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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江美韻笑著說:「原來是這麼回事,說什麼計較,只要不是我得罪了你,紫末不孝順,我就安心了。」

  童仕昭心裡冷哼著,回頭再跟你扯皮。表面仍笑著敷衍:「不怪就好,不怪就好。」

  一家子放鬆下來,圍桌而坐。只有童童心裡還有點陰影,相較于爺爺奶奶,他更愛經常可以見到的、並寵溺他的外婆。爺爺給了外婆難堪,他幼小的心靈裡便糾結了一個疙瘩,同情外婆,對爺爺不滿,甚至覺得爺爺變了個人,像是書裡猙獰可怖的妖怪。

  這僅僅是源于小孩子天生的敏感,過不了多久,這種恐懼就會消褪。

  但童童並不是一般小孩子,面對害怕的事物他不會退縮。他為外婆不平,心理的天平就暫時傾向外婆那一頭,便乖巧地依偎在外婆懷裡,似是給她安慰。

  「童童,到爺爺這裡來。」童仕昭說。

  江美韻見孩子不情願,便推了推童童說:「去吧,外婆要去廚房幫忙。」

  說著起身,江紫末一同去,林艾馨不願坐享其成,也跟隨其後。

  童自輝去了書房,客廳就只剩下爺孫倆。童仕昭開始跟童童講古代忠孝的典故,大都是些耳熟能詳的,但這樣的故事不刺激,不新奇,很難使想像力豐富的孩子聽得有滋有味。

  廚房裡飄出油炸的香味,童童坐不住了,明亮的黑眼珠轉了幾圈,對童仕昭說:「爺爺,咱們來玩遊戲,誰贏了,就聽誰的話。」

  童仕昭講得唾沫橫飛,興頭十足,被打斷心裡十分不悅,正欲訓斥,轉念又想,要能說服人,尤其是小孩子。他要玩遊戲便陪他玩,贏了再教訓他,想他會心服口服。

  「什麼遊戲?」他問。

  「您把手攤開,」童童說。

  童仕昭依他說的攤開手,童童隨手抓了兩把瓜子放到他的掌心裡囑咐:「要握緊哦。」

  童仕昭一粒不漏地握緊,心裡得意,這有什麼難的?他一雙大手連小孩的一把瓜子都握不緊麼?以為是童童跟比誰握瓜子握得多握得緊的簡單遊戲,不是麼?小孩子也只能玩出這種遊戲來,不值一哂。

  他等著童童的兩手也去抓瓜子,卻見童童舉起一隻手,高興地喊道:「好了,我們來玩剪刀石頭布——」

  童仕昭的臉上從未出現過如此錯愕的表情,不待反應,童童已經出了「布」,「耶,我贏了——不要聽故事了,我要去廚房。」

  他邁開小腿跑到廚房,童仕昭仍愣在一處,怎麼回事?他剛剛被自己五歲的孫子耍了?

  許久才回神,他氣哼哼地把瓜子扔到桌上,又覺得跟五歲的小孩子生氣有失長輩的身份,還唯恐給家人知道自己被孫子耍了,便一粒一粒地把瓜子撿進小簍子裡。悉數撿完,桌上留有一根短短的頭髮,他順手拾起來,細軟的髮絲在夕陽的光芒下泛著金色,應該是童童剛才掉下的。

  童仕昭古板的臉仿佛一絲絲龜裂開來,掌心攥緊了那根髮絲,「這孩子——真不是一般的聰明!」

  Chapter 27

  江紫末站在老街的路口,一目掃過密密匝匝、各種顏色的招牌,耳朵貼著聽筒,重複對方的話:「南行……經過兩個巷口……有一家包子鋪,包子鋪背後就是那家店……明白,我能找到,你工作吧。」

  關掉手機,一陣冷風掃過,落葉悉悉簌簌地翻卷到腳邊。她把手插在大衣口袋裡,籲了一口氣,喃喃道:「如果不想被那小子念叨,我最好趕緊買到那把牙刷。」

  前兩天,童童的牙刷不見了。家裡翻了天,原來是公公取毛巾時不小心帶翻了牙刷,有彈性的橡膠底坐從大理石洗漱台的邊緣彈起,落進馬桶裡,只好棄之不用,去超市給童童買了把新牙刷回來。那小子從此吵鬧不休,非要原來的牙刷,不然就不刷牙。

  全怪當爹的太寵兒子,連一把牙刷也是精挑細選,大老遠買回來,牙刷柄是一隻惟妙惟肖的小熊,附加一個長耳朵的懶貓底坐,一眼覽盡洗漱台,最炫的就是他那把牙刷。

  今早又是哄勸了他好半天,才不情不願地把牙刷了。江紫末和自輝說好了,吃完早餐就出來買牙刷,臨出門,公司又來電話,要他去參加一個會議,她只好自己來。

  自輝唯恐她找不到,趁著休息的間隙,打電話教她怎麼走。

  迂回曲折,總算找到了那家店鋪,與周遭那些昏暗雜亂的鋪子不同,這家店燈火通明,玻璃貨櫃一塵不染,就連鋪板上那些促銷品的包裝也是嶄新的。店裡賣一些可愛而古怪的小用品,吸引了不少人,也有許多老顧客無事來逛逛,看看能不能淘到新貨。

  興許是暢銷品,江紫末很快找到了那把牙刷和底坐,擺在進門最顯眼的地方。

  有了這次的經驗,她一口氣買了十把,結帳出門,才長舒一口氣,找這家店費了那麼大功夫,買它卻是沒費半點周折,她還擔心會有停產斷貨的情況發生,家裡那個小祖宗指不定怎麼跟她鬧彆扭呢。

  她慢慢在街上走著,此時家裡只有公婆,不想太早回去。這幾天以來,不知道公公怎麼回事,對她總是冷言冷語。雖然還不至於訓斥,但她明顯感覺到公公對她的嫌惡。只要她在客廳,公公就會馬上起身,去書房或者臥室。

  相信自輝和婆婆都察覺到了,只是公公明裡沒什麼表示,他們也只當是多心。可紫末卻很清楚,公公雖然不怎麼喜歡她,但剛來時還是會把她當自家人,看不順眼的地方會訓斥幾句,但是現在,公公當她是眼中釘,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後快。

  左思右想,她並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難道是她失憶的事被發現了?

  想著,她停住腳步,大冷天的,她額頭竟然滲出汗,如果真發現了,也難怪他是這種態度,一個闖了大禍的兒媳,還能期待看到公婆的好臉色嗎?

  她急於找人商量,掏出手機,突然又想到自輝在開會,此時撥電話給他,一定會增加他的困擾。

  站在街頭,她慌亂地左右四顧,目光不禁停在牆壁的那個箭頭上——260號咖啡館。

  竟然走到這裡來了。她趕忙地低下頭,沒看見沒看見,什麼都沒看見,往前急走幾步。然後,就見街頭那個鴕鳥身影又停住,倒退回來,盯著那箭頭猶豫不決。

  明知那個地方有關於那個人的記憶,她如果夠理智,就應該像剛才那樣,低頭經過,就像從未記起那個地方。

  但是,她仍回來了,雙腿牽引著她,循著箭頭所指的方向,不聽由大腦發出的指令。

  靳世銘早就看到了她,隔著一道玻璃門,等著她進來,五分鐘過去了,她仍然站在原處發呆。

  還以為她失落了記憶,便不會再來這裡。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見到她了,失憶前的時光也許都不會再有。他已然放棄了希望,再也不會若從前一般,咖啡廳的客人都散去後,惟獨他們倆在燈下對坐著小酌。

  如果有個人經常有個人在你眼前喝酒,不是為了傾訴千篇一律的悲傷,也不是為了追求一刻醉生夢死的迷亂。僅僅是默默地飲酒,不聲不響,一杯又一杯加了冰的酒倒進口裡,總有一天她會牽起你內心深處的憐惜,那種憐惜會如同纏繞在喬木上的金絲藤,日積月累地蔓延滋長,直到你已認不清自己的原來面目,目光永遠只觸及得到她。

  紫末就是那根纏繞他心的金絲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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