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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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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麼糊塗,如果我不從今天說起,一直說到走的那天,你哪會記得。" 我想翻眼睛,卻忍不住笑起來。他也笑,月光下眼神溫潤,唇紅齒白。我看著他,什麼話都說不出,只覺得幸福溫軟,瞬間彌漫。是啊,S大也沒有什麼太特別的,那裡和世上所有的大學的區別,也不過就多了個眼前這個男人而已。 三年的時間我容易麼我!幾乎每分每秒都在擔心林哲萬一沒等到我,在學校找上女朋友--那時候我想,要真是這樣,我也不高考了,我乾脆出家當修女好了--當年覺得修女比較漂亮。 "林哲,我昨天晚上又做夢了,你你你和一個漂亮姐姐在一起,我在後邊叫你你都不理!"在電話裡說著說著,就真的有委屈湧上來,當真覺得他欺負了我。 "小姑娘。"他在那頭歎口氣,"我拜託你,你上次不都不許我跟女生搭腔了?" "那要是有別人跟你搭腔呢?" "不許理人家。"他重複我的話。 我開心了,繼續無理取鬧:"不許看人家!" "……太不禮貌了吧?" "不管!" "好好好。" 以上的對話,三年間發生過不下十次,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怎麼都不覺得煩呢?好在,似乎林哲也沒這感覺。其實我當然知道,以他那樣的性格,有女生跟他套近乎他哪好意思真不理人家,他向來是不願負任何人的君子。所以我才在夢裡都擔驚受怕,深恐他一個"過意不去"就把自個兒交代了。 當我終於可以在那個初秋時分,隨他一起去到那個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我沒有太多離愁別緒,看到S市的一切,竟然還有莫名的親切。因為這個地方有你愛的人,你的歸屬感便可以落地生根。 大一那一年,在我整個人生中,的確是無可挑剔的一段時光。S大後有個小咖啡館,林哲時不時會帶我去。午後,暖融融的陽光會從大玻璃窗裡照射進來,仿佛要把一切化開。林哲在那裡看邁肯錫的諮詢案例,世界500強管理經驗,以及《如何做一個成功職業經理人》。我就在他旁邊,讀小說,看漫畫,興頭來了就拿水彩筆把人物塗得五顏六色,然後得意地把他從沉思裡推醒,請他觀賞,看他擰起的眉頭和無奈的神情,心裡頭早樂開花,卻還要假裝歎息--人沒品位啊,沒治了。 偶爾,我抬頭,會看見林哲來不及移開的目光,有比這下午的日頭更溫暖的情緒,卻在接觸到我視線的一刹那變得尷尬。那些時候,我總是拼命捺下往上撇的嘴角,喝一口奶茶,輕描淡寫地看看天,看看地,看看窗外。然後等他狀若恢復常態了,我才把腦袋窩進自己的臂彎裡,偷偷笑得好像個白癡。甚至有一次,甜蜜太濃,那時還那麼年輕脆弱的心根本撐不住,笑著笑著,竟會傻乎乎地哭出來。 "怎麼了成雅?"他趕緊把書放下。 我不由分說地抓過他的手,在他溫厚的掌心裡把眼淚蹭掉:"看漫畫看得不可以啊?" "可以可以。"他語調又溫和又調侃,"來,我看看你看的什麼,《蠟筆小新》?小姑娘,你測過你的情商沒有?你確定它正常?" "……不要你管啦!笑面狐狸!反正比你正常!" "……" 那樣的日子,被流年沖到什麼地方去了?怎麼說不見,就不見了呢?直到今天,我仍然沒有停止問自己這個問題。 其實那會兒林哲什麼都沒跟我承諾過,可我當時一點不著急,覺得就這麼在他身邊,心裡就很安定,哪怕一輩子這麼君不娶我不嫁,也沒什麼要緊。 三四年後回頭想想,真是單純到愚蠢。 第三章 初戀永訣 第二天早上醒來時已經接近九點,一睜眼第一個念頭是:"完蛋了!遲到了!" 一骨碌坐起來,用力過猛了,立馬支撐不住"嘭"地倒了下去,右手肘砸在床板上。 "嘶--"我被這一下撞得清醒了,揉著胳膊,卻感覺腰腹的酸痛更加劇烈。原來昨夜不是春夢一場,不是我忘性大,實在是旁邊已經空空蕩蕩,連半點男人的痕跡也沒剩下,連我自己的衣服都被疊起來放在一旁的椅子上。 當然,仔細打量一下就知道這可不是出自我之手,想我成雅也就是一正常人,把好好的衣服疊成一摞酸菜這種境界,自認還遠遠不及。我拎出一件襯衣看著上面亂七八糟的折痕苦笑,看來我起來之後光熨衣服都是一項很大的工程。對了,還有床單,我鑽進被窩,借著微弱的光看見淡綠的床單上一小塊鐵銹的顏色。 只是一晚呢,鮮紅就轉為這樣暗沉,嬌嫩原來這樣經不住時光。得了,還感慨呢!整條床單都得抽下來洗,當然也可以剪下那塊裱起來以紀念點兒啥啥的,如果我足夠變態的話。 這麼一想身上更覺得疲憊,索性重新躺平,準備睡它個天荒地老,睡醒了再去想這些累人的事情。我把昨晚給蕭程的枕頭拿過來,一併墊到頭下,伸鼻子嗅了嗅,自己對自己笑了:"走就走了唄,你還當真要個小P孩對你負責呀,睡吧你,大媽。"我呵呵樂起來,剛擺出蒙頭大睡的造型,門鈴就抽風一樣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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