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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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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烏鋼昨晚並沒來求她,今天他眼圈也不黑不腫,好像昨晚睡得挺好的。這個發現令她有點生氣,心裡冒出一個報復的念頭,好像不把烏鋼搞得求她就不甘心一樣。她頭腦一熱,就有點撒嬌地叫道:「烏鋼,快來幫我看一下,我眼睛進了個東西——」 烏鋼趕快跑進洗手間來,看見她捂著左眼站在梳粧檯前。他拿開她的手,說:「讓我看看——」 她閉著眼睛仰起臉讓他看,他輕輕撥開她的左眼皮,沒看見什麼,就吹了幾下,鬆開她的眼皮,問:「還有沒有?吹出來沒有?」 她低下頭揉了一會眼睛,沒答話。烏鋼突然摟住她,在她眼皮上又舔又吻,邊吻邊問:「出來沒有?出來沒有?」他的身體緊抵在她身上,她能感覺到他那個地方硬硬的,隔著睡衣都能感覺到它的熱度。 DONE!她掙脫了他的手臂,指著洗手間的門說:「快出去吧,我眼睛沒事了。」 烏鋼好像搞懵了,連聲說:「對不起,對不起——」趕快離開了洗手間。 她好像報了一箭之仇一樣,高興了一陣,心想,我還以為你真的有什麼定力,對我毫不動心呢,搞半天也是假裝正經。但是她只高興了一會,就又開始失落了,因為烏鋼沒有借這個機會對她表白愛情,給她的感覺就像是烏鋼只是因為太靠近她,臨時對她的肉體產生了衝動,一旦發現她沒那意思,就趕快認錯逃跑了。他為什麼不說「我太愛你了,愛到——」,如果他那樣說,她肯定不會把他趕出去。 好在這個小插曲沒有影響他倆的交往,烏鋼照舊跑來幫她做飯,但再沒敢摟她吻她,她也不急於讓他做這些,她只要他圍在她身邊轉來轉去照顧她,時不時地對她起點欲念,但卻小心翼翼不敢放肆,就足夠了,她就很開心了。 她覺得愛情就是這個階段最甜蜜,等到真的敞開一切,表白了,攤牌了,睡在一起了,男人就變得不好玩了,以前的小殷勤都收起來了,成天就想著那事,即便還在獻殷勤,也只是那事的前奏了。 §14 自從烏鋼但當起做飯的差事之後,安潔就漸漸把聶宇忘記了,特別是聽木亞華說系裡對那些去機場接本系新生的人都會補助汽油費和辛苦費之後,她就覺得自己完全不欠聶宇的情了。當然聶宇除了到機場接她,還替她做了一段時間的飯,但她覺得她也沒讓聶宇吃虧,因為每次買菜都是她搶著付帳的。一個出錢,一個出力,應該是兩不欠了。 但是聶宇好像不是這樣認為的,總像她欠了他什麼一樣,看見她總是一幅怨恨的樣子。最令她尷尬的是聶宇跟烏鋼是Roommate,所以她從來不敢到烏鋼的住處去找他,連電話也不敢打,怕碰上了聶宇,搞得難堪。 烏鋼從來不在她面前說聶宇的不是,但聶宇似乎就沒那麼講義氣了,有次在路上碰見,聶宇就對她說烏鋼的壞話:「本來我不想干涉你跟烏鋼的事,但我怕你剛來,人生地不熟的,受了騙還不知道——」 「受什麼騙?」 「你可能還不知道,烏鋼——他有一個女朋友,以前在他們教育學院讀博士,後來——出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就轉到別的州去了——」 她覺得聶宇的表情有點猥瑣,完全是造謠中傷的小人模樣。她淡然地說:「他有沒有女朋友關我什麼事?」 聶宇好像很著急一樣:「我知道——你不會相信我的話,但是事實勝於雄辯——你問問其他人就知道我不是在撒謊了。」 「我問其他人幹什麼?你撒謊不撒謊關我什麼事?」 她用幾個問句把聶宇打發了,但後來她越想越覺得奇怪,為什麼當初木亞華告訴她聶宇有女朋友的時候,她一聽就相信了,而現在聶宇告訴她烏鋼有女朋友的時候,她就不肯相信呢?都是說三道四,都是道聼塗説,都是沒有證據的東西,只能說她心裡願意相信一個人的話,而不願意相信另一個人的話。 她不知道這到底是因為木亞華在她心目中信譽比較好,還是因為她根本就不喜歡聶宇。她估計多半是後者,不喜歡聶宇,所以一聽到風聲,也懶得調查,就「喀嚓」了,這跟國內「打擊貪污腐化」是一個道理,有群眾舉報了,如果是政府寵信的人,必然要慎之又慎,調查來調查去,一點不翔實就把舉報全盤推翻了。但如果是個無關緊要的人物呢?政府就手起刀落,乾脆俐落地「打擊」了。 她覺得她在這方面比政府還要大刀闊斧,政府搞出了冤假錯案,還怕群眾不服上告,她怕什麼?難道還怕聶宇報復她嗎?他能怎麼報復?充其量就是說幾句烏鋼的壞話。 對於烏鋼呢,她雖然嘴裡說有沒有女朋友不關她的事,但她心裡還是認為很關她的事的,很有點想弄清楚。於是她逮住一個機會,就把聶宇告訴她的事講給木亞華聽了。然後她不直接問那女孩是不是烏鋼的女朋友,而是問到底出了什麼不光彩的事。 木亞華猶猶豫豫地,最後再三囑咐安潔不要告訴別人,才把那事說了出來。 原來那個女孩叫鄭潔,是B大教育學院的博士生,學ADULTEDUCATION的。有一次跟一個女友在商場購物的時候,不知道是因為疏忽大意還是什麼原因,鄭潔把兩件衣服放在自己包裡,沒有CHECKOUT就離開了商場,結果被商場的保安人員從SECURITYCAMERA上看見了,她剛走到自己車前就被商場的保安人員叫住了。 保安人員把鄭潔帶到商場的辦公室去問話,很久都沒出來,她那個女友只好坐公汽回家。後來鄭潔回來了,說事情講清楚了,商場沒有把她怎麼樣,因為她並不是要SHOPLIFTING,只是忘記了放在包裡的兩件衣服。那兩件衣服總共才十多塊錢,是ONSALE的,她怎麼會為了十多塊錢去冒這種險呢? 但是過了一段時間,這件事就有不同版本流傳開來。一種版本說商場的保安人員認為鄭潔的說法站不住腳,如果是忘了把衣服拿出來CHECKOUT,那上面的價格標籤和供掃描用的條碼就應該還在,她出商場的時候,安全門就會叫起來。但是那個門沒有叫,說明鄭潔是把條碼扯掉了的。 這個版本的結局是鄭潔跟商場的保安人員做了一筆交易,讓那個男保安在她身上爽了一回,不光把SHOPLIFTING的CHARGE爽掉了,還把那兩件衣服爽得帶回來了。 另一個版本是商場對鄭潔PRESSCHARGE了,鄭潔被送到POLICE那裡,照了MUGSHOT,打了指模,罰了款,最後才被釋放了。 這兩個版本都不是什麼好版本,鄭潔在B大呆不下去了,就轉到外州去了。 木亞華很同情鄭潔:「我覺得完全有可能是忘了拿出來CHECKOUT,因為我自己也做過這種事,我在WAL'mART洗照片,在照相器材櫃拿了照片,怕把照片搞壞了,一般都不放在購物車裡,而是放在我自己的包裡,等到買了一大車東西之後,就忘了包裡還放著照片了,回到家了才發現照片沒拿出來CHECKOUT。後來我每次拿照片的時候,就在照相器材櫃那裡付款,免得又忘記了。」 「但是衣服是不是不同呢?上面不是應該有那個條碼的嗎?」 「ONSALE的衣服嘛,都是掛了很久的,這個看,那個翻,再加上不斷地更換價格牌,很有可能把條碼弄掉了。這種經歷我也有過,有時看上了一件衣服,試穿了,覺得很好,結果拿到CHECKOUT的地方卻發現沒價格牌,也沒條碼,搞得售貨員只好跑去找一件一模一樣的來才知道多少錢一件。不管怎麼說,外國人都知道在美國是犯不起法的,如果犯了法,就很難在美國呆下去了,誰會為了十幾塊錢的東西被趕出美國去呢?如果鄭潔真的在員警那裡留了案底,她哪裡還轉得成學?哪個學校會要她?」 安潔突然說:「聶宇說鄭潔是烏鋼的女朋友,你肯定知道這事——」 木亞華好像被人打了個冷不防,脫口說:「那都是從前的事了——」 「烏鋼是為這事跟他女朋友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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