設計師,從照片上看,他是一個長相多麼普通的人,可是我還是想在社區裡遇見他,說什麼話嚇嚇他。

  我徹徹底底成了一個無聊的人,以徹徹底底開始自己的網路生活為標誌,同時對網路上的形形色色的人開始了最美好的期盼。因為要是不這樣,我真不知怎樣活下去了。

  71*

  我很快碰到了一個網友,可以說是「網戀之友」 —— 一個真正的網戀之友,因為他不在北京,他在遙遠的昆明。他的網名叫「納蘭孑孓」,真名其實就是人盡可夫的「李軍」,四十九歲,有點兒大,不過我還是喜歡他,因為也沒有接觸到別的人。

  孑孓同志喜歡文學,頭一次給我發短消息時告訴我說我的文筆很好,用詞很鮮活。第二次發短消息說對文學應該有宗教式的崇拜。

  頭一條我聽了很高興 ;第二條我覺得他很傻瓜。文學有什麼可崇拜的?再說還沒有什麼東西能讓我崇拜。

  他已出版一本書,現在靠給人改稿子為生,同時又在認認真真地寫著第二部、第三部。我看了他的東西,還行。看得出他寫東西時的確充滿了「宗教式的崇拜」,因為滿紙都是嘆詞。這讓我想起我的大學好友裘千尺小學時的一篇作文 :「啊!朋友,你見過世上最美的地方嗎?如果沒有,請你來我的家鄉石木!」我在網上給他發了過去,他到現在都沒明白我是什麼意思。

  在電話裡孑孓同志把自己描述成身高一米七九、年輕時長相十分英俊的美男,最難能可貴的是,說自己雖然性能力很強但並不熱衷於此,因為「自己是一個高級的人」。

  他對我說了很多讚美的詞,比如他說我長得很像林徽因,把我嚇了一跳。以前有人說過我像風二娘、努爾哈赤他媽,但那些都是很生猛的人,被說成文秀的林徽因還是頭一次。

  不管怎樣,他是我接觸到的第一個「作家」。這個作家能寫宗教式的東西,聲音好聽,見不到我就說很想我,並且熱烈讚美我,最難能可貴的是還有一條善戰的「大槍」。

  雖然人在昆明鞭長莫及,但電話裡聽聽聲音也是不錯的。他的電話一來,我就跑出去接,理由是小靈通信號不好,其實是不想讓定定聽見。我只要往外一跑,定定就頭都不抬地說:「又是納蘭孑孓那個老騷貨?」

  在某種時刻,我承認自己非常喜歡這個老騷貨,因為這是人類所有美好情愫中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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