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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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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胡謅著時,她的心忽然酸了一下。可是,可是誰給了她嫉妒和吃醋的權利呢?安欣覺得自己挺可笑,也挺可憐的。 如果高凡不對她提起那些女人,又是那樣一副自我欣賞的表情,或許安欣永遠都不會跟他說「夏天」這兩個字,這兩個字對她和高凡的生活來講,簡直是無中生有的滑稽。 結婚的時候,安欣沒有想起夏天,她覺得她已經成熟起來。夏天遠去了。 雖然她還會關注他在報紙上發的那些詩,她覺得那與愛無關。她對夏天的關注,只仿佛對那些遷徙著的候鳥的關注,她想像著他一直在追求溫暖,一直活得完美無瑕,心裡就很安穩似的,偶爾會有些惆悵,也隱秘到連她自己也覺察不到,就像我們經常忽略了自己的呼吸一樣——想一想,你剛才是不是喘氣來著?可能沒在意吧。 …… 壁燈柔嫩的光輝鋪在夏天的字跡上,使那些字也變得溫軟曖昧起來,恍惚有兩道朦朧著的目光正在撫摩著她的臉。 安欣忽然輕笑了一下,在心裡嗔怪道:我今天這是怎麼了? 寂寞吧。或許是高凡剛走,自己還不習慣吧。女人總是怕寂寞的,尤其是結了婚的女人——像程天愛恐嚇她時說的那樣。 可這和人家夏天有什麼關係? 安欣搖了搖頭,苦笑一下,小心地把信折好,裝進信封,重新放回抽屜。高凡不在家,她可以放心地不鎖它了。她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會緊張這樣一封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同學來信,高凡在這方面就比較開明,偶爾會拿來一封女學生寫給他的情書,聲情並茂地朗讀給她聽,然後和她笑作一團,聽憑她嫉妒得用枕頭狠狠地砸他的頭。 高凡是狡猾的。當那個叫璐璐的女孩兒突然走進他們的生活時,安欣才恍然大悟地發現了高凡的狡猾。 高凡是借暴露來掩藏的高手,他巧妙地反用了「此地無銀」的典故,她被他蒙混得好苦。 唉,都過去了,想它做什麼?安欣發現自己有些走偏,趕緊拍了幾下太陽穴,起身去洗漱了,在女兒身旁躺下,順手關了壁燈。 女兒的細微到幾乎沒有的鼾聲使房間充滿了溫馨。外面,雨似乎很遠了。 第五章 上下班,接送孩子,做飯,看書,看電視,偶爾上上網。 安欣用了半個月時間,終於適應了沒有高凡的生活。偶爾的不可回避的身體上的翹望,也在現實面前慢慢變得乖覺、麻木,逐漸地,另一個樣子的生活似乎也就成了常態。常態的概念,就是一種物理化的形態,就是要你老實地接納它,反抗或者希望都是在做無用功。安欣有時候也下意識地算算日子,測量著高凡快要回來的期限,想著他回來後家又是曾經熟悉的樣子了,挺好。偶爾又覺得這樣暫時分開一下也不錯,可以感覺一下失去對方的滋味,就像吃飯穿衣,再平常不過,平常得你都不在乎了,只有突然餓上一頓,或者突然逼你光一天身子去上街,你才能一下子發現那些太平常的東西原來是這樣有分量的。 這兩天在看史鐵生的書——《病隙隨筆》,裡面有一段,說:「生病的經驗是一步步懂得滿足。發燒了,才知道不發燒的日子多麼清爽。咳嗽了,才體會不咳嗽的嗓子多麼安詳。」安欣當時很有感觸,覺得這話跟自己目前的狀況挺貼切的。一件好東西,只有當你最初擁有以及最終失去的時候,才覺得它的好,中間那段時間,往往是得便宜賣乖的多,沒幾個人認真地珍惜過,可能是好東西一到手就沒了危機感,所以才不當回事兒吧。 安欣也希望高凡能有這樣的感悟,那對他是有好處的。畢竟他們並沒有真的互相失去,只是暫時的離別而已,以後還有大把的時間去珍惜那些看上去像大白菜一樣平常的日子。 甚至,有時候她會莫名其妙地感激一下那個叫璐璐的「第三者」,是她使高凡有機會明白什麼才是他生命裡最重要的,男人總想吃百家宴,護食狗一樣吃著碗裡望著鍋裡,只有在外面挨了板磚兒,才知道還是家裡好。 這些天,高凡的電話不多,而且和她說不上兩句,就要問:「米粒兒呢?米粒兒在不在?」 然後電話就成了父女熱線,安欣好像只是個專職的接線員。 安欣並不覺失落,反而收穫了一些實在的溫存。女兒的存在,使她和高凡的感情更親密也更同志化,女兒繼承了她和高凡身上的幾乎所有優點,聰明,漂亮,親善可人,安欣很滿足,她相信高凡也沒理由抱怨。有了孩子,夫妻就有了共同的事業,他們的關係在某種程度上更像一對不溫不火的同事了,不過她跟高凡絕不至於把對方看成是「生意夥伴」吧,就像理查對法蘭西斯卡的態度那樣——這一點她還是能感覺得到的,女人不會在所有事情上都騙自己。 她靜靜地想了一會兒,發現自己並不像在機場送別時表現的那樣依戀丈夫,本質上似乎是「形式大於內容」的。高凡走後,她心裡的確空落,那是一種習慣了的生活突然被挖去一角的空落,而在真實的感情裡,她沒有深切的思念,甚至有些無所謂,有時想起丈夫來,也只是覺得缺了個男人,家顯得單薄起來,怪彆扭的,就像某天到辦公室沒有看見熟悉的早報。日子已經成了閉著眼都能過下去的套子活,稍有改變都似乎是個不小的動盪。 她只是對突然寂寞起來的生活不太適應。 似乎僅此而已。 她想她不該這樣,她不該這樣剖析自己,這有些林妹妹一般的自憐自艾,甚至解剖課那樣的細微殘酷。 可她不能管束自己敏感的思維,尤其在獨處時她更拿自己沒辦法,這是學生時代遺留下來的惡癖。高凡在家的時候,忙碌溫馨的景象使她的思維遲鈍了許多,沒工夫想這想那地冒傻氣,她或許更喜歡那種傻裡傻氣的麻木,一個精明細膩的女人是很少能幸福的。幸福生活的前提就是你要有幾分傻氣,所謂傻人有傻福。 不過,她無法不努力讓自己相信:她還是愛高凡的。愛情曾經是他們結婚的理由,將近六年的共同生活也是橫平豎直地寫過來的,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小浪漫,雖然在兩年前發生了那場感情危機,可最後她已經和高凡一起說服了自己:那不是高凡在本質上的背叛,他只是非常偶然地犯了一個男人們在這個時代很容易犯的錯誤而已,而且高凡已經回來了,好像在感情失足後,比以前更加成熟地愛著她和他們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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