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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女孩跟著哼,總算讓人透口氣。一個女孩聊起了觀看瓊絲的現場演唱會,這倒讓我羡慕不已,很喜歡那張不插電版本的演唱會碟片。

  「或許你們要求太高了?」我笑笑,總算插句話。

  「不高,只想找個心滿意足的男人,梅爾·吉布森或者梁朝偉那樣的就不指望了,只要真心喜歡就成。可是哪兒找?好男人都死光了。」憂鬱女孩仰著腦袋不停吐著煙圈兒。

  「正確。好男人是死光了,否則我也不至於一個月沒來高潮了。」

  「一個月?我都半年了。高潮?只要高潮!女人來個高潮怎麼這麼難?真羡慕男人,不需要什麼感情,隨便找個漂亮的,簡單上個床,亂七八糟來個高潮,完事說聲再見,如此簡單容易。上帝幹嘛讓我做女人?」

  那兩瓶紅酒似乎要把女孩的抱怨全掏乾淨似的。

  如此這般的對話一直持續到深夜,才搖搖晃晃下樓。

  她們醉得厲害,不放心,只好扶到自己車裡,打聽家住哪兒?沒有聲音。回頭瞅瞅,兩人靠在一起睡著了。歎口氣。翻她們的精緻小包,有一張物業管理繳費卡,按照上面寫的地址開過去,是一棟高檔公寓樓。

  兩人仍然沒有動靜。只好搖下車窗透氣,點根煙耐心等待。小聲打開汽車音響,聽拉維·香卡的西塔爾琴,輕輕哼著,抽了幾根煙。女孩終於有了動靜,蹊蹊簌簌在後座上挪動身子,不時打酒嗝。我左膀右臂一邊一個,扶她們下車上樓。可能女孩們經常醉酒晚歸,保安一臉俗笑,熟門熟路送進電梯,摁了一個樓層,表情曖昧無限羡慕地瞅著我。一幅讓人渾身起雞皮疙瘩的怪異表情。電梯門即將合閉時,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房間挺大,配備齊全。

  二十幾層,能俯瞰整個城市夜景。

  女孩子輪流去洗手間,再輪流洗澡,再輪流喝冰水。這才清醒過來,瞅著我,彼此瞅瞅,一起笑了。我只好跟著傻笑。一個女孩坐到梳粧檯精心上夜妝,不停拿拿放放一大堆化妝品,類似動作讓我想起《摩登時代》擰動機械螺絲的卓別林。另個女孩打開電視看了一會兒,罵聲沒勁,扔掉搖控器,一頭鑽進洗手間,好久不出來。把我理所當然地晾在一邊,坐也不是走也不是,有點束手無策。

  旁邊扔著一本影集,攤開著。乾脆拿過來解悶。全是男人照片,光線昏暗,影像模糊,有點偷拍的味道。大部分年輕漂亮,少數成熟瀟灑,個別年紀略大或者過小。翻到後面,驚訝地發現一張皮子的模糊照片。抽出來,背後寫著幾行字:

  「職業 酒吧老闆
  國籍 中國大陸
  長像 漂亮
  身高 合適
  皮膚 良好
  下身尺寸 中等
  做愛時間 持久
  有否高潮 一般
  評價 優等產品。」

  我看罷落荒而逃。

  ▽

  人生就象一架天平:左邊欲望,右邊愛情。

  愛情那個託盤上還是空白的時候,為了保持平衡,只好先放上其他東西。

  這個東西一會兒是一夜之歡,一會兒是N夜情,一會兒是情人,反正離不開形形色色的肉體遭遇。人們渴望愛情,卻總遭遇肉體。

  ——我正心灰意冷地琢磨,皮子鑽進酒吧。

  「有什麼最新消息?」

  他丟下包,要杯伏特加,習慣地拍著肩膀問我。

  「優等產品。」

  「什麼優等產品?」

  「你是優等產品。」我笑著說。

  皮子莫名其妙地笑笑。他有事應酬,過來看下我,簡單喝杯酒,起身告辭。剩下我一人不停往嘴巴裡灌威士卡,感歎自己如同一條下水道,什麼東西都住裡灌,最後不用操心地自動消化排泄掉。

  吧臺上坐過來一個女孩子。

  懷裡抱著一隻吉娃娃小狗。

  女孩好象跟罐頭很熟悉。點了一瓶爵士啤酒,一份爆米花。爵士自己喝,爆米花喂小狗,小狗真的一顆顆吃下去,吃得還挺上癮。吃爆米花的小狗?——大家都看呆了。

  女孩穿了件很大的T恤,頭髮隨便梳理。個子不高,腿卻很長,顯得人晃晃悠悠的。一張挺耐看的娃娃臉。喂完小狗,抱懷裡撫摸,瞅著《老友記》,把剩下的爆米花往嘴巴裡塞。塞一會兒沖罐頭說句什麼,繼續再塞。一會兒過來說想借幾張CD?我點頭同意。

  酒吧不少男人認識她,不時有人過去搭話。女孩總是簡單寒暄,低頭擺弄小狗,不再答理。男人們識趣地退回座位。有個男人挺幽默,被拒絕後,乾脆俯身邀請小狗喝酒。小狗汪汪叫了兩聲。女孩大笑,坐到男人那一桌。好象話不投機,一會兒又回到吧台,繼續吃爆米花,喝爵士啤酒,看碟片。偶爾跟罐頭聊句什麼,罐頭一概點頭。

  酒吧打烊。

  下樓,原本繁華的街頭退潮一般冷冷清清。

  歎口氣,準備去停車場。瞅見街邊長椅上坐著個女孩,抱著小狗。走過去。正是酒吧那個女孩,搖頭晃腦聽著CD機,摸著小狗腦袋抽煙,不時哼著《戀戀風塵》。旁邊放著一瓶啤酒,已經喝了大半。我坐在一邊,掏出煙抽著,聽她哼。

  女孩瞅見我,辨別了一會兒,沖我笑笑。我也沖她笑笑。

  「謝謝你的碟。」

  女孩摘下耳機說。臉蛋紅撲撲的,看來喝得不少。

  「喜歡聽?」

  「還行吧,談不上多喜歡,又沒有其他東西聽。」

  我笑笑。

  女孩摘下一隻耳機,找了一會兒我的耳朵,認真準確塞在裡面。

  聽了一會兒,倒想起老狼來酒吧的情景。那次老狼在城市參加完一個演出,順便過來玩。正巧我抱著吉他騎在高腳椅上唱歌,他也湊過來一起唱。唱了好幾首,其中一首就是《Vincent》,歌詞都記不全,邊唱邊彼此瞅著傻笑。

  「聽說你前一段時間去敦煌?罐頭說的。他老提你,說你不在,酒吧好象少了什麼。敦煌我也去過,沒什麼感覺。後來去新疆喀納斯湖,有點意思。」

  兩人聊起了西部之行。女孩還掏出錢包,裡面有一張沙漠公路上的照片。讓我又想到紮巴,心裡一陣子難過。

  「你們酒吧前一陣子我天天來,最近來得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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