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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


  淩棠遠番外

  看見她站在孟嶼暮身邊,我很想笑,真的很想。

  我一直認為我把她控制在掌心裡,從未失去,結果她反手抽我個耳光,證明我是世界上最蠢的笨蛋。

  前一天,她還在床上與我耳鬢廝磨說真心愛我,後一秒,她已經開始為了淩家屬于她的財產決然戰鬥。

  心有些微微刺痛,按住了慢慢回憶,和方靜走的時候不一樣。

  方靜走的時候我早就有預感,她閃爍不定的眼神,她旁敲側擊的言語,她朝令夕改的態度,幾乎每一樣都指向我身後淩家的財富和她的奢望。

  甯墨墨和方靜不同,她隱藏的實在太深了,我幾乎相信她是因為感動才重新回到我懷裡的,她天生有表演天賦,我沉浸在她的表演裡無力自拔。

  雖然我明知,電影裡最常用的恩怨情仇橋段就是在最甜蜜時刻拔出一把刀插在情人胸口,但仍不自覺靠近。

  沒有人會同情我,她當然也不會。她才是淩家真真正正的繼承人,從一開始就是。最初我以為她只是母親找來的替身,後來才知道,陰差陽錯走到我身邊的她居然是當年被狸貓換走的公主。

  說實話,我有點羡慕她。她所經歷的一切並不算苦難,我真正的苦難她才嘗到一些皮毛,我很想讓她多吃些苦,因為我不甘心她不費吹灰之力,我就必須把所有的一切拱手相讓。

  可我捨不得。

  孟嶼暮說,她是他的妹妹,所以他想保護她。我冷笑,對他的邏輯混亂滿不在乎。他似乎忘記他骨子裡還有我父親的一半血液,他更忘記最開始接近寧墨墨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其實,我們倆都一樣,都是為了繼承更多的財產,只不過我先找到了寧墨墨,他則選擇退縮守護。

  對於我們倆寧墨墨只是邁入成功必用的工具,只是他陷入的太多,忘記初衷,顯然,我比他冷靜。

  可,我真的冷靜嗎?

  如果是真的冷靜,我想,我不會還留著那張在玉米地給她照的照片。

  她純真的笑容第一次對我釋然綻放,我從未察覺她原來這麼美,從鏡頭裡看過去,幾乎移不開視線。如果她可以一直笑下去,我寧願放棄最初的設想,用盡各種手段留下她,顯然我選擇了最笨拙的藉口,我說,她很像方靜。

  其實,她不像,她最像她自己。

  她會背過身偷偷罵我臭湯圓,我需要強壓制自己的笑意才把戲演下去。她會主動避開我不想讓她聽見的電話,我需要用很久才能忽視她離去時失落的表情。她會竭力適應我乖張的行事步驟,我需要不停的變換才能讓她學的再慢一些,再慢一些……

  是的,我需要她學的更慢些,因為我怕她學會就會離開。

  我留住她的身體,留了寶寶給她,都不能阻擋離開那天的到來,我清清楚楚的知道。所以在大螢幕前,肚子裡寶寶緩緩的移動時,她眼角流下初為人母感動的淚水,我才覺得她已經完全屬於我了,從內到外。

  我傻傻的拿出父親的戒指給她戴上,我希望她能安靜的留在我身邊,所有的心只圍繞我兜轉,她是我孩子的母親,她也是我最需要的那個女人。

  教堂裡,我說的話都是真心的。那是我這麼多年最笨拙的時刻,在她的眼睛裡我看見了心動,所以我這種蠢笨是值得的,多希望那一秒能天長地久,永永遠遠都不要涉及到財產,淩翱,甚至她的身世。

  孟嶼暮說他的母親想見她,我不想讓她去,為此我甚至動手揍了和我具有相同血緣的他。因為我知道,寧墨墨去了,再不會回來。可我又不能自私的無視她的請求,就像她明確不要再讀書,我依然想保留給她學籍,哪怕再不屑一顧。

  她終於知道了,終於知道屬於她的那個故事,也終於知道我究竟蒙蔽了她什麼。我厭惡自己的卑鄙,也蔑視她的輕易動搖。

  世界上沒有不愛錢的女人,再清高的寧墨墨也是一個尋常女人,雖然心還有點痛,我已經學會冷靜漠視,視她如空氣。

  我們之間有人變了,她,或者我,或者是都變了。參雜進爭鬥後,我再看不見從前那個求我不想離開的寧墨墨,她適應了淩翱,淩翱同樣適應了她,我想她品嘗甜頭後便再不會想起我,雖然我不屑被她想起。

  她給孟嶼暮太大的機會,那些機會足夠置她於死地無數次,但我故意不提醒她。雖然我明知他不會傷害她,如果今天站在孟嶼暮位置的人換成我,我一定不會那麼恪守道德。

  所以,孟嶼暮的母親會敗給我的母親,他也會敗給我,我的身體裡畢竟還有來自母親另一半殘忍的血液,他沒有。

  我一直在等寧墨墨來求我,她沒有,她很樂於周旋在榮華富貴裡。

  就在此時,方靜突然出現,告訴我,孟嶼暮真正的目的並不是在任何一份財產。

  是阿,我還沒想到,原來他想我們三人同歸於盡。

  方靜說她還愛我,可我從頭到尾想的都是那個笨蛋女人。她還是別人利用的工具,只不過矛頭改向了我,準備用她的手結束所有的恩怨糾葛。

  我找到孟嶼暮主動攤牌。他想要的無非就是屬於他母親的一個名分,而我放棄所有換他最後幫她坐到最後。

  淩家財產對我來說,本來就是令人血腥作嘔的,要與不要都不必在意,我更擔心她無力適應最後的結局。

  孟嶼暮笑著說我這是在逼他也放棄。因為對手失去了,他再堅持報復寧墨墨,便是忘恩負義。他說的沒錯,所以我賭他同樣也會放棄。

  從淩翱回來我第一次知道空閒的滋味。整日無所事事的想念,房間裡每一處都有她在角落裡靜靜的坐著。我又一個人去了趟簋街,還是那個燒烤店,還是那些稀奇古怪的菜,沒了她原本令人垂涎的味道都變了模樣。菜上齊,胃口全無,付完賬,一個人再走出來。

  路過花店我想起她買過那束黃色的廉價鮮花,低頭進門卻想不起花的名字,仔細琢磨了幾個名字都不對,還是花店店主說,那叫惠蘭,名字和花都很素淨的廉價貨。

  范阿姨我送走了,劉阿姨給方靜送回去了,我自己一個人把十塊錢的花插在古董水晶花瓶裡,竟也有了她的影子,我眯眼在璀璨的水晶燈下看著,看著,有些寂寞寥落。

  再不想面對空蕩蕩的房子,我穿好衣服外出。就這樣,再見到她,以及碩大的肚子,在我們的家門口,在屬於我們家的臺階上。

  差一點,差一點我就想抱住她說我愛她,愛的很深,很深。我從來不曾這麼深切的感覺過自己對她的愛,突然襲來,讓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最後還是控制住自己,原本想抱住她的手臂也悄悄別在身後,只能用最虛假的語氣傲慢的問:「怎麼,抗不住了?是不是想我了?「

  我不想輸了面子,我更怕她說不是。

  寧墨墨,如果有一天我們的位置能夠交換,你會不會理解我此刻的拙笨?

  其實,我真的很想說,能再見到你,我很開心。

  真的。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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