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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一


  第三十章 欲蓋彌彰

  現場的情況慘不忍睹,中巴車被掀掉了頂蓋,公路四周落滿殘缺的肢體,樹枝上掛滿肉泥,空氣中漂浮著濃濃的血腥味。現場用紅線圈起,公安人員在紅線裡勘察、測繪現場,收集證據,把死者的屍體逐一揀拾歸攏起來。得到消息趕來的死者家屬被阻攔在隔離帶之外,呼天搶地,山風為之呼號悲泣。

  韓江林他們到達現場不久,省市領導相繼到達,指揮現場勘察搶救,隨後到醫院探望倖存者。

  隨後,省市縣三級領導緊急召開簡短的內部情況通報會,聽取省公安廳的爆炸刑偵專家介紹現在勘察情況通報。造成這起重大災難的起因非常簡單,初步結論是私營煤礦老闆楊洪英搭車下南江時,私自攜帶了二十公斤的土制炸藥,途中劇烈摩擦發生爆炸。

  分管副省長鄧洪濤講話,以事故領導小組總指揮長的名義,就現場搶險、搶救傷患、安撫死者家屬、現場調查、查處事故責任人等發表了重要講話,進一步要求縣裡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事故隱患,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其時,市委廖建國書記已經調任省委宣傳部長,已赴中央黨校參加省部級幹部進修班,代理市委書記、市長劉玉德則就案件說案件,在發表了一通高屋建瓴的講話之後,仿佛很隨意地提醒下級,任何事件的發生都不是孤立的,要善於通過表像發現後面的深層次原因,就這個案件分析,似乎單純的安全生產事件,但是,仔細想想就不是那麼簡單,案件為什麼發生在礦產辦查處煤礦的特殊時期,為什麼中巴車上面坐著我們的三名礦管辦幹部,煤礦老闆還敢於攜帶嚴禁攜帶的易爆的土制炸藥上車?會不會是精心設的專門針對礦管辦幹部的報復傷害案件?

  韓江林越聽心裡越生氣,他認為在這起單純的事故中,根本不可能存在劉玉德所說的險惡目的。他瞭解楊洪英,她為人厚道,心地善良,如果不是為生活所迫,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根本不可能去從事開採煤礦的事情,哪來什麼居心叵測?劉玉德的講話會誤導事故領導小組,把事故調查帶到溝裡去。旁邊的屠晉平輕輕舒了一口氣,劉玉德的精心點撥已經嵌進了他的心裡。

  韓江林忽然覺得有些不妙,一個本來的受害者,可能會因為某種政治的目的而背上黑鍋,她的家人會同時受到傷害。他想起不久前和楊洪英的最後一次會面,楊洪英提著炸藥要到煤礦上去,韓江林本來可以阻止她,也就不會發生今天的慘案。眾人命懸一線間,只怪自己當時粗心,只想著人事問題,讓事故隱患潛伏下來,以至於命運的死神從他面前溜了過去,造成了重大災難。他自責,也只能獨自吞苦果,因為一旦他說出自己知情,他就會被這一事件拖進水裡去,永世不得翻身。

  在利益面前,任何人都是渺小的,卑鄙的。把自己與劉玉德作了一番比較後,韓江林得出了這一極端的結論。

  事情接下來的發展驗證了先前的判斷。

  省市縣三級內部通報會結束,時間已是晚上十點。屠晉平不敢休息,叫辦公室通知召開緊急常委會,要求紀委、公、檢、法和縣安全生產管理局的領導列席,研究案件的相關問題。

  在災難面前,人們總是表現出比平時更大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規定的時間內,所有與會人員准點到達。屠晉平以沉痛的語氣簡要介紹了情況,並與天然林事件作了比較,說:"這次爆炸事件的嚴重性比天然林事件有過之而無不及,天然林事件影響大,但它是一個濫砍亂伐的案件,案件定性準確,性質單純,我們頂了下來,處理的幹部有限。今天發生的這個特大爆炸事故呢?搞得好,它可以定性為一個惡性案件,屬於刑事案件,搞不好,它就是一個涉及安全生產的特大事故,既然是事故,必然追查後面的因果,果就是事故造成的重大損失,因呢?在哪裡?在我們身上,同志們,為什麼會有土制炸藥?我們公安機關的爆炸物品的管理職責哪裡去了?我們抓安全生產的部門哪裡去了?我們公路安全運輸的檢查責任哪裡去了?為什麼讓爆炸物品出現?為什麼被帶上了車?等等,這一系列的問題,都得在在座的各位、在我們身上找原因,搞不好,我們當中一些人得摘烏紗帽,還有可能蹲監獄。"

  屠晉平用一連串的問題把屋裡的氣氛壓到了最低點。公安、安全生產部門的官員面如死灰,用驚恐和絕望的目光不斷巡視著常委,如同常委們臉上點燃著最後的希望之燈。

  屠晉平只是恐嚇他們,並沒有也不準備拋棄自己的部下。屠晉平說:"大家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坐在同一條船上,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根據有關領導的指示,和目前的調查結果分析,這是一起明顯的針對礦管辦工作人員的報復性案件,也就是針對國家公務員的報復傷害案件。"

  屠晉平說到這裡,稍事停頓,眼睛望著公安局的領導,希望從他們嘴裡得到支持的證據。他引用有關領導的指示倒是不必求證的,"有關領導"既是一個泛指的概念,也代表一種權力,因為只有縣委書記才有接近有關領導的特權,而其他人是沒有這種權力的,沒有權力的人自然不可能求證具體是哪一位領導向他作的指示,當然就不敢質疑他引用的"有關領導指示"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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