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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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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還有點事。」 王總慢慢走向我,我看著他那張喜怒從不形於色的臉,心「撲通撲通」地跳,肯定是那個事情,不然他還有什麼能與我意猶未盡? 「既然有事,那我們改日再談,你留個你聯繫方式給我。」王總掏出手機,等著我說號碼。 改日再談?找我能談什麼?談人生?談理想?我是十分的不樂意給他號碼,可卻又沒有辦法,當初進公司,什麼資料沒寫啊。 從林夕家社區出來,我整個人都蔫了,不過,該來的都是會來的。林夕和王華山到底什麼關係?兩年沒有過夜……生活,那是什麼情侶?那還算是情侶嗎?就算我和林夕睡過,我靠,怎麼也只算是我和林夕之間的事情,不關別人的事啊。我怕王華山做什麼?但是,麻煩是免不了了。 我多想要莎織那錢,我多想拿她兩萬給父親還錢。不過是一句話而已,可我不敢向莎織開口,並不是我的臉皮不夠厚,除了我不想讓她看不起之外,我也不太願意和莎織打交道。「天堂之門」曾經有一個做鴨的,和莎織有過肉體生意,鴨子好不容易搭上這麼一個富婆,不捨得鬆手,就自作聰明地找人偷拍了自己和莎織ML的照片,莎織踢飛該鴨子後,此人竟然用照片來威脅莎織,說如果莎織不給他五十萬分手費,這些照片,就郵寄到莎織父母那兒去。結果那鴨子很慘,被人剁了三根手指。 看來,莎織和我也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還是少惹為妙,莎織一心想讓我跟她,其實就是看上了我這副皮囊,就像是有錢的男人看上餐廳女服務員一樣。要我陪她逍遙一些日子,然後踢飛,我得到了錢,她得到了開心…… 這種赤裸的交易,我也曾心動過,那麼美的女孩,那麼有錢的美女,陪她一段時間就有幾十萬,少奮鬥了好多年,誰不動心呢?可是說實在的,這有錢人的腦子比沒錢人的是始終要聰明很多的,他們的錢又豈是那麼容易拿的嗎?莎織絕非善類,這也是我不願應承她的原因之一。 可是她卻是認真的,一副不把我弄到手就決不甘休的可笑樣子,這更讓我感到恥辱。如果當初與她坐在包廂,是虛榮心作怪讓我開心,那麼現在,是羞恥心讓我覺得自己可悲了。 「你猜我是哪個民族的?……殷帥哥,想些啥?」她靠過來,食指輕輕掃過我的下巴抬起我的頭,這更讓我感到憤怒,簡直就像是古代公子哥調戲街頭良家婦女的典型動作。 「莎織,我不知道我們為什麼還要坐在一起喝酒……」我頹然說道。 「為什麼?我中意你咯。」 「莎織,我們以後還是不見了。」我盯著她說道。 「為什麼?」 「我不想被人看不起,把我當成吃軟飯的,我每來雅典娜陪你一次,羞恥感就加多一分。我的同事都看不起我,我在他們面前都抬不起頭來。我們到此為止,以後我好好工作,你也別打擾我了!」 我是很認真地說話的,她卻咯咯笑起來,輕輕擺弄垂在美目側邊的秀髮:「你捨得我麼?」 我的確不捨得,畢竟,她是美女啊,男人都一樣,都喜歡美女,就連那個我恨之入骨的林夕,我也一樣捨不得。甚至有時很傻的覺得,能看這麼漂亮的女孩都是一種幸福。成吉思汗當年鐵騎踩滅大宋,縱馬踏過中亞東歐,說什麼讓太陽照到的地方、雄鷹飛過的土地下都成為蒙古人的草原,可是蒙古人有沒有開發管理過侵略來的土地呢?其實蒙古人戰爭的目標很明確,搶錢,搶糧,搶女人。 我也一樣,喜歡錢,喜歡美女。無論是容貌姣美絕倫的林夕,端莊雅致的白潔,氣質不凡的莎織…… 不過我好像和她們都差了幾個檔次,站在她們每個人面前我都會局促不安,更別說奢望的去手挽著手上街購物吃飯了。 莎織舉起酒杯:「殷然,你可知道,我是做什麼的麼?」 「賭場!」我是猜的,就算不是賭場,也必然做一些與賭有關的事業,但是在澳門合法地做,還是在內地暗箱操作,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出生於一個少數民族窮苦偏僻的小屯,與世隔絕,路都不通,只能步行,屯子裡有十一戶人家,靠種田種菜放牛為生,線民每年都評最美十大村莊,假如有十大最窮村莊評選,我的出生地應該能昂然挺進前十。我們小孩子讀小學,每天要走來回崎嶇山路,翻越兩座山去一個小村莊學校,每年風裡來雨裡去,七八歲的小孩子每天翻越兩座山,以前小時不知道苦,現在想起來,真不是一般的苦。」 「讀完小學,就要轉去小鎮讀初中,村裡每戶家庭條件都不行,就輟學了,在家務農,我也是這樣,後來慢慢地長大,幾年前,國家搞了個村村通工程,就是通電通路通電話,我們小屯地理位置特殊,打通公路的代價太大,沒有通路。 但通了電,就有了電視,看到電視上城市裡的高樓大廈,城市裡男女青年的漂亮衣裳,我被震撼了,沒有電視之前,我以為,城市也就像鄉里和鎮上一樣,不就是比鎮大而已。」 「後來我就一直琢磨一個問題,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們小屯子裡的人都是一樣做一輩子的碌碌螻蟻,小病就忍,大病也忍,直到不行才給村民抬去鄉里衛生院,接著沒錢去大醫院,活活病死,然後做幾天的法事,就埋了。寂寂空穀,寞寞荒山,死後任由蟻食蟲侵。我不願和他們一樣,沒有思想沒有目標,活在世上就為了吃一口飯。我想開了,接著偷了家裡僅有的三千塊錢,留了一封信給父母,跑了。」 莎織有些哽咽了:「來到城市之前,我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什麼苦我不能吃呢?但是在城市裡,你能吃苦就代表你能好好活下去了嗎?答案是否定的。我先是做了一家小麵條店的服務員,但是一個月六百塊錢,實在不能讓我滿意。在旁人的介紹下,去了酒店做服務員,薪水是一千包吃住,又認識了一個帥氣的前臺接待男孩,他對我很好,我已經滿足。」 莎織淺酌一口酒,繼續道:「確定戀愛關係一段時間後,他說他不願意只想和我牽手。我點頭說如果我給了你你必須娶我,他說好。知人知面不知心,一個晚上,這個男孩,把我帶去了開房,我以為接下來發生的事就是我和他之間的那事,他給我喝了一杯茶,我便不省人事了。第二天早上醒來,抱著我睡的男人卻是一個肥碩的光頭中年男子……我男友賣了我的初夜。我報了警,那個中年男子倉皇而逃,我男友收了中年男子的五千塊錢後,消失得無影無蹤。這件事傳遍我打工的酒店,我沒臉做人,換了另一個城市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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