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原諒我紅塵顛倒 | 上頁 下頁
三十七


  醒來時已經中午了,閻小玉正在旁邊打電話,咯咯直笑,滿室波濤滾滾,我伸手摸了兩把,她顫顫地把手機送過來,說你聽你聽,笑死我了。我揉揉眼,聽見東方曼麗連聲怒斥:「變態!變態!變態!」我心裡納悶,說怎麼回事,誰變態?她說還有誰,你那個朋友唄,他……他舔人家的腳!我哈哈大笑:「除了舔腳,他沒幹別的?」東方曼麗呸呸有聲:「舔了一夜!還嫌我的腳不臭!」我笑得眼淚都出來了,說這叫戀腳癖懂不懂?時髦著呢,現代派,先鋒文學!她繼續投訴:「舔完了還耍流氓,說我的腳沒味道,最多值500,跟我要4500!」我暗自佩服自己有先見之明,心想雞遇上雞賊,定有一番爭鬥,問她給沒給,這姑娘憤憤不平:「那是我應得的!憑什麼給?我都……我都讓他看了!」

  我笑了足有10分鐘,然後撥通王禿子的電話,問他東西準備好沒有。禿廝大咧咧地:「放進去了!109號櫃,正對大門,密碼32413687!」我心下大快,想陳傑小王八蛋,我看你今天怎麼收場。洗漱完畢直奔沃爾瑪,路上想起倭瓜小姨子的玉足,忍不住又是一陣大笑。兜裡的手機不時鳴響,我打開看了看,8個小時沒開機,竟然有9條未讀資訊,周衛東發了4條,全是無關緊要的事,不用管。通發的姚天成讓我去拿材料,估計是那個4000萬的案子,這事不能耽誤,吩咐周衛東立辦。

  後面是劉亞男的:我才知道:原來你是這樣的人!我冷笑一聲,想你知道又能如何?一個小丫頭片子,一輩子不是我的對手。這事肯定是老丁告訴的,這老賊原來頗有能量,現在廢物一個,據說馬上就要內退,不必放在心上。倒是姚天成不可小視,這人算是內行,肚裡詭計也多,得籠絡好才行。

  最後幾條全是肖麗發的,淩晨4點:我先睡了,湯圓熱在鍋裡,你要記得吃。另一條提醒我注意身體:你咳得越來越厲害,在外面應酬少抽點煙。還有一條算是補充:酒也要少喝,不回家也早點睡,熬夜對身體不好。

  我的心立刻揪緊了,一會兒想:這小婊子慣會唱戲,別被她蒙了,還是按原計劃執行,今晚就攆出門去,愛死愛活管他媽的。一會兒又想:就算是唱戲,熬到淩晨4點也不容易吧?她白天還要上班。一時矛盾重重,左右拿不定主意,手指動了動,不小心撥了過去,肖麗的聲音極低:「在開會,等我1分鐘。」我嘴裡發苦,乾脆停了車,心想天大的案子我都能應付裕如,怎麼這事還婆婆媽媽的?這時她的電話來了:「我想跟你商量個事。」

  我問什麼事,她小心翼翼地:「下週四你媽媽過六十大壽,我們把她接來好不好?」我呆了一下,想我都忘了,她怎麼知道的?老太太受了一輩子苦,也該享兩天福了。半天沒回答,肖麗又說:「上次你給我的錢,我給她寄了300,沒告訴你,你別怪我啊。」這幾招太厲害了,刀刀戳在痛處,我心裡一軟,想先給個緩刑吧,大聲告訴她:「以後我的事不用你管!」然後溫和下來,「下週三你請個假,我們一起回鄉下接老太太。」她喜不自勝,咯咯地笑,聽著像中了大獎。

  在路邊的西餐廳吃了份牛排,看看時間到了,我走進沃爾瑪。二樓洗化區人流不息,我選了一瓶洗髮水,提著籃子慢悠悠地逛,這時一個人走過來,隔著貨架輕聲招呼:「魏律師。」

  我上下打量他:「終於見面了,小夥子真精神。」

  他左顧右盼,說你也不錯啊。

  我搖搖頭:「不行不行,老嘍,你看這腦袋,毛都快掉光了。

  他不緊張了,我從貨架上拿了一支牙膏,假裝看上面的說明,嘴裡小聲嘀咕:「109號櫃,密碼32413687。」他掏出手機重複了一遍,過了最多半分鐘,臉上笑容綻現:「有就好,有就好!」說完收了線,飛快地遞來兩張小紙片:「你講信用,那我也講信用,這裡一個是原件,一個是影本,本來我還打算……」年輕人就是沉不住氣,現在就開始真情告白,我心裡冷笑不已。這時他的手機又響了,聽了兩句,臉色大變:「什麼不對?多少?33?」我笑眯眯地望著他,這小子急了:「這是怎麼回事?說好了35的,怎麼只有33?」

  我拿出一個大信封,臉上十分無奈:「我還以為你不會數呢,小夥子真細心。」他哼了一聲,轉身下樓,一邊走一邊捏那個信封。

  我繼續購物,買了牙膏牙刷,香皂毛巾,然後下到一樓,按紙上的密碼開了儲物櫃,把本子和影本裝進皮包,心中的萬斤大石砰然落地。陳傑已經出了大門,腳步匆匆,手裡提著兩個沉甸甸的黑塑膠袋。我打開手機,滿臉堆笑:「給他了,剛剛出門。」

  「是不是那個穿牛仔褲的?」

  我說是,「不用著急,這附近打不到車,他走不遠,500米外有家中國銀行,你們到那兒等。」

  對面的人嘿嘿地笑:「真他媽高!那我去了,好戲開鑼,精彩上演!」

  第二十一章

  中國官大法小,刺蝟橫行,升鬥小民都是溫順的兔子,縱然周身鐵甲,照樣遍體鱗傷。所謂「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不外乎三個原則:要辦法不要憲法,顧人情不顧國情,講治理不講道理。縣委書記一句話,勝似西天百卷經,法律算個鳥。圈內有句名言:「權利無保障,即是無權利。」現實即是如此。我是公民,有選舉權,但從沒投過票;我依法納稅,有知情權,可從來不知誰花了我的錢,花在什麼地方。想來無非幾個去處:或為杯中酒,或為盤中饈,或為賭台豪博之資,或為小姐胯下之費,反正沒人敢過問,花錢的理直氣壯,掏錢的忍氣吞聲。律師以維護當事人權益為天職,其實自己的權益也沒有保障。

  執業證一年一審,年年交費,99年交5000多,2000年4000多,今年降了一些,2550元。其中大部分叫註冊費,其實是律協的會費,我連續交了13年,明知這事違反了國務院的規定,一無依據,二無道理,絕對是亂收費,不過收錢的全是大爺,惹不起躲得起,只有忍痛掏腰。全國13萬律師中不乏高人,有名教授、大學者,人人精通法律,個個舌燦蓮花,沒一個敢稍有微詞。

  這權利沒法主張。發文收費的是財政局的大爺,雖然檔違法,可該大爺只發檔不收錢,這在法律上叫做「抽象行政行為」,不可起訴。律協的大爺按檔辦事,只要檔沒撤銷,收錢就是合法行為,所謂「惡法亦法」,不能起訴。這事外行很難理解,打個比方:流氓教唆瘸子打啞巴,啞巴他爹過來評理,流氓說:我肯定沒責任,又不是我打的。再去找瘸子,瘸子也有道理:流氓叫我打,我敢不打嗎?

  在這裡,律師就是那苦命的啞巴,而且更慘,他連個爹都沒有,只有一群狠心的後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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