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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會的某些部門主任,你一句我一句地雞蛋裡挑著骨頭,當然挑的是我一版,就一篇報導中某處「的」和「地」的錯用,他們已經闡述近10分鐘了。他們這已是連續幾天有意識地對我攻擊了,我根本就沒往心裡去,前邊說過了,權當放屁。他們都是牆頭草,看主編副主編的臉色,風往哪吹就往哪倒。不過用換位的思維想一想,我挺理解他們的,真。

  「評報」完事,各部門主任就開始報選題。能上我一版的選題,都是當天發生的最精彩的新聞,它們在版面上哪個部位露臉,露多大臉,領導們都會在會上不厭其煩地固定下來。當然,有時計畫沒有變化快,會後又有了重大突發事件,也是會臨時撤換稿子的。一版嘛,畢竟是一張報紙的「領頭版」,我因此一直很得意。

  選題報完了就散會,之後去食堂吃晚飯,然後就進入緊張的夜班編輯工作,這個過程中要列印出幾次清樣給校對,最後一樣送值班副主編審定,直到淩晨1點左右我才能下班。

  晚上,趁送了清樣給校對的空閒,我坐回電腦前敲打《關於引號的情況說明》,我發現這比平時碼字要難得多,關鍵在語氣和措辭上。咬死了就是一次失誤,認錯要誠懇,當然,「大人不記小人過」式的請責也是免不了的。我本想寫成《懺悔錄》般的長篇大作,但絞盡腦汁也只寫了300多字。最後又認真檢查了一遍,我沒有發現一個引號,便放心地把它列印了出來。

  淩晨一點的時候,我忽然心猿意馬起來,猴急著等著下班。這段時間我總是這個樣子,因為這個時候總會有動人的一幕浮上我的腦海:在我的住處,在那張寬大的雙人床上,一個叫毛毛的丫頭就那樣溫情地充滿誘惑地蜷縮著……

  一個人一輩子都有一個盼頭那叫理想,一個人天天都有盼頭,或者說一到天黑就有盼頭,那又會是什麼呢?反正我覺得也不是壞事。

  02

  帶著些許暖意的微風拂在臉上,感覺就像一個姑娘濕潤的唇;太陽雖剛睜開惺忪的睡眼,但它已擁有了這個世界;街上男男女女的上班族們都春心蕩漾……這是三年前那個春天的早晨,它在我的腦海裡仍生機盎然,記憶猶新。

  那也是我參加夜班編輯工作的三年來,最後一個能親身體會到的早晨。我現在每天一睜眼就已是日頭高照,時鐘會準確的指向:11:00。這個作息的規律使我常常會覺得,與那些燈紅酒綠中賣笑賣肉的小姐們很親近。有時子夜時分,在下班的途中就會與滿臉倦容的她們不期而遇,這種邂逅會使我那顆心不安分起來,回到住處後直到淩晨3點多才能將息。

  從一個小地方來到這個大城市,我的青春在慢慢消磨中已逝去了六年。我每次面對這個近千萬人口的省會城市都會有一種失落感,是的,我仍然一無所有,沒有房子,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妻子,沒有一種穩定的生活。但對這個城市,我確確實實已不再陌生了,我已溶進了它的肢體,我能感覺到我們的脈搏在一起跳動。

  11點整我睜開眼的時候,穿好了短衫和短裙的毛毛正坐在電腦桌旁,拿著小鏡子一邊照一邊描著,昨夜一番雲雨竟然沒讓她看上去疲憊,這使我略感驚訝。

  「這麼早就起來了?有約會?

  「張曉要我陪她去逛街!」

  毛毛面無表情地,沒理會我的調侃,仍自顧自地描著。張曉是她的死黨,在若干個夜晚,她甚至挽留張曉擠在我們那張大床上睡,弄得我整夜整夜的地失眠。屋子裡彌漫著濃濃的吸過煙的味道,這對不吸煙的我來說很刺鼻,我皺了皺眉,伸了個懶腰,然後抬起身子靠在床頭上,我看著毛毛……用「錦緞」、「去了皮兒的水蘿蔔」等字眼來形容她的肢體真的一點都不誇張。

  我和毛毛認識的時間不長,真正在一起才一個多月。毛毛的家離我的住處不遠,她是獨生子女,嬌生慣養理所當然,但毛毛卻不像一些獨生女孩兒那般脆弱,這要取決於她身上洋溢著的風塵習氣。她給我的印象總是慵懶的,今天能有精神頭兒坐在桌子旁一絲不苟地梳妝打扮,倒真是難得。她喝酒,吸煙,會一整天像個小混混似的打麻將,泡網吧。自打和我在一起後,她晝伏夜出去蹦迪的行為倒是收斂了很多。剛剛22歲的毛毛雖還沒嘗過參加工作的苦頭,但已經在社會這個大染缸裡泡出了成色。

  我和毛毛的相識要感謝網路,儘管到後來和朋友提起她時我還不承認是網友。我們在聯眾裡偶然相遇,就一盤一盤下著五子棋,學中文的我對棋盤遊戲類的東西總是很木訥,一旦玩起來敗多勝少。腦袋雖然木訥,但我的手委實很貧,一邊下棋一邊打著鍵盤和她聊天。屢戰屢勝,已沒了棋逢對手的趣味,但就因為我手貧得讓毛毛很開心,她仍饒有興致一盤接一盤地,「醉翁之意不在棋」地和我下著,我不失時機地拋出了自己「編輯記者」的身份。雖然小編小記們現在城市的街頭已成奔忙的螞蟻,但對一些女孩子來說,他們頭上那「無冕之王」的光環還是很具吸引力的。毛毛也不失時機地把QQ號碼告訴了我,於是那兒以後,網路兩短,兩個閃爍的小人頭,總在約定的時段"碰面"。

  和毛毛第一次真正碰面是在一家火鍋店裡,因為我下午5點要開編前會,之後就是夜班編輯工作,所以我們把這頓「見面飯」定在了中午。我喜歡吃辣的,毛毛說她也喜歡吃,但怕臉上起疙瘩,我們就點了鴛鴦鍋。我比毛毛要大上7歲呢,雖然在QQ裡她扔過來的江湖嗑兒已讓我領教了,但一見面,她身上撲面而來的風塵味道還是讓我不得不另眼相看。吃著涮羊肉,我曾把面前的女孩兒和我印象中的三陪女聯繫在一起,但左端詳右打量,我最後還是下了結論:她不是。她那張還稚氣的臉上沒有過多脂粉,她也沒有描眼影,粘假睫毛,雖然眼角略有血絲,但一切看上去還是清新的。她的風塵味也不像三陪女們那樣的裝作,夾生,隨意自然,仿佛與生俱來。不管怎樣,毛毛的風塵味讓當時的我心裡著了火,產生了很強的佔有欲。若不是在敞廳的飯店,而是在一間包房裡,若不是在豔陽高照的白天,而是月光如水的夜晚,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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