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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公紮放馬回來,把馬鞭扔在榻上,舀了一瓢涼水正要喝,外面一窩蜂地湧進人來。

  "公紮,你的入伍通知下來了,讓你後天就去武裝部報到。"領頭的石達舉著一張紙,興奮地說。

  公紮跳起來抓過那張紙,仔細看了一遍,再遞給阿媽,阿媽拿著,也不認識,但上面大紅的印章卻讓她笑得合不攏嘴了。她還給兒子,說:"收起來吧,公紮。"

  公紮把通知疊好小心揣進懷裡。

  達娃破天荒地拿出了過年時待客的乾果招待鄉人。這些乾果還是倫珠生前在縣城裡買的,只在有貴客來時才捨得拿出來,客人走後立即鎖進櫃子裡,已經用了兩年了。

  牧場的人聞訊後,陸陸續續前來祝賀。當兵對於草原孩子來說是一件特大的喜事。帳篷裡有了一位解放軍,那是很值得驕傲的事。至少表明,在這個凡事講究出身成份的年代裡,他及他的家人沒有政治問題。另一方面,部隊有津貼,對於貧困的牧家來說,那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啊。

  拿到了入伍通知,公紮又喜又憂,喜的是,自己就要成為一名解放軍戰士了,再也不用眼紅別人的軍帽了;憂的是,自己一走,這頂帳篷就剩下阿媽一個人能幹活,生活將如何維持下去啊。單增叔叔雖說會幫助自己家,但他畢竟也有一家人,何況,他的女人並不喜歡他這樣做,還有措姆,以後見不到措姆了……

  傍晚公紮正在修補羊圈。雖說沒幾頭羊,但想到自己走了,母親就會更忙,只怕沒有時間修補,他想在自己走之前,力所能及地多幹一些。

  "公紮,公紮……"

  公紮回頭看是措姆,笑了,抹了一把額頭的汗:"你來了!"

  措姆向公紮招了招手。

  公紮在袍子上擦了擦手,走了過去。

  "我有話跟你說,咱們去那邊走走好不好?"措姆低著頭,小臉漲得通紅。

  "你後天走嗎?"

  "是。後天報到!"公紮說。

  "那……你不回來了嗎?"

  "怎麼可能不回來呢?我是去當兵啊,三年就回來了。"

  "我是說,你還回到草原上來嗎?"

  "當然,草原是我的家,我不回這兒還能去哪兒呢?"

  "他們都說當了兵的人,見了大世面,要去城市生活呢,不會回到草原了。像石達的哥哥,今年退伍就留在縣城了。"

  "我不會,我喜歡咱們的草原,喜歡打獵。你還記得嗎?我打下的第一隻狐狸,你拿去做了一頂帽子。我阿爸活著的時候跟我說,我是一個有直覺的好獵手。只是我現在槍法還不好,去部隊後我一定好好練一下,將來再給你打一隻火狐。"

  "真的?你真的還回來?"措姆興奮地抓著公紮的手臂,眼裡亮晶晶的,小臉因興奮而漲得通紅。

  "嗯!"公紮用力地點了點頭。

  倆人在湖邊的碎石灘上坐下,湖水輕輕拍打著黑色的湖岸,發出細微的"嘩嘩"聲。

  "阿哥,我給你唱首歌好不好?"

  "好,我喜歡聽你唱歌!"

  措姆看著微波蕩漾的湖水,輕輕唱了起來。

  天上的星星啊,

  像阿哥的眼睛,

  看著地上阿妹的身影。

  小小的酥油燈啊

  一夜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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