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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


  一副撲克牌把大小王和2到7的小牌拿掉,玩的方式簡單說就是每人發三張牌比大小。最大的牌是數字相同的三張,稱做"炸彈"或"豹子",其中以三個A為王中王,其次是花色一樣的,稱"清一色"或"同花順",再次是數位相連的牌,稱"拖拉機",剩下的大對子吃小對子,小對子吃單牌,同是單牌先比最大的一張,相同再比第二張、第三張。我們在一起玩也有小小的"賭注",出牌前每人放進"鍋裡"一元錢稱作"打底",然後各人拿到手的牌相互不看,依拿到牌先後順序各自表態,自認為牌小的自動認輸走人,自認為牌大就可以往裡投錢,自認為有把握取勝的還可以加大賭注,最終誰的牌最厲害誰"收底",也有已經投進去若干錢了自認為牌比別人小了的中途逃跑。規則決定了最終剩下兩個人,其中一個假如宣佈要"打開"對方的牌比大小,自己則需要投入當時"賭注"雙倍的錢,這樣往往也就有牌小膽子大的人把別人都嚇跑而自己"收底"的,"打開"後假如雙方牌是一模一樣大,就以要"打開"的一方為敗,比喻作"吃了蒼蠅"。這種遊戲玩起來變幻無窮,除了運氣,還要比膽量、比城府、比心理素質,真是一種爺們兒的遊戲。經常和我一起玩的都是幾個朋友,從不擴張外人進來,"賭注"為一元錢起點,五元錢封頂,所以遇到手氣好最多也就是贏百十塊錢,輸的也輸不了多少。贏了的請大家吃一頓大排檔或者新疆烤羊肉串加啤酒,不圖贏錢,圖個樂趣,從來不傷和氣,而且還有理論,叫做"小賭可以怡情"。這是朋友們相聚的一種消遣,時間長了不來一回我還真想。

  跟打麻將一樣,"詐金花"本來是一種遊戲方式,但你非要用它來豪賭,錯不在遊戲本身。儘管社會上不乏賭徒用"詐金花"的方式豪賭,也有酒徒把它當作賭酒的方法之一,但這與我和我的朋友無涉。對我們來說,"詐金花"不失之為一種很好的娛樂活動。

  這天一開始我手氣不順,基本上不拿大牌。一元一元打底,一會兒也就出去了三十多塊,偶爾來一次大牌,就遇上別人手裡有更大的,輸得更慘。

  "趙哥你最近肯定交了桃花運。情場得意,賭場失意,這是一條不可抗拒的規律。"詩人笑模笑樣對我說。

  詩人是我們的牌友之一。這小兄弟看上去五大三粗,本來也是一線產業工人出身,但卻喜歡寫詩,而且寫出了名堂。他的以西部特色標榜的系列作品總名稱叫做"身在戈壁",近幾年在國家級、省級刊物以及港臺報刊胡亂發表,一不小心弄出了很大的名聲,被領導看上了,將他的工作崗位調整成工廠裡的宣傳政工幹部。這兄弟為人隨和,平時我們一夥戲稱他作詩人,聽起來還挺文雅。

  "呵呵,兄弟你說的也有點兒道理。我得承認多少有點兒交桃花運的苗頭,不過還有待發展。哥哥這人沒出息,有賊心沒賊膽,不像你,整天除了寫幾句狗屁詩,然後就專門琢磨怎麼給周圍的男人都戴上綠帽子,憑一杆戰無不勝的鋼槍,不知拿下了多少小媳婦。"我反駁詩人說。他經常很得意地給我們渲染他又把誰誰家的小媳婦拿下了。

  "過獎,過獎。哥你這是文學創作,是誇張手法。我最多就是搞女人不花錢。"詩人既是謙虛又不無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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