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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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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楊行動越來越不方便。金谷買車的熱情上次被陸西若挫了一下,冷卻了一段時間,現如今見楊楊身子一天天地笨重,不免就又高漲了。想著買車了,就可以上下班接送她,不用那麼辛苦去擠公車。前幾天在公車上為給楊楊搶座位,蘇月還和人打了一架,那事他現在都心有餘悸,買車的主意越發堅定了。 上週五,他下班早,就讓蘇月帶他熟悉楊楊上下班的路線。到了楊楊上班的地方,正值楊楊下班,順便接了她一起回家。 楊楊坐的那路公車,基本上在起點站就已經擠滿。蘇月就說自己先上去給楊楊占一座位,讓金穀在後面幫忙投幣,楊楊身子笨,等最後再上,免得給人擠到哪了。 蘇月說完,排開一群擠在車門口的人,噌噌兩下躥上車,自己先坐了一座位,再拿自己的包和楊楊的包各占了一個。 倆女的,三十多歲,長得比較結實,上來的時候已經沒有座位,其中一個就盯上了蘇月占的座位,又見她瘦瘦弱弱的,看著好欺負,就沖上來嚷:「你幹嗎占兩個位子,把包拿開!」一邊就伸了手過來想挪開蘇月的包。 她要有一句好話,蘇月也不會跟她急,可她一上來就兇神惡煞的,蘇月也不是吃素的,一把打開她的手,一邊叫剛上車的楊楊道:「楊楊,你快過來。」 那人也看見楊楊是個孕婦了,還不依不饒,覺得蘇月打了自己一下,咽不下那口氣,趁蘇月分神之際,一巴掌拍到蘇月臉上。這一下真把蘇月惹火了,翻身站了起來,將那女的一把推跌在位子上,「啪啪啪」連著打了她四五個耳光。另一女的就想幫忙,一把揪住蘇月後衣襟,蘇月反應敏捷,一腳踹了過去,踹在她胸口,一下子就蹲下去了,萎在那裡,叫著要報警。 旁邊有人說話了,道:「真是丟臉!還報什麼警啊。要打下車打去,別耽擱大家的時間。司機,開車!」 金穀擠過來,拖開蘇月,道:「好好的,怎麼打起來了?」 蘇月道:「這死三八,想搶我座位!」 被打耳光的女人回罵道:「你才三八,你他媽的就是一隻雞!」 蘇月占著站著的優勢,回手一巴掌又拍在她臉上。 金穀氣道:「有完沒完!要打下去打!」他這句話是對蘇月說的,那女人以為他吼自己,見他人高馬大,身體強壯,真打起來,她占不到半點好處,便萎住了,這才不再言語。 最後的結果是,蘇月占的座位,硬是叫那女的分了一個去。 這一架除了令金穀堅定了買車的決心,也令他見識到三十歲的女人撕破臉皮時的真面容,他是真的有些被嚇住。如果擱二十幾歲的女生身上,這一架怎麼也打不起來,最多爭執兩句,可是擱三十歲的女人身上真能打起來。 二十和三十歲,還是有很大差別的。 金穀看了一星期的車,終於在一家車行看中了一款,但一直找不到陸西若,所以無法提款。 問劉林,劉林也不知。再去問玉敏,玉敏也不知。這就不尋常了,陸西若去哪出差,通常都會跟玉敏講,這次卻連她也不清楚,眾人紛紛瞎猜。怕陸西若出了意外,商量著報警。 劉林想起司機老許,他是陸西若身邊最密切的人,說起來不怕玉敏傷心,他甚至比玉敏更清楚陸西若的生活習慣。興許他知道陸西若的下落,劉林決定先問一問他。 老許告訴劉林,陸西若一切安好,不用去報警,至於他到底在哪,自己不方便透露,因為還想保住自己的飯碗。 劉林不想令他為難,不再追問。眾人相詢,便照搬了老許的原話。 玉敏當時未吭聲,等與劉林單獨相處時,才道:「劉林,你覺不覺得這裡面有我不能知道的事?」 劉林不方便作答,與他們相處一年多,陸西若有多少事情是玉敏所知道,又有多少事情是其所不知道的,她一清二楚。比如陸西若其實有金屋藏嬌,一個女大學生。有好幾次出差去外地,陸西若把她給帶上了,給劉林介紹時就說是一個朋友。但劉林不是傻子,那女生對老許頤指氣使的,一般的朋友哪裡會這般囂張。後來拐彎抹角地從老許嘴中證實的確如她所猜測的那樣。她曾試探性地問過玉敏,但玉敏一直的答案是她不管陸西若在外面有多少女人,他只要娶她便夠了。劉林也只好閉口不言,既然如此,與其令她知道真相後徒然傷心,倒不如不告訴她,讓她以為什麼事也沒有。 「我很清楚,Kevin其實一點都不愛我。」玉敏再道。 劉林道:「這要看你怎麼選擇,如果你覺得只要自己愛他就夠了,那也就沒什麼好說的。」 「我不夠愛他。我之所以放不開他,其實更多的是不甘心,我不甘心自己跟了他那麼多年,到最後卻落個一無所有。」 劉林吃驚。她從來不知道玉敏內心的真實想法竟然是這樣的。她還一直以為玉敏放不開陸西若,是因為太過於愛他。 她道:「玉敏,如果一份感情裡摻雜太多現實的東西,就沒有任何意義了。我很反感利用自己的感情去得到某種利益。沒有錢沒關係,日子過得緊張也沒有關係,可是如果把自己的感情出賣了,那是真的窮。」 玉敏苦笑一聲:「劉林,我和你不一樣。你有能力,你能自己買房,能養活自己,想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我做不到。我要是離開Kevin,離開他的公司,就什麼也不是。」 劉林急,她最怕女人講這種沒志氣的話。現在什麼時代?女人哪還能再把自己的一生掛靠在一個男人身上?如果是這樣,也就別怪女人總是被傷害,而男人越來越有恃無恐。 她道:「什麼叫做什麼也不是?你好歹也是大學生,有好幾年工作經驗,找份工作很簡單。」 「是,找份工作是簡單,可一個月三四千的薪水,夠我做什麼?夠我吃還是夠我住?我不想再住那種七八百塊一間的房子,十幾平米,放一張床連站的地方也沒有,也沒有陽臺,衣服沒處掛,我實在受夠了那種生活。」 劉林無語。每個人的生活觀是不一樣的,不是每一個人都似她,可以去住關外又老又舊又不安全的房子,還每天花三個小時在公車上。 對生活的要求,各人有各人不可輕易改變的原則,也就沒必要去辯論。自己認為值的生活,並不一定能夠得到別人的認同。劉林很明白這一點。所以她也便不試圖說服玉敏轉變她的生活觀念。作為朋友,她只有忠告與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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