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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FROM:茶荼的BLOG存取權限:公開

  昨天,我終於將自己最後的過往丟棄。那枚指環,已經陪了我整整七年,上面的劃痕都已經被磨得光亮。在我縮在自己的世界的時候,是它給了我放開心懷的勇氣;當我每天晚上做噩夢的時候,是它給了我安慰;當我如今無法面對現實時,又是它給了我激勵。

  但是,它並不是美好回憶的代表,而是傷痛的憑證。

  人,就是這樣矛盾,越恨某個東西的時候,那個東西反而成了她心裡的慰藉。我也不能免俗,也自是這樣的人。

  我不知道我昨天哪裡來的勇氣,竟將它丟棄了,是為了證明自己真的要忘記過去嗎?現在想想,這個理由未免太過牽強。如果真的想要忘記,不是丟掉什麼就可以忘記的。不然,我也不會在看到他和她的照片時依舊會那麼心疼。

  我終於第一次承認,自己終究是忘不了了,曾經那樣的美好,以後再也不會有了。可是忘不了,又有什麼用呢?

  我不能忘記他那日中午對她深情而寵溺的笑,我的所有尊嚴和信心在那一刻,轟然倒地。雖然我在閨密的面前依舊那麼假裝地說,我不在乎。可是,往往只有在乎的人才會說不在乎。

  對著他們的照片,我那遺漏的七年,我開始慢慢回憶我們曾經的時光。

  七年前的我,十九歲,他二十歲,她十九歲。

  他是我的初戀,她是我的女友,雖然兩人當時不相識,卻都認識我。我想,我認識他是個錯誤,可是上天卻要這樣安排,讓他通過我來認識她。

  所以,七年後,他是她的未婚夫,我只是一個陌生人。

  雙城留言:「茶荼,你自己說過,這個世上沒有『後悔路』可走,我一直那麼希望你能夠直視自己的內心,可是從你的文中我沒有看到,我只看到矛盾和遲疑。所以,茶荼,你一定會後悔。」

  方憶雪一直覺得雙城或許是懂她的,可是,現在她淡淡地笑了。這個世上,沒有誰懂得了誰,更何況一個網路上的陌生人呢。

  忘不了又如何,心疼又如何,在乎又如何?

  一切都已經過去,這個世上不是誰非沒了誰不可,日子依舊需要過下去,時光依舊在流逝著。

  看看玻璃牆外,江湖依舊在埋頭做著事。方憶雪合上筆記型電腦,走到窗前。窗外,車水馬龍,站在三十四樓的高度看下去,汽車就像一個個細小的火柴盒,慢慢地挪動。

  很多很多的心事,放在心裡很壓抑,寫出來卻是會讓她舒心很多。雖然她的名氣很大,幸好那個所謂的博客並不是她的官方博客,所以看到的人自是不會太多,也不用擔心被熟人看到她自怨自艾。

  如果往事不能忘,那就放在心裡深處;如果還會心疼,那就讓它疼著;如果還是在乎,那就對自己說不在乎。

  以後的歲月,期待真的靜好。

  [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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