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蝸婚 | 上頁 下頁
五三


  看著語皓牽著媽媽的手連蹦帶跳的走著,我幻想,母性又開始氾濫了我,要是我有這麼可愛聰明勇敢的兒子,該是多麼的幸福,這輩子就有這麼兒子都知足了我。

  楊之放拿走在我眼前晃晃,說:「別看了,那到底也是別人家的孩子,不是你的,你要是喜歡,就生一個唄!」

  我白了他一眼,說:「跟誰生?難道跟你生啊!」

  他順水推舟地說:「行啊,名字我都取好了,就叫楊小放!」

  我握起拳頭假裝要打他,想想他可是散打高手,我還是避免傷亡和平解決,我說:「你先回去把這身衣服換了吧,晚上我請你吃飯。」

  「我覺得挺好看的,需要換嗎?」他說這話的樣子像極了梁朝偉和周星馳的結合版。

  「不需要嗎?!」我沒好氣的反問。

  他乖乖的換了衣服,我請他吃的火鍋,其實也是我自己饞了,可是一個人吃火鍋實在是沒有意思,就算是他給我陪吃吧。

  我想吃超辣的,可他硬是要點了鴛鴦的,還三令五申不許我吃辣的,讓我吃三鮮的那一半。我和他邊吃邊聊,和他說話,是非常有意思的過程,他總是能逗得我笑。

  到底是作詞人,他總是有那麼多有創意的想法,偶爾還會特別的像文藝青年,我問他為什麼童語皓的媽媽菲琳會和他分手,我覺得,他們站在一起,真的是很郎才女貌,而楊之放也是經濟條件不錯的,還有才氣,菲琳為什麼沒有選擇他呢?

  他搖搖頭,英朗的面龐不管怎麼樣的表情都是那麼的帥,我們周圍桌子的女士皆不停地往我們桌子這邊看,花癡是越來越多了,這年頭,能在大街上碰到一個超級帥哥真是不容易,何況是在火鍋店。

  楊之放高大深情五官很立體,中葡混血的他,加上作詞人作曲人這職業的薰陶,特別有貴族氣質,特別像美劇裡面的男主,純屬招蜂引蝶型。我想菲琳一定是受不了他這一點才離開他的。

  我想起來他還沒有把菲琳的甲殼蟲車還給菲琳,我說:「你忘記把車還她了。」

  他又是搖搖頭,說:「是她還給我了。這車是以前她做我女朋友時,我買給她的,這些天,她硬要把車還給我,還說……」

  「她還說什麼?」我好奇心可真嚴重。

  「她說讓我把這車物歸原主,把車應該交給我身邊愛我的女人。」楊之放說著將車鑰匙從口袋裡掏出來,放在桌子上,推到我面前。

  我緊張的忙把鑰匙又推回到他面前,我心跳加速,慌了,哎呀,這是在間接向我表白嗎,可這也不是場所啊,我說:「還是別給我,我哪承受的起,我都是離過婚的人了,我怎麼可以接受你呢!你還是再多找找別的更好的女孩子吧。」

  心臟那是一個小小的波動啊,我雙手疊交放在腿上,低頭不好意思看他了。

  他還是搖搖頭,用那張迷人的嘴,對我說:「這車我想先放你那,一是呢,這車我沒地方停,我看你社區裡免費的車位還是蠻多的。二是,我可能沒經過你同意,就私自決定了一件事,還是主要關於你的事,我怕你以後會生氣怪責我,我想,先賄賂賄賂你,你要是生我氣了,下手就別那麼狠。」

  我瞪大了眼睛凶巴巴地說:「怎麼,你做了什麼傷害我的事,你不要嚇我啊,你快點老實招來,做了什麼對不住我的壞事?」

  「這個現在說還不是時候,待會我帶你去個地方,我自然就會告訴你是什麼事的,前提是,這事還真不是傷害你的事,是對你好的事,我想幫你,真的,季素,我不想看到有天難過。我私自做了決定,我可以負責到底。」他眼睛望向我,堅定地目光。

  他一隻手拉過我的手放在桌子上,將我的手指扳開,然後將車鑰匙放在我手心裡,再把我手指合上,說:「如果想讓我安安心心度過這幾天,你就先收著車,你很快也就不方便走路和擠公交上班了,有輛車還是方便些。」

  既然這麼有誠意,那麼我恭敬不如從命,暫且收下,我主要是想聽他到底是做了什麼主意,把他嚇成這樣,好像我怒了就會跳出來滅了他一樣,既然出發點是為了我好,我又怎麼會蠻不講理呢。

  我說:「那鑰匙我先給你保管著,車就停在我家樓下,不過待會你可必須告訴我究竟是瞞著我做了什麼事,不然我非急死。」

  他答應了。

  然後他主動地告訴我,菲琳為什麼會跟他分手。

  原來菲琳和他分手後,不久就結婚了,菲琳的丈夫沒有楊之放高大帥氣也沒有楊之放多金,可菲琳就是深愛著她現在的丈夫。

  她給楊之放說的分手理由,就是和楊之放談戀愛,太缺乏煙火味了。

  第九十八章

  我反問:「什麼叫缺乏煙火味?是像我和溫安年那樣的天天打仗的火藥味嗎?」

  楊之放喝了口綠茶,說:「她說和我這種職業的男人談戀愛,沒有過日子的感覺,我只會為她寫歌,寫詩,唱動人的情歌給她聽,會製造一些浪漫和驚喜。可她丈夫雖然溫溫吞吞,卻很踏實,能在生活中的瑣事中照顧她,做拿手菜給她吃,她生病了就在醫院跑前跑後,不會說甜言蜜語不會哄女孩子開心,但是,他能給她有人間煙火味的愛情,而我給她的,只是紙上談兵的愛情。」

  我若有所思的點點頭,隨意地說了句:「嗯,我大概都能理解菲琳了,畢竟寫詩歌談情山盟海誓是不能過日子的,愛情過後,終歸還是要回歸到塵世,或者更恰當是俗世。婚姻,本身就是一件很俗的事情,不俗的婚姻,是不長久的。比如我和溫安年,相愛的時候驚天動地,一點也不凡俗,所以婚姻的壽命經不起俗世了。」

  「是的,我沒能帶給她安全感,那時候我靈感來了,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寫歌,有時幾天都不能陪她,她還不敢打擾我,生怕把我的創作靈感都打跑了,她應該是孤獨的吧。她現在丈夫對她很好,寵著她,樣子很實在的男人,話不多,但說出來都是讓人很踏實。」楊之放是自歎不如,被這樣的實力派對手打敗,他是甘拜下風了。

  女人總是能遇到這兩類男人,一類是偶像派,外表帥氣,才情出眾,溫柔款款。一類是實力派,外表不出眾,總是默默的替你想到你沒想到的事,溫暖踏實。

  一個是溫柔,一個是溫暖,你會選哪一個?

  如果我還年輕,我還沒有經歷過一段失敗的婚姻,我當然會選擇溫柔,如今,我更需要的是溫暖的,踏實的,我一眼望去他,我就能肯定不管發生什麼事他都會在那兒,一直都在那兒,對我不離不棄。

  「為什麼我身邊就沒有這樣的踏實溫暖的敦厚男人呢?」我抱怨著說。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