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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這輛車我熟悉,是冬子上個星期去「俊傑大酒店」收取每月保護費的時候,看見酒店劉老闆新買的這輛車,剛過了磨合期做了保養才開回來。車的外觀挺大氣,裡面的配置就更沒得說了,冬子越看越喜歡,從劉老闆那裡臨時「借」來玩幾天。

  呵呵,雖說是借的,我想劉老闆肯定一肚子的不快活,但是,你既然讓我們護著你的場子的安全,你就得幫我把這幫小兄弟們伺候好了。都說有事找員警有事找員警,大街上的標語廣告貼得到處都是,明明白白寫得很清楚,警民是一家,遇到事情的時候,員警才是你最信得過的靠山,可是你偏偏不聽,也偏偏不看,非要用最少的錢去辦最漂亮的事,我們兄弟們義不容辭去幫你,你也應該有所意思一下才對。

  當然,冬子這小子做的也是有點過了,這可是劉老闆新買的車啊,他還沒有玩過癮,你就把它借來了,你開出來玩個一兩天還不行嗎?這都快一個星期了,劉老闆能不在心裡面罵你嗎?你的耳朵根子就沒有癢癢?不行,等這件事辦齊以後,我得催促他趕快把車還了,不能壞了我的名聲。

  我穿過馬路走到車前,蔣超小兄弟早已打開車門蹦了出來,等我坐進去以後,他把車門關上,屁顛屁顛地從車前繞過來坐進了副駕駛座位。

  我跟冬子說:「開車吧,我們邊走邊聊。」

  我和祥哥坐在後排,祥哥拿出一份資料給我看,見是外地一個開小煤礦的老闆,欠我們郝總一位朋友一百六十萬的貨款,具體他們之間是什麼交情,那個煤老闆怎麼會欠那麼多的貨款,資料裡面沒有詳細說,我也懶得去問,只是裡面有一張煤老闆所打欠條的影本,上面有簽名和日期,我看了一下日期,見是一年以前的了,我心裡就暗罵,這小龜孫子欠債那麼久不還,鳥人真是個無賴!

  裡面有一份委託追債的授權書,上面這樣寫著:

  委託書

  本人因最近較忙等諸多原因,特此委託王木森全權代本人催收債務人( 孫建設 )債務金額1600000元整( 大寫:壹佰陸拾萬元整 )。

  事由及相關證據見附頁。

  債務人簡況:××××××××

  家庭地址:××××××××

  電話:××××××××

  工作單位:××××××××

  其它:××××××××

  委託人:×××

  ××××年×月×日

  我看了一眼上面,委託人是手寫簽名並按上了紅色的手印,在小寫金額上也按了手印。這就是一份正式的委託合同了,我們去了債務人孫建設那裡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即使孫建設報警,員警來了一看是債務糾紛,他們也不能怎麼樣,還是要求雙方相互協商處理。當然,前提是我們還沒有採取暴力手段,員警只要看到我們是正常討要債務,他們會藉故還有其它要事需要處理馬上走人的,等員警走了以後,那就是我們說了算了,若想再打電話報警讓員警來,恐怕員警來的就不會那麼及時了,他們不在電話裡教育你幾句那是給你面子,這方面的實例我見的多了,應付員警我還是有點兒辦法。

  當然,追債的最終目的是把錢要回來,最好是和和氣氣就把錢取回,這是上上策,假如債務人實在是不識抬舉,那我們也沒有辦法,一切的後果是他自己造成的,我們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我翻看一下後面幾頁,除了有煤老闆欠債的欠條影本以外,還有部分購貨發票以及合同之類的單據複印證明。我隨便翻了翻,冷哼一聲,靠!哪能指望這些單據去和他說理?要是能說理說的清楚,恐怕這件事早就了結了,現在這樣的局面,那小子是鐵了心不願意還錢,不可能再跟你說什麼道理了。我們也不打算跟那個煤老闆多磨嘰,只要拍出委託書給他看一眼,這小子若不相信,再讓他和債權人通個電話,證明有這碼子事,他再想耍賴那就是不把我們這些追債的人放在眼裡了,與債權人就沒有了瓜葛。

  這件事情如果不辦的漂亮,別說我的面子沒了,就連我們的老闆一樣臉上無光,這哪是我能丟得起的臉?何況還有合同裡說的追債成功以後,債權人給百分之二十的委託經費呢!

  只有成功沒有失敗!我沒有選擇的餘地,就看這小子識不識抬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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